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30)不用糾結能否親力親為的陪伴養育孩子
在中國,隔代養育的現象非常普遍。月嫂太貴,外人也不放心,於是,求助父母。在父母麵前,自己是孩子;而在孩子麵前,自己是父母。三代人共處一個屋簷下,權力關係變得微妙而複雜。隨著孩子的成長,你會體驗到越來越多的和自己母親在育嬰方式上的衝突。兩代人的教育理念不同。我認為小朋友不願意吃飯就不吃,餓兩頓就好了。可是孩子的外婆總覺得,少吃一勺就會長不高。老人溺愛孩子,過快地滿足其需求這很普通,連你都是我帶的,現在不挺好的,現在我帶你的孩子能有什麽問題?如此種種,你會感到既不舒服又無力反駁……其實一定要明確,是“請外公外婆來幫忙”,而不是交給他們撫養。
??必須對父母犧牲自己的退休生活幫我帶孩子致以敬意,既然享受了這樣安排帶來的便捷和舒適,就必須忍受同時帶來的問題。意見不和的時候會吵架,不過吵完也就好了。隔代養育不一定是壞事,也是自己和老人們難得的相處機會。
??其實隻要媽媽沒有放棄孩子主要照顧者這個角色,隻要她還在這個角色當中沒有退場,就不用太擔心老人的溺愛問題。在孩子三歲以前,父親的重要性都很難和母親相比。母子連心,沒有任何人能夠替代母親在孩子心目中的位置,因為孩子通常會優先認同媽媽。孩子通常隻會在母親身心完全退場的情況下,才會選擇另一個主依戀對象,從而求得內心安全感。
??祖輩都是溺愛孩子的,這沒有問題。來自於祖輩的,適當的溺愛對孩子而言是美好的體驗。就我自己而言,我是感到遺憾的。因為我的孩子八歲後。沒有老人與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城市裏。背後就沒有一個可以交手的。讓孩子童年去體驗受寵的感覺那是一件很美妙的事。
??也有的老人不願帶孩子,他們大都想好好享受自己的退休時光,旅行、度假,做之前想做卻沒機會做的事情,他們通常不會有那樣的激情再去全職地帶孩子。這沒有對錯,每個人都值得擁有自己的生活,幫孩子帶孩子本來就不是父母的義務。
??有的父母因為工作原因,把孩子完全寄養在父母家。因為這種情況很容易讓孩子產生強烈的,令他們無比疑惑卻得不到解答的被拋棄感,嚴重的會導致一輩子縈繞不去的分離焦慮。分開的年齡越小,可能產生的問題越嚴重。除非實在萬不得已,把三歲以前的孩子送出去寄養我不提倡。建立了與祖輩的依戀關係以後,父母在不甚言明的情況下又把孩子接回來,那麽孩子又將體驗到一次慘烈的被祖輩拋棄的感覺。如此在心理層麵上遭受的創傷,將使得他們將來很難再信任和依戀任何成年人,會讓他們對一切親密關係的持久性產生懷疑。成年以後,要麽難以維持友情,要麽難以維持愛情。感到孤獨,卻難以再主動索取。由此我想到很多留守兒童,如果處理不當,這會成為非常非常嚴重的時代性創痛。
??不告的離別,會被體驗為訣別,永不再見,有時我們為了忙著去上班,打個障眼法就悄悄的跑了,所以父母在把孩子托付給祖輩以後,絕不能就這樣憑空消失不見。最好要通過視頻、電話、信件等等方式,規律性向孩子表明自己依然在。三歲以前的孩子,大都會認為人若是消失,隻要他看不見了,那麽這個人也就不存在了。年齡越小,越會如此認定。所以,對於越小的被寄養在祖輩家的孩子,父母越應該頻繁“標注”自己的存在,以此強化他們的“客體恒常感”。沒有建立起客體恒常的孩子,成年以後,自己的伴侶沒能接電話,或者一時沒能聯係上,就會極度失控,甚至心理崩潰。希望孩子們都生活在一個充滿著安全感的同齡人環境裏。
??所以對於你是否能夠親力親為的帶孩子,還是要交給老人來帶,還是請保姆,凡事有利有弊,都是捆綁銷售,不用太糾結,隻要你不缺席,無論以什麽樣的方式存在,你在孩子的生命中永遠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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