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被困火海
“恩,看來這件事兒還真有些隱情。”範芃芃看向張權,“要不,我們查一查!”
張權點頭道:“這是當然,一來為這個可憐的女人申冤,二來也幫莊老板一把。”
三人吃好早茶,範芃芃便回去打聽這個事的後續,張權則起身去呂純之前呆過的精神病院,想了解一下她的情況。
範芃芃回到局子裏麵,正好看到南霆氣急敗壞的走了出來,見了她歎了口氣說:“樊鍵這家夥居然出爾反爾,不按照之前說好的把那個案子的功勞還給我們,真氣死我了。”
“遇到這種非常人用非常方法,不用給他講什麽道理,我覺得我們可以來點狠的,抓他一點把柄威脅他。”說道這裏,範芃芃腦子裏麵有什麽東西一閃而過,“對呀,把柄。之前莊老板不是說過,呂純掌握了很多人的把柄嗎。”
於是,她忙將憤憤的南霆拉著坐了下來:“對了,昨天那個跳樓案後來有什麽結果嗎?”
“就是個落魄的小明星,事業、愛情都不順,被那些導演玩兒得都有點精神失常了,本來我也以為是她自己跳下去的,結果法醫檢驗出來,她在掉下樓之前就已經死了。”
範芃芃眼睛瞪大了:“換句話說,她是被謀殺的。”南霆點了點頭。“這下可大條了”,範芃芃忙問,“那她有住的地方嗎?我想去她住的地方看看,說不定會有什麽線索。”
經過調查,終於知道這個女人從精神病院出來以後,就借住在一個小旅館裏麵,當範芃芃找的那個小旅館的時候,看著那個破舊的小旅館,心裏忽然一酸,這麽美的女子,住在這個破舊的地方,雖說是老天對她無知、可笑的懲罰,但是未免也太殘忍點了。
她走了進去,門口一個臉上有疤痕的男子淡淡看了她一眼:“幹嘛,這裏沒房間了。”
“呂純的房間是哪一個?”範芃芃拿出自己的警官證,在那個疤痕男子麵前晃了一下,“我要搜查她的房間。”
“有搜查令嗎?”那個男子臉上表情絲毫未動,“我也是懂法的人,你這東西啊,外麵那些辦假證的,分分鍾給你弄十多本。”
範芃芃冷哼了一聲:“每個人的警號都是獨一無二的,你可以隨便打哪一個警察的電話,或者打110去查,我這個情況是不是真的,不要廢話,如果你不帶我去呂純的房間,我會告訴你,你這種行為就是妨礙警察辦案,是要吃官司的。”
那個男子想了想,點頭道:“214房間,你自己去吧。”他把214房間的鑰匙丟給她說,“反正我們這破地方也沒什麽好偷的。”
範芃芃忍氣上到了二樓。就見一個打扮風騷的女子依在門框上,正在跟對麵一個麵黃肌瘦的男子在那裏聊著。
二人轉頭看範芃芃,都用異樣的眼光上下打量著她,那個女子冷哼了一聲,搖搖擺擺的進了房。
而那個男子則一臉不懷好意的笑道:“小妹兒找誰呢?是不是找哥哥的?”
範芃芃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徑直向214房間走去,“喲,你是去找那個瘋婆子的。”那男的笑道,“她昨晚沒回。”
“她的確沒回,她也回不來了。”範芃芃轉頭看向他,你好像跟她很熟。
“唉,那個女人,我們這裏每個人都跟她很熟,她在這裏住了兩三個月了,成天跟我們念叨,說什麽早知道如此,那就不應該怎麽怎麽樣,就是個當代祥林嫂。”
範芃芃沒有理會他,打開門進去了,雖然非常的簡陋,但是屋裏收拾得很幹淨,簡單的床上丟著一件旗袍,看樣式與花色都像是昨天去五星級酒店時候那個服務員穿的差不多。
床頭櫃上還放著一本日記本,範芃芃走過去,拿過冊子正要翻,忽然她抬起頭,有些奇怪的看看四周,就在剛才,她居然聞到了淡淡的狐臭的味道。
她小心翼翼的走到了廁所門邊。兩者中間隻隔著一個塑料的簾子,而簾子上麵光線勾勒出一個人的形狀。
她冷哼一聲,忙掏出手槍,一步一步的走向那個黑影,“你是誰,給我滾出來。”
她走到塑料前,一把掀開塑料布,這件裏麵居然放著一個衣架,衣架上麵掛著一套衣服,她暗叫不好,剛要回頭,便被什麽東西狠狠的砸到了後腦勺上,隨即眼前一黑便倒了下去。
範芃芃是被被煙給嗆醒的,她一邊咳嗽一邊從地上抬起腦袋,四下張望,卻發現自己被火海包圍,被火舌包圍著,她掙紮的爬了起來,想要去開門,卻發現門從外麵鎖住了。
她忙轉頭看向唯一的窗子,靠近窗子。她卻絕望的發現,因為是二樓,窗子上麵居然裝了鐵攔杆,此時範芃芃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她深吸了一口氣。瘋狂的開始砸門,“起火啦,起火啦。快來救火。”
很快門外傳來一陣嘈雜的聲音,忽然,門從外向被一股力量踹開了,而踹開的房門正好砸到範芃芃的腦袋上,她又一次光榮的倒下了。
當她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上午了,而她已經躺在了醫院裏。
範芃芃艱難的轉動自己的脖子,卻見旁邊白宇聽到動靜,抬起頭看向她,“蓬蓬姐,你醒啦,渴不渴,我去倒水。”
範芃芃艱難的點了點頭,就著白宇的手喝了一杯水,然後輕聲問:“後來情況怎麽樣?”
“房子裏麵被燒得一塌糊塗,什麽都沒剩下。”白宇淡淡歎了口氣,“不過從你懷裏掉出來一本筆記本,這個筆記本裏麵倒有一些線索,還好你當時把它放在懷裏頭,讓它逃過了一劫。”
範芃芃咳嗽了兩聲說:“若動作再快一點,說不定還能救點什麽東西,看來,我們的方向沒有錯,那個人找的肯定是那些曾經潛規則過呂純的人的錄像帶,他們想要毀屍滅跡,毀掉那些呂純曾經掌握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