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離婚?做夢!
PART60
??請神容易送神難,結婚有多快,離婚就有多慢。
??——《眠眠細語》
??晏初水已經很久沒有夢見過那個人了,有時候他甚至認為自己連她的長相也不記得了。
??可那是不可能的。
??他隻要照一照鏡子,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看見那張臉,所以他是一個不愛拍照的人,照片的存留總會讓他覺得那個人如影隨形。
??畢竟,他們曾經是形影不離的,自有生命的那一刻起,一直到她被送進精神病托管中心。其間的十六年,晏初水都把她當作自己最親近的人,或者說,她就是他最親近的人。
??他們是雙胞胎姐弟,沒有人的關係可以比他們更親密。
??據說她比晏初水早出生十分鍾,而在此後慢慢長大的過程裏,她曾無數次與他說起那個十分鍾。
??她說,你猜,我在那個隻有自己的十分鍾裏想的是什麽?
??晏初水搖頭不解。
??她拉住他的一隻手,五指修長,腕骨分明,好看極了,她輕輕在他的手背上撫摸,然後冷不丁地一口咬住,牙齒不顧一切地閉合,直到鮮血湧進她的口腔,她才緩緩鬆開。
??她舔了舔嘴角,說,我在想,世界這麽大這麽美,應該隻有我才對,你最好不要被生出來。
??晏初水捂住鮮血淋漓的右手,大滴的冷汗從他的額角滾落,他疼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疼得連一絲聲響都沒有。
??因為她不允許他出聲,不允許他喊疼。
??她說,我們是雙胞胎,應該有心靈感應的,假如你猜不出我在想什麽,就是背叛,叛徒受懲罰是天經地義的事。
??她有一套屬於自己的邏輯與道理,讓人無法反駁。
??小時候,晏初水習慣了叫她姐姐,但是後來有一天,她不許他那麽叫了。
??她說,你叫我姐姐,我凡事就得讓著你,我們兩個是平等的,你有的東西我都得有,所以從現在開始,你要叫我晏初林,懂了嗎?
??晏初林……
??他點頭記住了,在麵對她的時候,他幾乎沒有說不的能力。她質問他每一天的行程,質問他與任何人說過的任何一句話。
??她告訴他,在這個世上,他不可以相信其他人,因為誰都比不上她和他的關係。
??可他認識了許眠,那天吃晚飯的時候,他隨口說了一句,眠眠喜歡吃香腸,以後去黃老師家拜節,不要帶零食,帶肉就夠了。
??當晚,他在睡夢中驟然窒息。
??空氣無法進入身體,血液放緩流動,意識在掙紮中渙散而去……幽暗之中,他隻能看見一雙陰鷙的眼眸,在死亡的邊緣無聲地凝視他。
??她一個字都沒有說。
??晏初水卻什麽都明白了。
??他終於相信他們是有心靈感應的,他知道她的意思——他不可以在意其他人超過在意她,否則也是背叛。
??背叛者是要受到懲罰的。
??她說過,是她允許他出生,他才得以活著,他的人,他的命,都在她手裏。
??恍惚中,另一個聲音響起。
??——初水哥哥,你的人,你的畫,我都要。
??兩張截然不同的麵孔在刹那間合二為一,他的喉嚨被死死扼住,不能呼吸,不能言語,他不斷地往後退,毫無反擊之力,直到腳下一空……
??他看見滿天的星空被濃墨浸染,霾雲層層如浪,血雨茫茫降落,這顯然不是一個真實的空間,卻是他時常身處的夢境。
??隻有黑夜,隻有鮮血,隻有一次又一次瀕死的恐懼。
??他本以為……他會慢慢擺脫掉的。
??結果並沒有。
??他猛然驚醒,屋內燈火通明,下意識的,他伸手摸向床的另一側。
??空空如也。
??原來,不是做夢。
??***
??晏初水第二次萌生出離婚的念頭。
??上一次他這麽想的時候,多少還有點賭氣的意味,但這一次,他冷靜極了。
??許眠給他的巨大衝擊,遠遠超越了震驚與憤怒,而是一種直擊心靈的捶打,隻要是還有一絲求生欲的人,都會想逃。
??即便不知道逃生後的去路在何方,可跑總是沒錯的。
??“離不了。”
??這是宗律師給出的答複。
??“???”
??這是晏初水的困惑。
??“根據《民法典》新規,離婚有三十天冷靜期,在這期間內,有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都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這是殷同塵的旁白。
??“順便說一句。”他旁白完又補了一刀,“以許眠的態度來看,她完全不想和你離婚啊,別說三十天冷靜期,她連民政局都不會去。”
??不用他提醒,晏初水自己也知道!
??她是怎麽說來著的?哦對,他的人,他的畫,她都要。
??頂著一張人畜無害的臉,說這種強取豪奪的台詞,就特麽離譜啊!
??“不去民政局,我也可以起訴離婚啊!”晏初水旋即將目光投向宗月,他花錢雇一個專業律師為的不就是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嗎?
??起訴確實是一個對抗離婚冷靜期的好辦法,宗月點頭同意,並且詢問:“那起訴的理由呢?”
??“啊?”
??晏初水瞬間錯愕,他都被許眠弄成這樣了,還需要什麽理由?
??宗月一板一眼地回答他:“起訴離婚一般有五種理由,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俗稱的出軌;二、實施家暴和虐待、遺棄的;三、有賭博、吸毒等不良惡習的;四、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的;五,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五五五!”晏初水當即選出答案,“我和她肯定破裂了啊。”
??“你需要提供證明破裂的證據。”宗月如是說。協議離婚需要的是一個說辭,而一旦上升到訴訟,要求自然也不一樣。
??“什麽證據?”他問。
??宗月攤開雙手,給他羅列出了一堆豐富且無用的選擇,“比如你們婚前缺乏了解,彼此不熟,或是她強迫你和她結婚,形成包辦、買賣婚姻……”
??很明顯,當初提結婚的那個人,是晏初水自己。
??“……下一條!”他揮手示意。
??“再比如說,你們雖然登記結婚,但沒有夫妻之實,假定晏總你有生理缺陷,不能滿足對方的性需求,且無法治愈……”
??“誰、誰有生理缺陷了?!”
??“唔……假定。”宗月補充道。
??“沒有這種假定!”他拍案而起,徹底冷靜不了了,“她把我的錢全騙走了,我都要破產了,難道還不夠破?還不夠裂?”
??作為公司的一員,宗月非常認可老板如今的慘狀,可作為律師,她深知法律麵前,光是慘一點用也沒有。
??殷同塵大概明白宗律師的意思了,他小心上前,小聲插話,“老板,許眠是願意還錢的,你忘了嗎?”
??“你說這話是什麽意思?”晏初水敏銳地察覺到對方話裏有話,現在的他就像一隻被拔了刺的刺蝟,很難刺到別人,卻很容易被別人刺傷。
??“就是……”
??殷同塵起先還支支吾吾,轉念一想,公司都這樣了,他還有什麽可顧忌的,索性一咬牙,“就是老板你把畫給她,公司就有救了啊!”
??“……”
??晏初水當下怔住,他先抬眼看了看殷同塵,又側目望了一眼宗月,很好,他倆神情一致,看樣子意見也是相同的。
??“所以……”他微微眯眼,“你們都想讓我把畫給她?”
??“對啊對啊……”
??其實殷同塵覺得,別說他和宗月意見一致,眼下這種情況,是個人都會選擇交畫拿錢。墨韻這麽大一個拍賣行,總不能白白拱手讓人,再說了,大活人還能被三尺殘畫活活逼死嗎?
??當、然、能!
??“做夢!”晏初水怒而大吼,再次質問宗月,“你是我的律師,為什麽連離婚這種小事都辦不好?”
??這話說的,頗有些質疑宗月的專業能力,本來吧,她還想給老板留幾分麵子,可事關尊嚴,她隻得打開天窗說亮話,好讓他清醒清醒。
??“晏總,現在最難打的官司就是離婚案了,而且許眠還並非過錯方,縱然你的錢沒了,她也隻是拿了一張畫上拍,正巧被你拍到了而已。她和拍賣行都有免責聲明,所以你不可能以贗品為理由起訴他們,至於你質押股權的事,她更是連參與都沒有參與,你的一切行為完全是自發自主的。最後一點也最關鍵,根據你讓我擬定的婚前協議,公司的事與她一丁點關係都沒有。”
??宗月一口氣說完,定定地看向晏初水,她真心希望老板能弄明白一個情況,那就是,這個現狀不是別人造成的,而是他自己。
??末了,她又道:“還有,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隻是你個人資產變成了她的個人資產,她甚至願意把自己賺到的錢給你,讓你拯救公司,這都是婚姻關係牢不可破的表現啊。”
??“……”
??晏初水感到腳疼。
??被石頭砸得稀巴爛的那種疼。
??“那……車禍呢?”他捂著胸口,疼得直抽氣,“我當時就懷疑那場車禍過於蹊蹺,如果車禍也是她的計劃,是不是可以證明她有過錯?”
??宗月擰眉想了想,“假如能證明車禍是她安排的,確實可以算作危害人身安全,不過……”她頓了一下,“車禍撞傷的不是她自己嗎?”
??“……”
??好吧,這下晏初水連腿都沒了。
??他不得不承認許眠的厲害之處,她不僅是外表清純內心烏黑,她還是外表無知,內心狡詐,這一件件、一樁樁,一環套著一環,毫無紕漏,堪稱完美。
??連苦肉計都有!
??“你們看看她有多可怕,就這樣,你們居然還讓我把畫交出去?”他癱坐在辦公椅上,陰森森的寒意鑽心徹骨。
??回想起重逢的那天,她打開房門,懵懵懂懂地啃著拇指,他低頭看她,應該就是從那一刻開始走眼的吧。不光是走眼,還跳進了一個無底深坑,什麽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婚姻是他晏初水一個人的墳墓!
??自掘的那種!
??“老板……”殷同塵心有餘悸地說,“不正是因為她可怕,才勸你放棄嗎?”
??碰上一般可怕的人,尚且可以一戰,但遇到超級可怕的人,最明智的做法不是趁早屈服嗎?她能在晏初水這種疑心病十級的人眼皮子底下瞞天過海,那幾乎是無敵的啊!
??這種情況下,有機會拿回八億,不得跪地求饒,謝她不殺之恩啊?
??然而晏初水是誰?
??是瘋子。
??如果說許眠是無敵的,那麽他對《暮春行旅圖》的執著便是無敵中的無敵,算得上是要畫沒有,要命一條。
??“我是絕不可能放棄的,她也休想拿走我的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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