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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35文錢一畝地

  聽一個人講話,不但聽他話裏的內容,更要聽他背後的態度。


  ??楊釗聽出來了。


  ??李審表麵上是講出了法門寺和玉溪園的權勢,勸楊釗不要自討苦吃。背後,卻透露出了他對這兩家欺壓縣衙的無奈,和不滿。


  ??楊釗順勢發問:“難道我們要一直靠他們的施舍度日?況且,縣裏的缺口一年比一年大,照此發展下去,他們也未必肯繼續施舍給我們了……難道我們就隻能坐等著那一天的到來?”


  ??“除此以外,還能有什麽法子呢?”李審反問。


  ??“不瞞李錄事,我也沒有什麽好法子。”楊釗搖了搖頭,“所以我打算先去拜訪一下玉溪園,探一探虛實,若是能說服崔家讓出一部分田地,改善縣內的財政,自然是最好;如若不能,我再回來同李錄事商議。也請李錄事放心,楊某不是曉不得輕重的人,不會真惹怒了崔家,也絕不會給縣裏和諸位同僚惹麻煩。”


  ??李審聞言沉思了片刻。


  ??他沒有追問楊釗打算如何勸服,隻道:“楊縣尉曉得輕重就好。你是本縣新任縣尉,前去拜訪一下本地鄉紳也是應當的。隻是,我就不陪同你一起去了,去玉溪園裏當乞丐的滋味……嘿嘿,我是嚐夠了。”


  ??見李審鬆口,楊釗也是鬆了一口氣:“有勞李錄事費心了。”


  ??“楊縣尉客氣了。”


  ??兩人這一番交談後,也算是消除了不少隔閡。


  ??回到尉廨正堂後,李審絲毫不耽擱,當即喝令書吏草擬釋放犯民的公憑,而後先署了名、落了印章,再交到楊釗手上。


  ??楊釗心存感激:“請李錄事放心,此次釋放這三十幾名百姓是我一人的主意,若是上麵怪罪起來,楊某一力承擔,決計不會牽連到你。”


  ??李審笑道:“這紙公憑上有我的名字和私印,真要追究起來,我能逃脫罪責嗎?楊縣尉不必顧慮,我既然敢在這上麵署名,便不怕罪責,你隻管去做你的事就是。”


  ??楊釗看著李審,不知道該如何答複。


  ??反倒是李審看得很通透,隱約還有些豪氣:

  ??“我出身貧寒,是開元二十三年中了明法科,才謀得了這份縣衙錄事的差事。這些年渾渾噩噩,輾轉了幾個地方,卻一直幹著錄事的差事,仕途上沒有長進,倒沾染了一身的汙濁氣……


  ??“不過,我也是知曉民生疾苦的,隻是人微力薄,無能為力罷了。


  ??“楊縣尉的此番做法,我打心底是認同的,也是敬佩的,所以你也不必為我考慮什麽。我隻盼著楊縣尉能做出點成績來,叫李某知道什麽叫‘為官一方,造福於民’。那樣的話,等到我辭官歸鄉的時候,心裏才不會覺著遺憾……”


  ??李審同時小聲提醒楊釗:“這個劉老根和玉溪園裏有些瓜葛,楊縣尉要去玉溪園,可先同他好好聊聊……劉老根的田契在我那,我待會就派人送到你府上來。”


  ??“知道了。謝李錄事提醒。”


  ??李審離去後,楊釗讓史大個將三十幾個犯民當場釋放,並將公憑張貼在縣衙外的八字牆上,以示公告。


  ??單單留下了劉老根。


  ??正好到了下差的時間,楊釗便幹脆將劉老根帶回到自己的住處,向他詳細詢問被玉溪園強占田地的前後經過。


  ??劉老根思路清晰,又存著對楊釗的感恩戴德,把整個過程一五一十地講了出來……


  ??這時,李審也如約派人送來了田契。


  ??楊釗先看了田契上的落款和印章。


  ??有縣衙的朱印,這意味著田契上的田地轉讓是被縣裏認可了的,具有合法性,也就不能說是強占。


  ??田契上的賣方,也就是劉老根署名處,被摁了紅手指印。


  ??楊釗將他看的情況告訴劉老根。


  ??劉老根聽了後大呼冤枉,聲稱他並不知道這份田契的存在,手指印也不是他自己摁的。


  ??楊釗相信劉老根說的是實情。


  ??可這份田契上已經有了縣衙的章,而他又是縣衙裏的縣尉,問題也就複雜了起來……


  ??楊釗再具體看了一遍田契的內容,尤其買賣土地的價格。


  ??大唐分給普通百姓的土地包括永業田和口分田兩部分。按道理上來說,永業田是永久給了丁戶,可以由丁戶自行處置,而口分田則是要在丁戶死後收回朝廷的,丁戶隻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但自從大唐立國開始,就在一定程度上默許了民間的田地買賣。到了開元年間,這種情況被進一步放大。


  ??諸如貧家賣田供葬、充宅、邸店、流依,還有官吏、貴族買賣自己的公廨田,等等,都是被明文允可了的。而私下裏借著這些緣由買賣田地的事例就更多了,幾乎可說是到了自由買賣的地步。


  ??既然有買賣,便有價格。


  ??楊釗注意到,劉老根的四十畝良田和三畝宅田一共賣得絹三匹。


  ??這哪裏是在買賣田地,分明就是在強取豪奪!

  ??在當時,絹是充當了錢的作用的,是社會上最恒定的等價物。一匹絹約等於銅錢五百文,換算下來,劉老根的四十三畝田產總共賣了一千五百文,每畝還不值35文錢。


  ??而按當地鬥米20文的價格來看,每畝田地僅僅賣了不到兩鬥米,隻需耕種兩個月就行了。


  ??楊釗以前在新都任縣尉時,經辦過不少買賣田產的田契。


  ??跟後世的土地價格各有差距一樣,田產的價格,受地理位置、土地的好壞和用處等諸多因素影響,但他經手過的最便宜的田產,也是五百多文一畝。


  ??像這種35文錢就能買回一畝地,其實際性質,就是強搶!

  ??而縣衙居然還在這份田契上蓋了章!


  ??還是在田地經營者劉老根不知情的情況下!

  ??可見李審說的沒錯,縣衙已經淪為玉溪園為首的豪紳們的附庸了……


  ??楊釗本來已不想說什麽了,偏偏劉老根認得那個“三”字,朝著楊釗抹淚道:“我被趕出田地時,連一文錢都沒有收到,更別說這三匹絹了。”


  ??楊釗沒有回複。


  ??他覺得有些累了。


  ??今天得到太多不好的信息,他需要時間來消化。


  ??他支開了劉老根,叫他先去和家人團聚,等有了消息再通知他。


  ??劉老根千恩萬謝地離開了。


  ??楊釗回過神來,又讓田老兒提了一袋米給劉老根送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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