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奇怪的男人

  異國風情。


  方華走在M國的街道上。


  心中有種說不出的感覺。


  街道上許許多多的中式建築。


  讓方華誤以為自己還是呆在華國。


  一路上。


  采子安都給方華講解著。


  他很小的時候就隨著采岩來國外了。


  采薇不一樣,采薇基本上算是在華國陪著丁龐德長大的。


  初中,高中,都是在國內。


  現在讀大學來到了M國。


  采薇也是多陪伴陪伴父母。


  看得出采子安並不喜歡M國。


  不像是其他的青少年崇洋媚外總是覺得外國好。


  他甚至有些厭惡這裏的人。


  “這裏的人都很拽,都是認為自己很牛逼,所謂的紳士也隻是在電視上看得到,他們才是最擅長勾心鬥角的一群人。”采子安說道:“我已經想好了,回國讀大學,一天都不想呆在這樣的爛地方。”


  “隻是有些不舍這裏的朋友,我那幾個朋友還是很夠意思的,改天介紹給你認識啊華哥。”


  “哦!對了華哥,你讀的是什麽大學啊!”


  采子安這麽一問。


  方華倒是一愣。


  我?大學?


  我若說我不知道,你們會相信嗎?

  顯然不能這麽回答,方華微微一笑道:“就是普通的大學,不值一提。”


  采子安說道:“那你讀大幾了?”


  呃?

  方華再次一愣,是啊!我讀大幾啊!

  他便隨口一說,“大三了。”


  心中嘀咕,這副身體到底有沒有讀大學啊!就算是讀大學了,他的那些同學呢?

  這麽久了。


  怎麽沒有一個人聯係他啊!


  有時方華真覺得特別奇怪。


  按理說是參加節目不允許主動和家人聯係。


  但即便是自己不主動聯係家裏人。


  家裏人都不能用暗示,或者讓別人聯係聯係自己麽?

  自己的朋友呢?


  同學麽?

  在這節目中。


  方華的人氣絕對是無人可及,知名度甚至媲美一些明星了。


  這麽出名的他,這麽多人觀眾,他的同學和朋友都看不到嗎?


  連一個發來祝福的人都沒有。


  實在是奇怪。


  小胖和張俊飛的家人和朋友可都是有聯係過他們的。


  難道這具身體就是個孤兒?

  就算是孤兒也得有幾個朋友玩吧!

  方華對自己的身世越發的好奇了。


  “是開學後讀大三,還是你已經讀過大三了,暑假過後是讀大四嗎?”采子安知道國內的讀書規則。


  “開學後讀大三。”這句話是脫口而出的。


  方華也是一愣,幾乎是不假思索的就說了出來,就好像這句話說過很多次了。


  難道是原主的記憶,一種條件反射嗎?


  對,一定是這樣的。


  直播間的觀眾刷起彈幕。


  “原來華哥讀大三啊!哈哈!好巧我是高三學生。”


  “話說,到底有沒有人認識方華,他在哪讀大學。”


  “方華是他的真名,現在就讀“南林大學”他是我的同班同學……”


  “樓上的別鬧,這是我同學,“孟州大學”方華在學校的時候特別低調,所以學校的人很少認識他,但我不一樣,我和方華是室友,他一直叫我一聲彪哥。”


  “別逗了你們,這是我表哥,方華是我表哥我再重複一遍。”


  “鬧呢!這是我舅啊!”


  直播間的觀眾永遠都是歡樂的。


  采子安又道:“哈哈!那好啊!明年我讀高三,你讀大三。”


  “等後年,我就可以上大學了,到時候我去你學校啊!我跟咱爸,哦!我爸已經說好了,讀大學可以讓我回國。”


  采薇忍不住說道:“我很納悶你是怎麽讓爸媽答應你回國讀大學的呢!”


  采子安一抹鼻尖拽拽的道:“我跟他們說了,我不喜歡外國妞,就是想找個國內的女朋友。”


  “如果不讓我回國讀大學,我就不找女朋友,等畢業了,也要回國工作。”


  采薇搖頭一笑,“你竟然這樣“威脅”老媽,你自己都不怕打光棍啊!”


  采子安說道:“哈哈!追我的姑娘城東排到城西了,我還愁女朋友,你弟弟還愁女朋友?”


  直播間頓時有人刷屏。


  “我願意倒貼現金一百萬,外加一套房一輛車。”


  “本人女身高一米七,膚白腿上,會做飯會暖床,乖巧聽話,可鹽可甜。”


  “采子安我喜歡你,真的很喜歡,看到你第一眼我就深深的不能自拔。”


  “我的男神采子安,太帥了,我太喜歡他這種活躍的性格了。”


  “我最討厭的就是那種長的不咋地,整天還弄發型帶耳環,不酷裝酷的人。我們家子安不一樣特別的真是,性格活躍,跟他在一塊一定會是特別疼人的那種。”


  “我一個男的都覺得采子安這小子很帥,這是讓人羨慕的長相啊!”


  “我若長成這樣該多好啊!哪怕一天或者一個小時也行啊!”


  “樓上的,其實你不懂長得帥的煩惱,比如我,照鏡子容易碎,出門上街女孩看見我容易撞電線杆,少婦看見我,那種眼神都想把我吞了一樣。”


  “是呀是呀!我也有那樣的感受,那些女人接近我全都是因為我的長相,完全忽視了我的才華,我好痛苦呀!”


  真的是沙雕網友歡樂多。


  三人邊走邊聊。


  街上有許多賣小商品的。


  一些衣服店也在搞促銷商品。


  一處有玩魔術的圍觀了好多人。


  還遇到了在街頭抱著一把吉他的華國人。


  這個華國人是一個留著長須的華國人。


  他看起來有四十多歲了,臉上顯得很是滄桑。


  他的長相很普通,屬於那種在人群中就找不出來的大眾臉。


  但是他的眼睛很特別。


  特別的明亮,裏麵像是閃爍著光一樣。


  滄桑卻不頹廢。


  眼中閃爍的光,那是對未來充滿了希望。


  看得出這是一個有夢想的人。


  在路上遇到了好幾個華國人。


  但不知為何方華看到這位大叔的時候,有一種親切的感覺。


  他唱的是一首中文歌,並沒有因為迎合市場唱英文歌。


  他站在街角處。


  倚靠著牆壁,一隻腳朝後蹬在牆上,抱著吉他輕輕的吟唱著,在他的腳前麵用粉筆寫了幾個大字《遨遊的鳥》。


  這是一首特別勵誌的歌曲,在華國很出名。


  絕對算得上是經典歌曲。


  他唱的或許不是特別好聽,但那種唱歌的態度,讓很多歌手都自愧不如。


  他的那種表情,那微微沙啞的嗓音,那輕輕撫弄吉他的手指,那抱著吉他如是抱著心愛之物的姿勢……


  無一不證實他特別喜歡音樂。


  是真心的喜歡那種。


  喜歡的很純粹,沒有什麽目的性。


  就是想把美妙的歌聲傳遞給大家。


  方華三人正好也走累了。


  找了一個長椅,方華和采薇坐了下來。


  采子安說道:“華哥,熱了吧!我去給你買瓶水喝。”


  采子安說完就跑去買飲料了。


  方華的眼睛仿佛被那個大叔吸引住了。


  不知為何就是很奇怪。


  一個人眼中有光,就是有夢想。


  “這個大叔,我見過好多次了。”采薇見方華的目光一直在大叔身上,便向他解說,“我媽跟我說,他在這邊很久了,我爸和我媽來這的時候他就在這了。”


  “也不知道具體呆了多久,也不知道為什麽在國外的街頭流浪。”


  “我媽還說在不同的街道遇見他,總是抱著一把吉他,唱歌的時候先把歌名還有原唱寫在身前的地上,有時會隨身帶一塊木板,歌詞都會寫在木板上。”


  “若是沒有寫出歌詞,那就證明唱的歌在這條街道唱過很多次了。”


  采薇繼續講解道:“他挺不容易的,身上的衣服都是穿了很久。”


  方華道:“能保持初衷堅持做音樂的人都值得尊敬。”


  采子安買回來兩杯冰鎮飲料,分別遞給采薇和方華。


  采薇用吸管輕輕的喝了一小口,“我問過一家店鋪的老板,店鋪的老板告訴我說,他可能是個傻子在M國的地盤上,一直唱中文歌,這麽多年了都沒有嚐過英文歌。”


  “這樣的流浪歌手誰會喜歡哪!所以他的收入非常低,你也看到了,根本沒人駐足聽他唱歌……”


  采薇說著大叔的故事。


  直播間的觀眾也都聽在耳中。


  “我去!這位音樂人到底怎麽想的?在國外的土地上隻唱中文歌,不懂漢語的人那麽多,根本不知道他在唱什麽,就算歌曲的自身旋律好聽,但也不會有人有耐心聽他唱。”


  “我忍不住的想,到底是他不會唱還是不會英文歌。”


  “應該不至於不會英語吧!采薇都說了他在這個國家呆了好多年了,應該會說英文,如果不會英文的話,他怎麽在這裏生活啊!”


  很快大家都有了答案。


  因為有一個穿著花格襯衣的外國中年人。


  大腹便便,頭頂一個遮陽帽,看起來約麽五十多歲,他站在大叔身前聽他唱完歌。


  外國中年人忍不住對著大叔說道:“朋友,我覺得我應該提醒你,你唱一些英文歌興許會有很多人來聽你唱。”


  大叔露出感激的微笑,“抱歉,我不會英文歌,我一直覺得音樂是最純粹的東西,它本身就沒有國界之分。”


  外國中年人說道:“朋友,你的英文很流利,我想你是會唱英文歌的。”


  大叔微微一笑,並未接話,沒承認也沒否認。


  外國中年人摸了摸自己肥圓的肚子,“你真是一個有趣的人,追求夢想可以在華國境內,他們都可以聽懂你的唱的內容。”


  大叔又是一笑,“我不需要所有人都懂。”


  “那麽祝你好運了朋友,我覺得你應該買條褲子穿了。”中年人朝大叔身前的紙箱內扔了100美元。


  然後就離開了。


  大叔雙掌合適,到了一句謝。


  看了看天色。


  已經日近正午,他收好了吉他。


  裝有吉他的布袋有一個側兜,大叔從裏麵拿出一塊毛巾,把地上的地用毛巾擦幹淨了。


  然後他就離開了。


  現場什麽都沒留下,仿佛大叔沒來過一樣。


  “華哥,看你對那個大叔很感興趣啊!”采子安道:“但我也覺得他有些不太聰明的樣子,他日複一日的在M國的街頭唱著中文歌曲,到底塗得是什麽。”


  “自己的溫飽都解決不好,怎麽閑心做音樂呢!我佩服他的毅力,但,他這種做法我不讚同。”


  方華感歎一聲,“有些人的作為真的讓人捉摸不透,我以前有個朋友也是特別的固執,甚至比這位大叔更加的誇張、極端。”


  方華並沒有多講他的那位朋友。


  “時候不早了,咱們去吃些東西吧!”采薇說道。


  方華也覺得有些餓了。


  於是三人準備先吃了飯再去逛,說是下午去陪著采子安買幾件衣服。


  三人在一家西餐廳前駐足。


  “華哥這裏怎麽樣,他家的牛排特別的正宗。”


  方華點了點頭,“好,那就這吧!”


  采子安說道:“先說好了啊!今天我請客,華哥你可不準跟我搶。”


  “好!”方華也不多說廢話,他也不是矯情的人。


  三人走近西餐廳。


  身條高挑的洋妹子微笑歡迎。


  店內放著柔和的輕音樂。


  三人找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


  其他用餐的客人都低聲的說著話,在這種安靜的場合,多數人都會不自覺的壓低自己的聲音。


  連咀嚼都變得文雅起來。


  方華剛坐下,就有一道身影吸引住了他。


  那道身影,安靜的坐著,雙手擺放的位置,以及坐姿顯得都很紳士。


  就像是貴族的人一樣天生一種文氣,像是有著極高的修養。


  盡管穿著有些寒酸,但那股頗有貴族的氣質卻像是從骨子裏不由自主的萌發散發出來。


  是他!!

  街頭賣場的大叔。


  他竟然來了有些高檔的西餐店。


  要知道他今天並沒掙多少錢,街上鮮有人聽他唱歌,自然是沒有幾個人願意給他錢的。


  那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算是出手闊綽直接給了一百美元,除了這一百美元,大叔的紙箱裏也隻有零零散散的幾塊錢。


  一下子給流浪者一百美元實屬不多。


  大叔也算是幸運了的遇到了那麽大方的老板。


  方華知道人不可貌相,他也沒有瞧不起大叔的意思,但就是覺得大叔不應該出現在這種高檔的西餐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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