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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讀史餘論-明末社會改革可能的再探究①明末共和論與黃宗羲

  前按本文為某群委托所做,本文為本係列第一篇,本文不代表作者所屬研究機關的官方見解。


  1、明末可以通過《明夷待訪錄》達成共和嗎?


  “《原君》批判現實社會之為君者“以我之大私為下之大公”,實乃“為下之大害”。《原臣》指出,臣之責任,乃“為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原法》批評封建國家之法,乃“一家之法,而非下之法”。《學校》主張擴大學校的社會功能,使之有議政參政的作用,“子之所是未必是,子之所非未必非,子亦遂不敢自為是非,而公屬是非於學校”,“必使治下之具,皆出於學校,而後設學校之意始備。”黃宗羲所設想的未來學校,相似於近代社會輿論中心和議會的機構。黃宗羲雖然沒有從根本上否定君和臣的設置,但主張君主開明立憲製,加強平等因素,擴大社會對執政者的監督權力,有近代民主政治的思想。這種思想並非受西方文明的影響,而是從中國傳統文化中發展出來的,因而更加可貴。這部書受到清朝統治者的查禁,直至清末才重見日,受到譚嗣同、梁啟超等人的重視和讚許。”(知乎某人認為,這代表了明末士大夫可以通過《明夷待訪錄》最終達成共和製度。)

  某人曾與我是舊識,因而此處匿名。


  首先,要明白這段話在什麽,就必須要知道《明夷待訪錄》及其作者黃宗羲到底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黃宗羲出身於東林,其本人亦是東林餘黨“複社”成員,而東林黨到底如何此處無需贅述。一言以蔽之,黃氏所代表的東林黨是與皇權完全對立的兩個極端所在。《明夷待訪錄》君主“屠毒下之肝腦,離散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因此“子之所是未必是,子之所非未必非,子亦遂不敢自為是非,而公屬是非於學校”。


  那麽,其中就不免涉及到了許多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兩個就是,與君主製相對應的,就一定是共和嗎?這個“公屬是非於學校”的“學校”到底是什麽,又到底是什麽人在運營這個學校?

  如果要明白這個問題,那就不得不對明末社會形勢有一定的了解。特別是崇禎朝,到底是因為什麽才會催生出諸如李自成、張獻忠那樣的絕世巨寇並最終攻入京師?

  “學校”,也可以理解為類似於“議會”的存在,而我們知道,近代以前的議會在某種程度上是作為貴族與大產業主維持自己地位的工具。而黃宗羲所主張的“學校”,當然也是代表著黃氏這些“東林君子”“複社忠臣”的利益的。


  人都是得寸進尺的,即使是隻需要負擔少得可憐的農稅,基本不需要再交得商稅,還有已經完全廢除的礦稅,這些還都不能讓“君子”們滿足,事實上“複社君子”“東林君子”們也不需要交稅,因為他們是讀書人,是秀才。而秀才是不需要交稅的。這無疑極度奇怪,要知道,即使是素來優待讀書人的大宋,也不過是舉人免稅而已,而秀才免稅……隻能先例所未見,聞所未聞。

  在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稅收後,“君子們”當然又盯上了原本不屬於自己的權力。


  如果按照黃宗羲的思想組織起一個國家,那麽最終那個國家將是一個類似於西歐的,到處實行著分封製的封建製國家。


  也就是,所謂的“學校”,是要由“有德人”來組織、做主,“有德人”也就是諸如黃宗羲一類的“複社君子”了。


  而“君子”們有達成共和的必要思想嗎?

  這要從所謂的“格物致知”來看,所謂的“格物致知”,看似很好,但實際上,如何格,怎麽格,根本就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出一個方法來,這又間接造成了主教東傳。明儒信主,根源大半在此。


  因此,黃宗羲或《明夷待訪錄》所提出的上述思想,實際上是根本走不通的。明白了這一點之後,就可以轉過頭來對之前所引例證進行分析了。


  首先,前半部分,“以我之大私為下之大公”,實乃“為下之大害”。那麽作者黃氏是一個什麽樣的思想呢?首先要注意到一個事實,在這一時期,明皇帝早就已經在權利鬥爭之中徹底落敗,淪為橡皮圖章,明朝廷實則由“東林君子”一手掌握。而早在明中期,就出現了掌握了國家絕大部分土地的既得利益階層不斷做大,並最終成長為擊敗皇權的存在。也就是,黃氏所的實際上是在為其霸淩明皇帝,攛掇皇帝的“統治權的支配權”做理論依據而張目,所以要強調明皇帝為“為下之大害”。


  與此同時,“為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也是在強調,明皇帝並不是生就有法理的,其“主從製的支配權”事實上是不應該存在的,而是應該屈從於“統治權的支配權”,掌握了“統治權的支配權”的,恰恰正是黃氏的階級。


  “一家之法,而非下之法”“子之所是未必是,子之所非未必非,子亦遂不敢自為是非,而公屬是非於學校”。如果明皇帝是錯的,那麽到底誰是對的呢?黃氏顯然認為,自己就是對的。“必使治下之具,皆出於學校,而後設學校之意始備。”這一句話就暴露了黃氏的狼子野心,在黃氏看來,一切應該由“學校”來主導,那麽這個“學校”又是什麽呢?其組成部分又是什麽人呢?在研究了明中後期的政治之後,我們可以很容易的發現,占據了領導階層的,都是所謂的“書香門第”“耕讀世家”以及軍籍士大夫,也就是家裏坐著衛所高官的大農奴主!

  所謂的“學校”當然也要由這些“社會精英”來支配了。黃氏的最終反應就是,明皇帝一切都是錯的,自己(的階層)一切都是對的。但凡是明皇帝反對自己,那他就有錯。就該死。


  這才是《明夷待訪錄》所要表達的深層含義。


  、對黃宗羲的評價

  顧誠《南明史》批判黃宗羲的基本論點隻是一句話,東林人士是“君子”,與東林異調者為“人”。夏允彝《幸存錄》書中“東林之持論高,而於籌邊製寇,卒無實著。”黃宗羲真不愧是劉宗周的弟子,反駁道“夫籌邊製寇之實著,在親君子遠人而已。”


  全祖望則批評黃宗羲晚年的文章質量參差不齊,和過多的諛墓之作,有負盛名,“多應親朋門舊之請,以諛墓掩真色”。


  那麽,“複社君子”黃宗羲到底是君子還是人,至此已經很明了了。


  “君子群而不黨,人黨而不群”。這句話的恰恰就是“東林君子”“複社君子”們。這些君子們大抵不通庶務,隻知道一味地靠著自己的身份聚斂財富,敗壞社會秩序,而“君子”們,具體的來是“東林君子”及其分支與繼承人“複社君子”,也即是“東林黨”,既然結黨,當然就不是“君子”。


  所謂“眾正盈朝”,啟三年有此“盛舉”後,東林“君子”們於啟五年被魏忠賢打壓,次年明廷即在魏忠賢為首的反東林黨的領導下取得了鬆錦勝,擊敗了此前戰無不勝的努爾哈赤!

  而在崇禎年,東林黨一家獨大之後,“君子”“眾正”們卻在遼東連戰連敗,甚至就連李自成、張獻忠這樣的流民都不能鎮壓,以至於越發做大,終有甲申之變。其後南明草創,“東林君子”史可法等於清順交戰的一年間,隻顧黨同伐異,甚至還在黨同伐異之餘,為剿滅流寇李自成的清軍發出了感謝狀。絲毫不顧明清之戰尚未結束的現實!


  為何“東林君子”執掌政權不過短短十七年就竟出現了如此的雪崩局麵?崇禎是昏君自然無可辯駁,可難道“君子”們真的盡到了自己的義務嗎?明末歲入不過五百萬兩,湖廣一省竟額定米不過百萬石,而康熙初歲入已有一千餘萬,如果再考慮到康熙初年百廢待興商業凋敝的現實,或許就能知道“君子”們的真麵目究竟如何了。


  是以,“複社”黃宗羲,君子乎,人乎。公論至此已出。


  《明夷待訪錄》所包含的“君子”的政權構想,其深層含義究竟為何,也就不得不進行再度反思了。


  又読史餘論(又稱公武治亂考)為新井白石所做三卷本日本政治史試論,卷首自跋「右三冊ハ正徳二年春夏之間、座ヲ賜テ古今ヲ論ジ申セシ時ノ講章ノ草本也」,實則成立於此前。読史餘論內有下九変五変説,即「下の大勢」攝關政治成立後,曆經「九変」而至武家時代,武家時代又有「五変」而有德川之世。且作為一本對照古今的施政參考書,読史餘論對各重要事件與人物的批判也不時加筆。今日仿其書而作《續讀史餘論》,內容不止局限於日本,廣義東西洋史大約皆有涉獵。由於並非發表於特定學術雜誌,故將盡可能隻在最低限度範圍內進行史料引用。當然,受於個人管見,難免有偏頗之處,還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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