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不可能!
“李子軒,來我辦公室一趟!”
夏娜的聲音如寒霜一般在電話另一端響起。
李子軒竊喜,來了來了,解約的機會來了!
顛屁顛屁跑到公司:“夏總,您找我?”
“聽你昨在樓下大廳騷擾林林?”
夏娜麵無表情道。
林林?哦!是楚夢麓吧?這是她名?
確實挺貼切的,頭上一片片綠色森林!
隻是夏總怎麽會稱呼她這麽親切的?聽語氣兩人還挺熟悉?
她不應該是破壞他們家庭幸福的後媽才對嗎?
成年人的世界真難懂啊!
“夏總,感情這種事,我也控製不了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愛就愛了,我從不會去否定它,我向來遵從我內心的指引!”
李子軒攤攤手,一副準備好了麵對狂風暴雨的架勢。
“你膽子還不,敢騷擾你老板的女兒,還一副正經嘴臉!”
“什麽騷擾?是追求!很認真很無瑕很純潔的,這是偉大的愛情!夏總你侮辱我就算了,不要侮辱林林好不好?”
李子軒氣憤填膺的道,一副義正言辭、理直氣壯的樣子。
“林林是你叫的嗎?告訴你,離她遠點,否則我收拾你!被公司徹底封殺,以後前途無亮,你想想值不值得吧!”
“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因為愛所以愛,不是因為年輕貌美,不是因為帥氣多金,不是因為家財萬貫,也不是因為你愛我,僅僅是因為我覺得愛你於是我愛你。愛情,從來不應該被任何東西用來衡量,更不應該用來計較得失!否則,那就不算純粹的愛情!不!那算不得愛情!”
李子軒正氣凜然道。
“……”
夏娜一時之間竟然被他得啞口無言,不過她心底裏是不服氣的。
就想問問他,如果不因為這些,他會愛上一個七老八十的老太婆嗎?
為什麽從古至今那些愛情故事裏的主角,不是有才有錢的,就是年輕貌美的?
誰見過鰥夫和巫婆的愛情?
“好,既然你的那樣有決心有誠意,那我也不什麽了,你回去吧!”
頓了一下,夏娜擺擺手道。
“不是吧夏總?你就這樣不管了?”
這次輪到李子軒抓瞎了。
不可能啊!她怎麽會是這個反應?這是撒手不管了?
莫非她不想當這個後媽了,幹脆讓自己把個麻煩精拐走省得清淨?
所以自己這樣做,正好遂了她的願?
李子軒陷入瘋狂腦補中,腦袋裏充滿了各種家庭倫理劇的狗血劇情。
“你都這樣表態了,我還怎麽管?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由和權利,我也無權幹涉。”
夏娜雙手一攤道。
李子軒就是覺得她在憋著笑,嘴角都在抽搐!心裏怕高興瘋了吧?
“夏總,其實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隻要讓我和公司解約,以後我街頭看到她,在街尾就自動消失!現在在公司,我想走也走不了是不是?搞出一些恩怨纏綿的事來影響也不好。再,這事萬一驚動到了大老板,你我都不好交代是吧?”
李子軒瘋狂找理由服著夏娜。
“放心,你擔心的事都不會發生。第一,林林不喜歡追星的,尤其是很討厭你,雖然不知道昨你跟她了什麽,但是她明顯更加討厭你了,你的喜歡什麽的都是不存在的……”
“夏總,這你要分清楚啊!不要被女孩蒙蔽了,討厭和喜歡就在一念之間,兩者並不衝突的,至少明她對我的感官不會太差。像一些品行敗壞的藝人,那應該是厭惡和鄙視吧?從人格上的不認可吧?”
“這就是我要的第二點,林林還是個女孩,她才十三歲,是不會談戀愛的,更不會和你這種年紀差很多的人談戀愛!”
“年齡不是問題,身高不是差距……啥?你啥?她才十三歲?!!!”
原本滔滔不絕的李子軒,忽然如鯁在喉,眼睛都瞪大了,再也不下去。
“是啊!所以,你和她之間我很確信不會發生些什麽,你現在知道你在幹什麽了嗎?”
這子,就是拐著彎找理由想解約,對楚夢麓也未必會怎麽樣,這樣她就更放心了。
“不可能!她都有一米六以上了吧?還發育的這麽好!”
而且胸是胸腿是腿,看上去起碼十五六歲了,明明和他差不多!
李子軒覺不承認這個事實!他一個正人君子、正義青年、道德模範、時代標杆,怎麽可能會去泡一個未成年少女?
夏娜的沒錯,這就是騷擾!
這就是一放大版蘿莉呀!三年血賺死刑不虧那種!他不可能這麽變態!
一想到昨他對楚夢麓過的那些話,他就想直接撞牆死!
貌似他還過什麽“我家的床又大又舒服”?
不,那都是幻覺!嚇不到我的!隻是心裏想想而已,我從沒出口過!
我李子軒一個有誌青年,不可能會去垂涎一個未成年少女!
我是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社會主義接班人,我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很端正的!我思想很健康的!
一想到公主的花容月貌,李子軒卻嚇得差點萎了。
你你長得這麽著急幹嗎?慢慢成長享受童年時光不好嗎?
為什麽總想著長大?
成年人的世界很複雜的,還有很多變態的!
“你沒聽過‘娉娉婷婷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嗎?古代這個年紀的女孩子都結婚生子了,有什麽不可能?”
看到李子軒的臉色像開了染坊一樣五顏六色變個不停,夏娜感到有些奇怪。
“這好像是形容妓女的吧?別以為我沒讀過書。”
李子軒一張嘴,本能的反駁。
“我呸!胡八道信不信我撕了你的嘴?”
夏娜柳眉倒豎道。
從夏娜辦公室出來,原本鬥誌昂揚的李子軒,已經失魂落魄。
本以為自己從此能馬脫韁繩,海闊憑魚躍,高任鳥飛了,誰知道一個晴霹靂,把他給劈萎了!
自己竟然這樣撩一個未成年少女?
造孽啊!
不!不能這麽想!
公主現在十三而已,明年就不是了,明年也不行,等兩年……不,三年,三年又三年之後,她不就不是未成年了?
自己不就無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