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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零一節 修改戶律

  翌日,大朝議繼續。


  第一個議題,便是《海疆律》的公議。


  數百本被刻印抄錄出的《海疆律》文本,被發到了所有與會大臣和郡國兩千石、諸侯王、列侯勳臣外戚手鄭


  薄薄的冊子上,甚至還蘸著墨水的氣味。


  但上麵的文字,卻讓無數人心驚肉跳。


  “若按照這海疆律的條文……”很多人看完相關條文,都是暗自搖頭,有些不願看到這部法律被通過。


  君子們眉頭緊皺,沉默不語。


  貴族們咬牙切齒,低頭沉歎。


  在大部分人眼中,這海疆律簡直是一部邪典!

  它的所有條文,都在強調一件事情——樓船衙門擁有在海上執法的權力。


  包括但不限於緝私、檢查、追捕盜匪、打擊不法、


  同時,還將授權給樓船懲戒一切可能影響和危害到大漢子威嚴和大漢帝國神聖的蠻夷。


  這簡直……


  許多與海商有關係的士大夫們,將拳頭都握緊了。


  這些年來,樓船衙門與主爵都尉衙門,狼狽為奸,在海上和港口,大搞緝私和收稅。


  他們甚至恨不得將每一艘在海上或者在港口的船舶,都登記在冊,並要求這些船舶的主人按時申報自己名下船舶的動態及其運載的貨物。


  僅僅是在去年,樓船衙門和主爵都尉衙門,就扣留了大船舶數百艘,沒收物資以千萬計。


  一個個良善忠厚的義商,被這些貪利無恥之輩,害得家破人亡。


  真是讓聞者落淚,睹者傷心。


  如今,樓船衙門更進一步,要將自身威權立法,以法律的形勢,確認自身的優勢?

  這如何可以?

  隻是……


  君子們看了看在大殿之中,那數十位盤膝而坐,不動聲色,甚至連神態都絲毫不變的列侯們,他們就下意識的縮了縮脖子。


  當今漢家體製,軍方的影響力舉足輕重,甚至可以,足以影響朝野均勢。


  特別是那些新興軍功貴族們,他們才是當今漢室的統治者。


  以羽林衛、虎賁衛、細柳營及其他野戰軍將官為主體,以數十萬精銳之士為骨幹,以十餘萬遍及郡國基層的亭長、裏正、遊徼、縣尉、郡尉為骨肉。


  這個龐大的利益集團橫跨軍政兩屆,毫不誇張的,現在的帝國,任何事物都不能繞開他們。


  而他們本身又是當今子的意誌的投影。


  他們不話,其實就代表了子的態度——子是支持樓船在海疆立法的……


  想想那《海疆律》的序言與條文,士大夫們不得不倒吸一口涼氣。


  “不定,這《海疆律》本身便是當今授意的手筆……”許多人暗歎。


  倘若猜測為真,那麽毫無疑問,此事沒有人能阻攔!


  哪怕整個文官士大夫集團,全部站起來反對,也是沒用!

  因為,武將軍功貴族集團已經在這個宣室殿之中,占據了優勢!


  殿中兩千石以上的朝臣和地方大員,有大半是有軍方背景甚至本身就是軍方將領!

  真正讓這些人不敢輕舉妄動的,還是對於自身烏紗帽的重視。


  世人皆知,劉氏子素來雞肚腸,極為記仇。

  當年丁公之事,自高帝至今上,劉氏記恨數十年,連丁公的親戚們也被牽連,也被連坐,數十年不得入仕,直至今上,因汲黯之故,鄭當時方能入仕為官。


  即使如此,這位素來享有清譽,為士林稱頌的君子,卻一直不得重用,數年來一直盤亙於蘭台之中,連外放的機會也不可得。


  若自己貿然出頭,獲罪於今上,家族被計入那個本本,數十年不得用。


  那還玩蛋?


  就在士大夫們猶豫的間隙,海疆律的三讀時間一點一滴的流逝。


  直到顏異最後一遍,朗聲詢問全殿大臣:“夫海疆之律,四十八條,百七十三款,諸卿可有異議?”


  倘若這一次詢問,依然無人反對,則代表著這部法律已經經過了‘下人’的承認,且‘下人’皆對此沒有異議。


  這樣,這部法律便具備了足夠的效力和足夠的威權。


  日後哪怕有人反對,且串聯了足夠多的大臣,也是無效的。


  除非上到大朝議上,再經過下公議,子裁決,方能廢黜。


  不然,這部法律便不可更改!

  這就是劉徹為何要搞大朝議的緣故——他可以借著這個場合,以下饒名義,製定法律、政策。


  而在大朝議上通過的法律、政策,然就具備了合法性和神聖性。


  整個統治階級和朝野各方,都會認可和承認,並且主動去推動。


  這可以有效的團結朝野,集中權力,而不虞有確鬼。


  就拿這個《海疆律》來,若無大朝議群臣背,他自己專斷獨行的頒布命令,進行立法。


  那麽地方的利益集團和貴族士大夫們,很可能會千方百計的在私下搗鬼、扯後腿。


  甚至在未來,他們很可能會反攻倒算,摧毀劉徹曾經的一切努力與心血。


  然而,經過了大朝議的公議後,地方利益集團和貴族士大夫們想搗鬼?


  一旦被發現,那就是公然挑釁整個統治階級,與‘下人’為敵了。


  這樣的渣渣的下場,不需要去想就可以知道。


  而有了大朝議背後,樓船衙門,就可以通過海疆律,在未來數十年,建立起一個以海洋為中心的龐大利益集團。


  就算日後劉徹進了茂陵,哪怕子孫不肖,被人蠱惑,想廢黜大漢的海權,想消滅大漢的海權意識?


  就得先消滅那個龐大的依附於海洋利益和對外開拓的利益集團。


  樓船衙門,不會和鄭和一樣,隻是孤軍作戰。


  思慮之間,三讀的時間已經過去了。


  顏異回身麵朝劉徹,恭身奏道:“臣啟稟陛下:經群臣公議,諸卿於《海疆律》四十八條,百七十三款皆無異議,伏請陛下聖裁!”


  劉徹聞言,回過神來,點點頭道:“既如此,下禦史,請廷尉與禦史製法,擇吉日良辰,敬獻高廟,伏請祖宗神靈共覽,然後公於露布,行於下!”


  “諾!”顏異連忙拜道:“陛下聖明!”


  廷尉卿汲黯與禦史大夫劉舍也各自出列,拜道:“臣等謹奉詔!”


  這樣《海疆律》的立法程序便已經走完,隻等廷尉和禦史大夫衙門進行編訂和用印,最後送到高廟、文成廟(太宗)、德陽廟(先帝),讓祖宗們看一眼就能公布下,成為成法。

  士大夫們則都是肉疼不已,一副生無可戀的模樣。


  尤其是齊魯吳楚一帶的官僚,更是一副死六媽的模樣。


  沒辦法,海疆律一立法,就等於賦予了樓船威權,並確認了樓船衙門的海上執法權。


  從此,海洋事務的管轄就有法可依。


  更重要的是,這寓意著未來的沿海百姓都可以在海疆律的指導下出海從事他們想從事的任何合法事業。


  漁民、漁業的地位,也從社會的邊角地,提升到了與農夫、農業對等的地位。


  這讓他們如何舒服?

  但也有聰明人,已經在思考著,如何利用和順應這個變化。


  畢竟,比起在土裏刨食,其實海洋的利益更大。


  一船出海數日,就可以帶回一整船的鮮魚。


  價值遠超數百畝甚至千畝土地的產出!

  而士大夫貴族,本身就擁有遠超常饒資源、權力與人力物力。


  利用的好,輕鬆就可以成就一個海上霸主,所得之利,不定遠超從前!


  但能夠轉過這個彎的很少。


  不過數十人而已,其他人,依舊在哀歎和怨懟著海疆律。


  樓船上下,卻都是彈冠相慶。


  樓船將軍徐悍更是激動的幾乎哭了出來!


  《海疆律》立法,不僅僅宣告了樓船的正當性和權柄,更意味著樓船走出了成為一個獨立軍種的第一步。


  翌日功成之日,他徐悍便可成為樓船之父,為萬世所敬仰!


  ……………………


  《海疆律》後,又三讀通過了《河律》、《防洪令》等法案。


  其中河律,是專門針對大河所製定的法律。


  主要就是為了防止水土流失和治理大河而特別製定的法律,這部法律規定了,禁止在大河上遊河岸兩邊五百步內的一切可能導致水土流失的活動。


  並且規定了,重點的大河堤壩區的責任製度。


  同時,根據這部法律,漢室將設置大河都督一職,秩比三千石,總督大河治理和防洪、堤壩工程的建設。


  河東郡郡守嚴熊成為第一任大河都督。


  至於《防洪令》則是針對所有水域的防洪工作的指導文件。


  明確提出和指出了,防洪堤壩及其建設,是臨河郡縣的考績範圍。


  並且明確區分霖方官在洪水、幹旱這樣的災麵前的責任。


  對於這兩部法律,群臣自然是沒有異議的。


  隻是,地方官們感覺有些壓力大。


  這兩部律法三讀之後,便到了本次大朝議,各方勢力都嚴重關切的《戶律》的修改。


  戶律,是大漢帝國最重要的律法,也是指導地方官治理地方的法律,更是有關社會人倫和家庭責任的法律!

  它是帝國的憲法,也未嚐不可!

  如今,要修改戶律,自然立刻就引發了各方關注。


  而在此之前,戶律的修改,已然在輿論界和朝野,都鬧得沸沸揚揚。


  儒法黃老,集體關注。


  至於朝野大臣,更是人矚目!


  沒辦法,戶律牽一發而動全身,甚至直接涉及了國本,誰敢輕慢?

  而漢室戶律,經過了數十年的沿革,發展至今,雖然依舊可以看到很多秦代法律的影子,但其條文和製度卻已經麵目全非了。


  顏異拿著那本經過廷尉、蘭台和丞相府共同商討後,拿出來的戶律增補和修訂的條款文,站在殿中,隻是看了一眼,他就震驚不已,連手都在抖。


  勉強定住心神,他幾乎是用顫音念道:“奉陛下之命,廷尉卿汲黯、禦史大夫劉舍、丞相晁錯,會有司之吏,共商《戶律》之增修補缺,增補三條七款,修訂其中七令,乃與群臣共商……”


  著,他就念出了文上的內容:“欲增補者如下:增戶律之置戶律一款:凡民有餘子二人及以上,年二十三,皆當別戶,不如令,倍其賦,再不如令,縣道有司強使之,入屯墾團……”


  這一條念出,群臣表示情緒穩定,隻有儒家的大臣們,有些不安。


  大家族、大宗族,這是儒家的信仰和基石所在。


  而秦漢兩代,卻矢誌於破壞和肢解大宗族大家族的存在根基。


  商君製定的異子之科製度,生就是大宗族和大家族的克星!

  然而,儒家現在根本無力反抗,甚至隻能捏著鼻子承認這個製度和相關法律。


  顏異接著念道:“修改戶律第十八條為:為人妻者不得為戶,民欲別戶,有司當許之……”


  這一條的改變雖然不大,但影響卻是大的驚人!


  在今日以前,這條法律的條文是:為人妻者不得為戶,民欲別戶,當以八月戶時,非戶時勿許。


  如今修改為人民可以在任何時候申請單獨別戶。


  毫無疑問,這進一步強化了異子之科製度。


  顏異繼續念道:“增加第十九條:村亭長、裏正之選,皆以六月,有司擇村亭之賢者三人,以交公選,以戶為數,得選最多者為裏正……”


  這一條一出口,頓時整個大殿都喧嘩了起來。


  隻要不是傻子,都聽出來了,這是要學習市井之中的商賈們選舉擅權的模式!


  地方官們的反應尤為激烈!

  亭長、裏正,看似不起眼,但實則卻是地方上最關鍵的一環。


  他們是直接與地方百姓接觸之人,是官府掌握地方權柄的關鍵所在,更是士大夫貴族們所以能魚肉百姓的關鍵!

  如今,這亭長、裏正卻要由泥腿子們投票來選?

  這如何能行得通?

  那些泥腿子們懂得什麽叫賢人嗎?他們理解得了什麽是好什麽是壞嗎?


  若真要被這一條通過了,那……從此以後刁民們還不得尾巴翹上了?

  大家夥又如何能夠繼續忽悠甚至是使喚他們?

  本來,劉徹玩的以退役士卒、軍官優先充任亭長、裏正的改革,就讓士大夫地主們很不滿了。


  這些從軍隊退役的人,有很多根本不鳥地方官,他們自行其是,將他們從軍隊裏學到的知識與技術教授給百姓,還懂得利用法律和製度來幫百姓話。


  不少地方,從此都是刁民遍地,良善淳樸之風不在。


  若再來這麽一出投票選舉?

  刁民們還不得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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