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偶遇
就算你家裏能夠讓你憑借各種東西上到大學,甚至是很好的大學,但是都不是正規途徑進去的,也不可能占到原本該得到的人的名額,學曆可以改變,但是高考的分數不會變。
“哎哎,人家知道錯了嘛,人家下學期肯定好好努力的。”吳絮絮伸出右手做出發誓的樣子來,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
她真就這麽一說,也不是真就要勸九歌去做這個生意。
“哎,這事情也解決了,咱三個好久沒有一起吃飯了,不管餓了,今晚上本小姐請客,也算是給恩人九歌接風,兩位姑娘可願意陪小生共進晚餐啊?”
孫千怡板著的臉一下子鬆下來,摸著下巴,“那可說好了,海參鮑魚這些要,烤串小龍蝦也必須整起。”
“小龍蝦要兩個味道的,蒜蓉和麻辣的都要。”九歌補充道。
在昆侖胡亂對付了這麽久,回到京城因為陳老爺子兩位老人家的身體問題自然沒有吃過什麽重口味的東西,都是以最合適的營養搭配為主,而不是可口的麻辣鮮香,她早就想吃點這些東西了。
吳絮絮拍拍腰包,豪氣道:“沒問題啊姐們!咱是誰,不差錢好嗎?”
三人相視一笑。
說走就走,隨便收拾收拾就出了門。
“九歌,開車去?晚上順便去買點東西,我前兩天路過商場看到一件姐妹裝,特適合我們三個。”
那天隻是路過,不然她都直接進去買了,而且還有一點。
她知道孫千怡的經濟條件不是特別的好,前陣子兩人一起出去逛街她已經付過一次單,那次的是便宜的小東西,這次的價格卻是小貴。
不是舍不得這點錢,而是孫千怡的性格是不會喜歡總是接受朋友的饋贈的人。
想要做一輩子的好朋友,就要為她考慮。
別看吳絮絮大大咧咧的,在很多地方心思卻是很細膩的。
“我來開車吧,九歌休息一會。”孫千怡是有駕照的,提出來道。
在白色的路虎走出車庫之後,邊上一輛黑色的小轎車車窗搖了下來,裏麵是一個衣著暴露的年輕女子。
“陳九歌,這一次,我一定要讓你付出代價!哈哈哈哈哈哈!”
女子猙獰的笑了起來,因為太過用力,姣好的一張臉顯得恐怖起來。
“現在人看到了,走吧!”
一道低沉的女聲從後座傳來。
前座的女子停止大笑,喃喃道:“等著吧,好戲很快就會開始了!”
雖然說是要吃魚翅參肚,但實際上三個人都不愛吃這些偏向北方口味的,吃了一大鍋火鍋並小龍蝦烤串等美味,三個人就徑直殺向南城最大的商場。
“看,怎麽樣,好看吧!”
一到了地方吳絮絮就拉著兩人得意的說道。
正紅的毛呢大衣,長中短正好三款,設計得很有民國時期的風格,卻又添加了現代化的元素,時尚不失傳統,大約女人都是愛買衣服的,九歌一眼就看中了。
“很好,你覺得呢,千怡?”
孫千怡點點頭,“好看。”
三人對視一眼,直接進店,等再出來的時候一人手裏拎了一個紙袋。
“那咱們,繼續?”來都來了,怎麽能夠隻買一樣呢,還是這樣的一個好日子。
女人是一種瘋狂的生物,特別是在她們買買買的時候,更是能夠爆發出無限的戰鬥力。
“剛才過去的那個女生,你覺不覺得好眼熟?”就在九歌三人走過一個轉角的時候,一個高挑的女人對正不耐煩低頭玩手機的年輕人男人說道。
正是孟清然和歐皓南。
原本今天的大好機會先是被易澤破壞,後來九歌又和吳絮絮等人走了,他想好的飯都沒有吃成,正不高興呢,才回去就被表姐孟清然抓了壯丁,陪她一起來視察幾個專櫃。
“好像是陳家的九歌,你還幫人家說過話,怎麽,忘記了?”
她也是搞不懂這個堂弟了,常家的那個姑娘,開始還不假辭色,沒幾天又打得火熱,連姑姑都氣到了。
神轉折又來了,突然又變了個人,再沒有在他這裏聽過常家的姑娘,還有九歌,她挺喜歡這個姑娘的,對人家也是一會熱一會冷的。
歐皓南一愣,“姐,你說九歌?”
“是啊,剛才過去的三個姑娘,有一個好像是她···哎,你去哪兒?”
她話還沒有說完,歐皓南卻是已經追了出去。
剛出去沒幾步又倒回來,“姐,她們往哪個方向去了?”
“你這人,做事怎麽毛毛躁躁的,她們往那邊去了。”
歐皓南得了方向馬上追了出去。
邊跑邊說道:“姐,我等會不送你了啊!”
九歌幾人拎著大包小包的,自然走不快,很快就被歐皓南追上。
“九歌,九歌!”
“大帥哥,是你啊!”吳絮絮是拎包最多的,兩手都不得空,愣是艱難的抬起一隻手衝歐皓南晃了晃,打招呼。
“九歌,你們來逛街啊,真是巧,在這碰到你們。”見九歌手中也拎了不少的東西,歐皓南很有眼色的就伸手要接過去。
“我來幫你們拎吧,還要買什麽?”不光是幫九歌一個人拎,花花大少比起楚宸更會撩女孩子多了,硬是半搶著將幾人手上拎著的袋子拎了過來。
袋子實在太多,歐皓南身上都掛滿了,“我記得前麵有一家女裝店,咱們去吧!”
隻要是能夠和九歌一起,多兩個人就多兩個吧,反正就他是男的。
吳絮絮原本就還沒有買夠,當然不會拒絕,至於九歌則是沒什麽意見,孫千怡更加不會有意見了。
等幾人出商場的時候歐皓南身上幾乎要掛不下了,本來是可以讓商場的人直接送去顧客家中的,但是為了能顯示出自己的幸苦來,也是為了表現,他當然會說自己還能行,拒絕了。
而且他還聰明得沒有做出暴發戶的樣子說什麽刷我的卡,而是拿出了隻有孟家人才有的特殊貴賓卡,通通六折,更是讓吳絮絮和孫千怡瘋狂買買買。
既得了人情讓人念著好,又不讓人反感。
“我送你們回去吧,車就在地下車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