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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安排妥當

  周至柔和盤托出一樣的交代,讓雲大娘等反而有點不安。


  “姐,既知道南魏那邊不大靠譜,為什麽不留下來?這裏不別的,梁坤那崽子就不敢對姐有半分不敬。他要是敢,我拿著擀麵杖,親自敲破他的頭!“


  江樊、劉良等人,也紛紛表態。


  聽到這裏,周至柔感慨萬分,竟然主動起身衝幾人行了半福。


  “姐這是做什麽,使不得、使不得啊!“


  “幾位,請聽我言。我喪母之後,見多了人情冷暖,連我娘身邊最受重視的嬤嬤,也變了樣子,口口聲聲我是妖孽。先開始我迷茫惶恐,不懂為什麽大家都變了。“


  聲音都哽咽了,周至柔動情的道。她可不想最後幾個對金夫人忠誠的老夥計,也被那些“妖言惑語“給“哄騙“了,不然,連最後的指望都沒了。


  雖然,她也沒真心指望這些人能幫她什麽。


  可多些願意幫助她的人,好過一群站在她對立麵,不停拿放大鏡盯著她,好驗證她就是妖孽好吧!


  大概是時間久了,周至柔發現自己的良心有彈性的……悄然無息中更改了一些道德觀念。竟然開始認同周瑛的觀點,香楓裏那些仆人,死的好!

  他們死光了,就沒多少人滿世界宣揚她是妖孽附身了!


  眾口鑠金,清白之人也能惡貫滿盈。她上輩子可算體驗太深,為此做任何事都步步籌謀,不敢有絲毫大意。旁人犯了丁點錯,都有第二次機會,她不校錯了一回,就沒完沒了,會被釘在恥辱柱上,年年日日鞭打!

  教訓太深刻了!


  這輩子,真正有話語權的陳嬤嬤,還有香楓裏的幾位管事,都喪生在火災裏。旁的人,人微言輕,出的妖孽之話,很像是惡意中傷。這才有了她反攻的機會。


  一麵覺得“死真好,死了之後一了百了“,一麵是唾棄自己,“現代饒三觀倒塌了麽,人命底線都逾越“了,周至柔覺得自己很是精分。


  這些雜念,都不妨礙她浸入性的表演。


  浸入性,又稱“體驗派“,是表演的主要體係之一。重點是演員把自己完全投入,身心都和角色融為一體——周至柔做到了!

  有上輩子的經驗打底,她快速的融入了身份,每個眼神、每個動作,都完美的展現了一個優秀演員的功底。


  “過去的我,有母親的疼愛和保護,隻管開開心心吃飯睡覺,最大的煩惱不過是下雨,放不了喜歡的風箏,下雪了,母親不讓我出去玩。可喪母之後,我才真正知道,世間最大的寒!“


  “我一夜之間便長大了!“


  “周瑛是我親兄長,但母親怕我太,受人傷害,便將名下的財產都給了他。你們別驚訝,這件事我是知道的。母親迫於無奈,完全是為了我的安全著想!“


  “話是沒錯,“雲大娘聽了,急的跺腳,“可沒了錢財,姐更不是任人宰割了?“


  “周瑛還有點良心。他不會置我安危不理……隻是我也不敢全信他。所以,我才要求你們賣掉三個商號,假裝脫身。他見我手中還有餘財,也會更加用心的保護我。畢竟,日後我還有許多用得著他的時候。“

  周至柔開始起她的安排,“我決定分三拍賣。順寧堂用明標,公開的招標,誰給的錢財最多,就賣給誰。經此一事,恐怕會招惹不少閑言碎語。第二的和春堂用暗標,所有人不許交談,將標底留在容器內,我們內部操作,不對外人公開,便可以讓想讓的人中標。“


  “到了聚一堂,用明暗結合,可以公開出價,出價最高的賣家,用第二家的標價買下。“


  “姐的意思是……順寧堂是真的賣,誰給的價高賣給誰,是隻求回本?和春堂私下留住,咱們暗中繼續經營;聚一堂賣掉一半,剩下的一半和人合夥,推出那缺擋箭牌?“


  江樊思索了一會兒,才理解了這三種拍賣方式的深意。


  看著周至柔讚許的目光,他也內心欣喜,片刻後,他才想到,姐才八歲啊!


  他八歲的時候,在幹什麽?玩泥巴吧!


  不禁對周至柔升起了一股懼意。


  雲大娘則喜不自勝,“這些生意的門道,大娘不懂。不過姐的決定,大娘一定支持!姐,夫人雖然沒了,可我們這些老人,不是那等忘恩負義的,你有什麽事情,甭管刀山火海,也不管是千裏還是萬裏,隻要捎封信過來!“


  周至柔道,“大娘的話,我記下了。想我娘去世之後,我孤苦伶仃,等不到生父來接,更等不到本家認可。做夢也想不到,竟然是身在東梁國的你們,為我娘鳴不平!“


  “你們的真心,我都看在眼裏。順寧堂拍賣的錢財,不用給我,你們替我收著……“


  “別急著拒絕。我也是有交代的,錢財都投入和春堂的經營,每年我收取十分之一紅利,不拘三年,或者五載,省得年年運送分紅太打眼。“


  雲大娘回頭看了看江樊,江樊和劉良都露出喜色。


  之前他們最怕的,是周至柔根本不信任他們,才起了賣掉商號的心思。原來,根本不是這樣!


  “姐如此信任,我等肝腦塗地,敢不報答!“


  周至柔趕忙攙扶起兩人,“你們這是做什麽,快起來。再不起來,我生氣了啊!“


  江樊、劉良,抹著眼淚站起來,再沒想到,以前的舊主金夫人有魄力,而身為女兒的姐,也不輸母親分毫。


  他們可不知道,周至柔對待這筆意外之財,並沒有給予多大希望。


  一來,商號賣掉的錢財,太惹眼了。她要怎麽帶走?不僅帶不走,連金夫人之前買下的金山,也不可能有一分落入她的口袋!

  否則,她就打算一輩子別回南魏吧!

  其次,帶走了,也都落入周家饒口袋。這時候可沒有什麽“未成年人保護法“,她身為周家女,周家就有權利拿走所有屬於她的東西,包括她的身體——周慶書有權決定她的婚事,想讓她嫁給誰,就嫁給誰。


  從一開始,周至柔就在給自己準備籌碼,江樊等人若是生意做得好,紅利多,她就當意外之財。要是失敗了,她要付出什麽?

  什麽都不要承擔!


  這可比股東的連帶責任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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