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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請拿出你的證據來

  謝博君眯起了眼,“你可別把她當成一般的小姑娘,正常這個年紀的孩子會跑來跟自己的親生父親打官司嗎?”


  ??蘇妧兒笑著搖了搖頭,“也是一件稀奇事了,不過你怎麽會管這種事?”


  ??謝博君臉色一沉,為什麽要管?小小年紀敢當麵跟他叫板,還害得合夥人差點跟他撕破臉,就衝著這一點,他也不會讓她有好果子吃的!


  ??上從在李家生意談崩了以後,鄒嶽明就跟他大吵了一架,怪他自作主張,怪他野心太大,還責備他欺負一個小女孩,可既然是做生意,誰管那是個成年人還是小孩子?

  ??在他謝博君的眼裏,除了利益一切都是浮雲。


  ??一家小吃店而已,他本來是不放在眼裏的,不過是看在那家店擁有如此高的人氣,又是自己合夥人提出來的請求,他才勉為其難的去見了一麵,可那小丫頭居然不領情……


  ??在這之後,他就一直派人盯著那家店,直到讓他查出來林氏夫妻的存在。


  ??說起來,這林氏夫妻也真是可笑,居然敢在他的麵前耍花招,這一家人都是給臉不要臉的貨色,那就不要怪他心狠手辣了。


  ??心裏琢磨起這些,謝博君的臉色越發的陰沉。


  ??蘇妧兒瞧著他這模樣,心中閃過一絲懼意,忙道,“博君,你的表情好可怕,你怎麽了?”


  ??謝博君回過神來,柔和了臉色拍了拍她的手,“沒什麽,我會插手這件事隻是賣朋友一個麵子。”他輕輕一笑,“再說了,這丫頭害得你侄子出了那麽大的事,我不幫你治一治她,又怎麽對得起你?”


  ??“一個小孩子而已,還犯不著跟她計較。”蘇妧兒大方一笑,心裏卻是很滿意自己男朋友能為她著想。


  ??兩人聊著,那頭庭審也開始了。


  ??林煦晗跟李弘新再次站在了被告席上。


  ??對麵的原告席上,林氏夫妻依舊打扮得人模人樣,仇聆鳳也依舊是誌在必得的神色,隻不過這一次的林煦晗不再是無依無靠,她的身邊還有沈律師,以及江辰準備好的上訴方案。


  ??進入庭審辯論階段後,對方的律師一如之前一樣,滔滔不絕的陳述著他們扭曲的觀點和辯論證詞,主要針對的還是林煦晗作為未成年人,不具備判斷能力,因此配方知識產權被侵害的方向。


  ??沈律師也不著急,等對方辯證完,輪到這邊以後才緩緩開口道,“此案中,林煦晗從去年二月份住進我當事人家中,期間林先生作為父親,並未對其做到應有的監護責任,一直由我當事人承擔,之後的一年,林先生也並沒有支付林煦晗與其弟生活費及學雜費,此項費用也是由我當事人所承擔……”


  ??他話還沒說完,仇聆鳳就激動的出聲打斷,“我們怎麽沒出這個錢了?”


  ??法官高聲道,“原告人,請遵守法庭紀律,不要打斷被告辯護人的發言。”


  ??仇聆鳳暗暗握緊了拳頭,心裏卻是不免慌張起來,怎麽會提到這件事呢?


  ??結果對方律師也插了一句嘴的,“法官,我有異議,對方律師所提出的辯證點與本案無關!”


  ??法官有些不悅的皺眉,“反對無效,被告辯護人,請繼續。”


  ??沈律師有些意外的看了法官一眼,但還是迅速收回注意力,他拿出了一份銀行流水賬單,“此為我當事人以及我當事人母親,所屬銀行戶頭從去年二月份到今天的所有收入賬記錄,據我當事人陳述,雙方也未開具任何收據,可以證明雙方並無金錢往來……”


  ??仇聆鳳怒道,“我們給錢了,隻是沒從銀行打款而已,你憑什麽在這裏胡說八道?”


  ??沈律師看她一眼,淡淡道,“這是法庭,請拿出你的證據來。”


  ??既然想證明有金錢來往,那就得出示應有的憑證,這也是為什麽借錢要打欠條還要蓋手印的道理,僅憑一麵之詞在鐵麵無私的法律下,是行不通的。


  ??然而,這也正是林煦晗他們在之前那場官司輸得一敗塗地的原因,對方一口咬定是李弘新侵害了她的知識產權,又以受法律承認的父女關係作為論證,而她們卻拿不出有力的證據來對此進行反駁。


  ??但現在不一樣了。


  ??法官目光透著警告的看向仇聆鳳,語氣已經十分不悅,“原告陪審人,請不要再違反法庭紀律。”


  ??仇聆鳳不滿的閉上了嘴。


  ??沈律師又拿出一份文件,“此為林煦晗所在學校的老師同學,以及我當事人數位鄰居的證詞,均可以證明林煦晗在我當事人家中生活的二十二個月期間,林先生自始至終隻出現過一次……綜上所述,原告林翰毅先生並未履行到對兒女的撫養以及監護職責。”


  ??他們所準備的證據,早在舉證期間,就由江辰遞交了上去,現在法官手裏有所有證據的原件,若是他們仔細看看,就會發現沈律師手裏的“複印件”其實都是手寫的。


  ??不過隻是“複印件”而已,並不能拿出來佐證什麽。


  ??法官把手裏的證據原件拿出來翻看了一遍,似有認可的點了點頭。


  ??然而,沈律師要說的可不止這些,他繼續發表辯詞,“我方所提交的證據中,有我當事人關於老城區三街58號小吃店進行注冊經營時,向相關部門提交材料的複印件,以及購買商鋪土地所有權時所支付的金額明細以及相關產權證件,根據相應的法律條款,我當事人擁有此店鋪的經營權及所有權是完全合法的,應具備法律保護。”


  ??這一點其實當初沈律師剛接觸這個案子時也考慮過拿這些來做辯證觀點的,但無奈李弘新沒什麽文化,又不懂的這些流程,所以去辦這些事項的人是江辰,那些文件的複印件也都在他手裏。


  ??這邊話音一落,對方律師再次提出異議,“法官,我認為對方律師應以被告人李弘新是否侵犯未成年知識產權為辯證點,店鋪的經營權和所有權歸屬與否,與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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