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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遁走(三更求訂閱)

  一個饅頭烤好,芳菲遞了過來,沈彤撕下燒得香噴噴的脆皮,咯吱咯吱地嚼。


  蝦頭心中一凜,沈彤說她會忍不住殺了他!

  她說他會殺了他!

  “如果我不走,你就要殺我?”蝦頭簡直不敢相信,有人會把殺人說得這麽輕鬆,輕鬆到就連飛魚衛也要為之瞠目。


  “是啊,我不信任的人,我不會留在身邊,除非把他變成死人,我做得到,你要不要試試?”沈彤揚起臉來,望著他。


  “你要殺我?”蝦頭再問一遍,他還是有些不能置信。


  直到這個時候,蝦頭才想起一件事來。


  除了沈彤從王雙喜身上奪刀的那一次,他並沒有見過沈彤的武功。


  一切都是從別人口中聽說的,路友和阿治。


  但是他們又說過什麽呢,沒有。


  他們說沈彤把燃燒著的柴火仍到孫成的臉上,路友趁機殺死了孫成。


  對,僅此而已。


  沈彤的武功,他沒有見過。


  沈彤,一個八歲的小孩。


  “你能殺我?”蝦頭再問。


  這個“我”字剛剛出口,一個硬梆梆的東西已經抵到了他的腰上。


  他低頭看去,那是沈彤手裏的饅頭。


  蝦頭長長地鬆了一口氣。


  是饅頭啊,隻是饅頭啊,不是刀劍不是匕首,隻是一個饅頭。


  “你這是偷襲。”他說。


  沈彤與他麵對麵站著,她的手裏還拿著饅頭,饅頭就在蝦頭的腰上:“偷襲也是殺人,我就是殺你而已。”


  她的武功是高是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殺人,這就夠了。


  如果此刻她手裏拿著的不是饅頭,而是一把匕首,那麽蝦頭已經是個死人了。


  蝦頭在心裏念了一聲阿彌陀佛,可是也隻念了一聲而已,就看到芳菲屁顛屁顛跑了過來,手裏拿著一把匕首。


  蝦頭閉閉眼睛,他終於知道那句話怎麽說了,看到殺人就遞刀子,說的就是這個死丫頭吧。


  “小姐,不用砍樹枝了,刀子還給你。”小丫頭清脆的聲音如同銀鈴,蝦頭氣得想抽她。


  可是他的身子動彈不了,真的動不了,他心裏明白,不是他不能動,而是他已經沒有了動的勇氣。


  沈彤接過匕首,插在那個饅頭上,像啃骨頭似的啃著饅頭。


  蝦頭依然站著沒有動,沈彤把一個饅頭啃完,對蝦頭道:“好了,趁著我還沒想真的殺你,你快走吧,他們四個那裏,你想讓我怎麽幫你圓謊?”


  圓謊?


  這叫什麽事啊?

  蝦頭想罵街都不知道該怎麽罵了。


  “我是去京城,說不定在京城還能遇到他們,你就說我想起來親戚有個女兒嫁到京城了,擔心她有事,所以我先走一步了。”


  所以說啊,細作就是細作,瞎話張口就來,眉頭都不動一下。


  蝦頭跑得很快,當他的腿終於可以動了的時候,他立刻就溜之大吉。


  “小姐,蝦頭是壞人嗎?”芳菲問道。


  沈彤笑了,小孩子真是有趣,這世上哪有絕對的好人和絕對的壞人啊。


  “他是個細作。”她說道。


  “細作是什麽?”芳菲不明白。


  沈彤皺皺眉,她要不要告訴芳菲呢,告訴吧。


  “比如你向莫敢打聽消息的時候,你就是細作,隻不過蝦頭和你不一樣,他做的就是細作的工作,就像你是丫鬟一樣。”


  芳菲似懂非懂,原來她也當過細作啊……她都不知道。


  “我是小姐的細作,蝦頭是誰的呢?”消化了好一會兒,芳菲終於想明白了,於是她又有了問題。


  “他啊,我也不知道,他也不會說的。”沈彤說道。


  蝦頭是去京城,他的身份其實已經暴露了,而且他還做過飛魚衛,京城裏有很多人見過他,對於細作而言,這樣做太冒險了。


  除非京城裏有值得他去做的事,那件事非他不可。


  直到蝦頭走後的第二天,芳菲才感覺到不對勁,好像又回到從前了,隻有小姐和她兩個人。


  前些日子多熱鬧啊。


  所以每當停下來休息時,她都會把馬喂得飽飽的,她想快點到京城,她想快點和阿治他們匯合。


  可惜蝦頭是細作,如果他不是細作該有多好。


  沈彤盤膝而坐,離京城越近,危險也就越大,但是這也無妨,她還活著,母親也還活著,沈家至少還有兩個活人。
……

  幾天後,她們看到了遠處的京城。


  有人,有馬,有車。


  那些人麻衣孝服,神情肅穆。


  “老爺爺,這是有人出殯嗎?”沈彤問道。


  路邊有很多看熱鬧的人,已經有官兵過來轟人了。


  “那是秦王府的人來接世子靈柩回西北下葬。”老者說道。


  “啊?秦王世子啊,怎麽接他的人這麽少,還不如尋常大戶出殯。”是啊,人也太少了一些,除去那些官兵,穿孝衣的也隻有幾十人,而且……要麽佝腰弓身,像是慣常侍候人的;要麽文弱頹唐,像是勞累過度的書生。


  “小孩子懂什麽,別看來的人少,可這些人都是王府的官員,還有宦官,都是有品級的,是官老爺,尋常的大戶人家能比嗎?比不了。”老者說道。


  原來是這樣啊,秦王府派來接世子靈柩的竟然除了王府官吏,就是宦官內侍。


  秦王啊,西秦軍啊,蕭韌、蔣雙流,楊捷說殺就被他們殺了,可是卻連京城都不敢來。


  不過,也隻是暫時的吧。


  沈彤微笑,這就是古人所說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嗎?


  前世的時候,秦王是反了的,具體是哪一年她不記得了,她最後一次執行任務,要刺殺的就是三皇子周錚,那時秦王雖已稱帝,但卻尚未進京,與崇文小皇帝分庭抗禮。


  三年後,她與滅燈師傅一路北上,才知道已經換了皇帝,那時已是新安元年,秦王進了京城,正式改了年號。


  至於小皇帝去了哪裏,是死是活,她就不知道了。


  沈彤笑了笑,也不知道這一世還會不會如前世軌跡,也不知道那人還會不會坐上太子妃。


  “咦,秦王世子不是早就死了嗎?怎麽現在才送走啊?”沈彤又問,披麻戴孝的隊伍已經走過去,百姓們也要散了。


  “小孩子別瞎問,秦王在哪裏,在西北,朝廷要把死訊送過去,那邊才能派人來接,這一去一回縱是馬不停蹄也要兩三個月,你看那些人,個個都是滿臉疲倦,累得不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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