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買房
幾人也沒有因為這件事情敗壞了興致,因為明日還要去付正明家赴宴,九歌也就隨便挑了一家店買一些衣服又交代送到南華大學之後才和吳絮絮幾人出了商場。
“九歌,你怎麽這麽有錢啊!”九歌是和她師傅一起生活的,以前還是在偏遠的山裏,怎麽會有這麽多錢,那天的那個劉長勇她們兩個雖然都信任她,但也實在是很奇怪啊!
孫千怡也是一樣的想法,兩人都看著九歌!
“因為,這都是我師傅給我的啊!”事實也確實是這樣的,半山老人雖然帶著她生活在山裏,但是卻絕對不是因為沒有錢,實際上同信封留下的還有一張有著五百萬的銀行卡。
加上付正明的兩百萬,她也算是小有資產呢!
“你師傅對你可真好!”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我爸隻給了我二十萬。”
吳絮絮忽然覺得自家暴發戶老爸有些摳門了怎麽辦。
孫千怡麵色複雜的看著一臉羨慕的她忽然氣不打一處來,咬牙道:“你們兩個有沒有想過我這個窮人的感受,嗯?”
這個嗯字充滿了威脅的氣息,吳絮絮趕緊求饒,“我請客,待會要吃什麽大餐,千怡你說!”眼珠子一轉緊接著說道:“九歌請客!哈哈!”
孫千怡哼了一聲,“這還差不多!”
她才是真的窮人啊,一個月五千塊生活費,再加上她自己的一點存款,在大學生裏麵也算是富裕的了,偏偏對上了這兩個室友,一下自己就變成墊底的了。
九歌眼裏帶著笑意。“好。”
她這個人說起來就是麵冷心熱,別人對自己一分好就要十分的還回去,麵上看著清清冷冷的,實際上卻半點都不難相處。
“那九歌,我們現在就去吃飯?”現在才四點鍾,吃飯是有些早了。
“等一會再吃吧,我先去買套房?”
或許是之前九歌豪擲幾百萬的舉動兩人聽她說要買房也沒有驚訝了。
上了出租車孫千怡才問道:“九歌你打算買哪裏的房子啊?”她是本地人,對於南城的房地產不說了解,一些地方還是知道的。
“錦繡花園!”這是她看了好幾個樓盤隻有決定的,沒有其他的原因,就一個,這錦繡花園是一個高端小區,房價不便宜但是有現成的精裝房賣,拎包入住的那種。
她沒功夫買了房子還去操心裝修的事情,幹脆買這個一步到位的。
錦繡花園孫千怡也是知道的,遠揚地產的工程,“那挺好,遠揚地產的風評不錯而且距離學校也近。”
九歌點頭。
錦繡花園售樓部,九歌三人一進來馬上有穿著得體的售房經理迎了上來。
“幾位小姐是看房嗎?”銷售這個職業幹得久了就應該知道,有的人往往看起來不會購買,但是實際上卻是大客戶。
盡管這個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遠揚地產的銷售都是經過了嚴格的培訓,絕對不會發生他們在商場的那種事的。
九歌點點頭,那銷售也沒有更熱情,迎著九歌來到樓盤模型麵前,“這邊是錦繡花園一期,這邊是二期,還在建,不過二期的房因為是預售所以價格上要優惠一些。”
見九歌眼神放在一期的房上麵銷售又解釋道:“一期有不同的房型,這一棟是一梯兩戶,這邊是一梯三戶,您預想的房型是幾室呢?”
旁邊是一對老夫妻,穿著都很是簡單,邊上的銷售也盡職的講解著,不過兩夫妻顯然是出現了爭執。
老頭擺擺手,“我就覺得這一期的房子好,現成的房,多好!”
老太太卻不讚同,“一期的房子現在剩下的都是裝好的了,要是買了風格兒子不喜歡怎麽辦,還是二期的好,以後想怎麽裝修怎麽裝修。”
老頭不耐煩了,“你買二期,我買一期,兒子喜歡哪個就住哪個!”
“你!”老太太爭不過幹脆問九歌幾人。
“小姑娘,你們是年輕人,你們喜歡自己設計房子還是買現成的!”
吳絮絮見老太太眼神放在自己身上就不假思索的道,“要是我自然是喜歡自己設計自己的房子了。”
她名下也有兩處房產,不過都不在南城,都是她父母送的,其中一處的裝修就是她自己設計的,房子裝好那天她心裏十分的有成就感,隻覺得好得很,不過她爸是覺得進步空間還很大就是了。
孫千怡的答案也是一樣,老太太得意了,瞅著老頭的眼神就好像是說;你瞧,老頭子我說的沒錯吧!
老頭不服輸,九歌還沒說呢:“小姑娘你說,你喜歡哪個?”她在看一期的房子肯定是屬意現房的。
“我買一期的!”
老頭高興了。
九歌在網上已經看了錦繡一期的各項信息,此時不過是來選擇樓層和交款的。
“十八層,1801,全款!”
銷售聽到這裏眼睛一亮,趕緊將模型上1801的小牌子摘了下來帶著九歌過去交款。
這麽爽快的客戶可不多見,連房都不去看一眼,還是全款,由不得他不高興。
最後老頭和老太太還是買了一期就是九歌的隔壁,1802.
本來老太太是不願意的,吳絮絮和孫千怡兩人都說喜歡自己裝修,但是考慮到她們兩人都沒有買,反而是九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買下了1801,所以幹脆將給兒子的房就買在了九歌的旁邊。
九歌交完款拿了鑰匙就走了,絲毫沒有注意到她即將有一個十分有意思的鄰居呢。
知道九歌是土豪,在加上剛才九歌一百多萬全款買了房孫千怡也不客氣了,直接就點了南城十分出名的一家酒樓。
“九歌你是不是要搬出宿舍啊?”在去酒樓的路上吳絮絮問道。
“不會,我隻是有時候會到錦繡那邊住!”
吳絮絮瞬間開心了,“那太好了。”要是九歌搬走了就剩下她和千怡兩個人了,雖然平時還是可以一起玩,上課也一起,但是總歸不如住在一起好了。
孫千怡選的這家酒樓雖然很是出名,但是裝修卻不是金碧輝煌的那種充滿著暴發戶氣息的,反而是古香古色的,裏麵的服務員也都是清一色的旗袍裝,很有古韻。
“怎麽樣,九歌,這裏不錯吧!”她是因為九歌第一天到學校時候的穿著猜測她應該是喜歡古風的東西才決定來這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