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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處理

  望著這四個箱子裏的東西,四人麵麵相覷。


  發財固然是好事,可這財發的太大,也未必是什麽福氣。


  要知道,除了前麵那十幾件飾品,大家還能根據外溢的能量光彩,勉強能判斷價值之外,後麵三個箱子裏的東西,價值根本無從判斷。


  這麽也不完全對,如果那麵盾牌真的是吉爾特王室傳奇裝備‘冰之盾’的話,價值倒是很好判斷——王室懸賞明明白白,送回冰之盾者,可以獲得一個勳爵領和五萬枚金幣。


  按理,勳爵領的麵積並不算大,怎麽也不能和五萬金幣相提並論,但是這裏就要明一下,領地和購買土地的不同之處。


  領地是貴族夢寐以求的基業,領地裏貴族就是主宰,可以為所欲為,哪怕是自行製定法律都可以,是完全自主的國中之國。


  極端一點,在自己領地上,貴族就算肆意殺人那都是合法的——當然也會引來報複和製裁,但至少在這個世界普遍受到承認的公法層麵上來,是沒問題的。


  而購買的土地雖然屬於自己,但是依然要遵守王國法律。


  同樣的土地麵積,領地還是購買的土地,價值簡直是壤之別,所以貴族領地才會如此寶貴。


  所以,勳爵領雖然從價值上,無法和五萬金幣相提並論,但是在另一個角度,卻也有它自己的吸引力——當然,有了勳爵領,王室也不會吝嗇一個勳爵封號。


  也就是,就算其他箱子裏的東西半個銅子都不值,光是這麵盾牌,如果是‘冰之盾’的話,價值就超過五萬金幣!


  但是問題來了,既然這盾牌這麽值錢,維爾特領為什麽不拿出交給王室、換取賞金?

  如果維爾特男爵有這五萬金幣,還可能獲得王室的支持,未必會輸掉這場領地戰爭。


  “這些東西恐怕麻煩。”特利根把箱子合上,神情鄭重的:“不然,維爾特男爵不可能不拿出來用。”


  科裏點點頭。


  安德和愛蜜莉雅也反應過來,紛紛點頭。


  “那這些東西怎麽處理?士兵們都看到我們取出這四個箱子。”


  “我們首先得查一查這些東西都是什麽來路。”特利根道。


  “維爾特男爵如果還活著,他肯定知道。”科裏補充。


  “維爾特男爵已經死了,那麽還會有誰知道這些東西的來路?會不會他的孩子——”安德問道。


  “維爾特男爵的長子和次子也死了,我親眼看見的。”特利根擺擺手,表示不用想這個方向了:“維爾特男爵就兩個兒子。”


  “我們放出一件東西去試探一下?”科裏提出一個建議。


  這是冒險者常用的手段,如果弄到了些什麽東西,自己不認識,又不想花高額代價鑒定的話,有些冒險者就會找交易場所擺個攤子,等識貨的人自己找上門來。


  “實在不行的話,我們再考慮這一步,現在先想想別的辦法。”特利根搖搖頭,不太看好這個建議。


  這種釣魚的手段也得看魚餌,萬一引來大鯊魚,能低價賣掉擺脫麻煩都是好的了,如果人家執意追查這物品的來龍去脈,不清楚是要出人命的。


  在特利根的冒險生涯中,不止一次看到或聽,收髒者因為不清楚手裏贓物的來源,被人找上門來幹掉了。

  至少有一次,特利根是知道,那位收贓者是通過黑吃黑才弄到的贓物。


  嚴格來,那位收贓者是幫失主報了仇。


  可強者不會跟你講道理,人家隻要認為你有嫌疑,那就直接幹掉;就算失主知道你不是凶手,也很可能因為遷怒,順手把你幹掉。


  這兩種下場,對於死者來是一樣的。


  這世界很危險,對於那些來曆不明的東西,大家不得不慎重。


  “夜魔大人可能會認識這些東西。”愛蜜莉雅突然想出一個主意。


  夜魔明目張膽的襲殺德羅德男爵,攻克德羅德城堡,他的存在已經不是秘密,他對特利根、萊瑞拉和科裏的幫助也是擺在明麵上的。


  夜魔的職業者等級未知,不過最少也是高階職業者。


  如果從安德昨一人一劍,短短片刻殺光了夜襲者的表現來看,如果有人他的師父,那位夜魔大人是一位傳奇刺客,愛蜜莉雅也不會懷疑。


  特利根和科裏互相看了一眼。


  他們不是懷疑夜魔眼界不夠,而是有些擔心。


  特利根一直覺得夜魔收下安德作為傳承弟子,可能另有緣故;不過,看安德如今的劍術成就,似乎夜魔又是真心傳授這個弟子的。


  “老大,我覺得這個辦法可以。”科裏猶豫了一下,還是表示支持。


  有安德和愛蜜莉雅在場,隱瞞沒有意義,反而會讓大家產生隔閡。


  “嗯,”科裏能想到的事情,特利根自然也想得到,他轉身問安德:“安德,你能請夜魔大人來看看嗎?”


  安德麵有難色。


  自己哪裏去請個夜魔出來啊?就算自己扮演夜魔跑過來,難道就能認識這些玩意了嗎?


  “師父他另有要事離開,一時半會回不來。”


  “我有一個想法,”為了轉移大家的注意力,安德道:“那些人在這裏停留了這麽長時間,是不是就為了找這些東西?他們會不會知道這些東西的來曆?”


  “唔——有可能,可惜他們都跑了。”科裏。


  “他們昨晚逃走,應該還沒跑遠。”


  “可我們也不知道他們朝哪裏跑啊?”愛蜜莉雅道。


  “我當過一段時間守衛獵人,知道追蹤的辦法,應該可以試試追上去。”安德指了指自己,表示自己可以試試。


  “這些東西我們得運回去,恐怕不能派太多人和你一起去。”特利根想了想,肯定安德的法,但是他也有些不放心安德。


  “不用派人,我一個人就夠了。”安德胸有成竹的:“就算追不上,大不了我就回來。”


  不管這些東西會帶來何等後患,至少這箱子裏的東西真的很值錢,萬一真能把這些東西吃下來呢?


  那可就一波肥了。


  “那就這麽辦,這些東西放在一起太顯眼,大家分頭保管。刀劍武器不太顯眼,科裏來保管;這一箱飾品我來保管,這盾牌和法杖,以及那本書麻煩最大,讓愛蜜莉雅帶回安德你的領地——你那裏有夜魔大人庇護,比在我們手裏安全點。”


  那盾牌、法杖和書,多半是這些東西裏價值最高的物品。

  “將來如果確認安全,能夠拿出來賣錢的話,大家再平分這些錢。安德,你如果能追上他們,哪怕沒有問出結果,也要盡量把這些人滅口。”


  特利根算是品行忠厚,但他也不是什麽善男信女——這世界也容不下一味的善良。


  至於安德一個人追蹤,是不是會遇到危險——在特利根看來,安德最大的危險就是在野外迷路。


  至於戰鬥方麵,高階以下的職業者,特利根不認為有人能對安德造成威脅——北方四領這地方,有高階職業者嗎?


  安德點點頭,轉身就要朝外走去。


  他一個人行動非常方便。


  隨便拎一個水囊、帶兩塊火石就可以了,至於食物,野地裏遍地都是。


  “安德,這個你隨身保管。”特利根丟過一樣東西:“如果你能從這裏學到些什麽,不要告訴任何人——每個合格的冒險者,都有一張永遠不告訴別人的底牌。”


  特利根盯著安德的雙眼,很認真的。


  他扔過來的東西,是這些寶物中唯一的一本書,書的封麵上有銀白色九層高塔。


  這本書既然和那根法杖放在一起,很可能就是法杖主人的隨身法術書。


  如果真是法術書,那這些寶物裏麵,除了那麵疑似‘冰之盾’的盾牌,這本書才是最寶貴的東西。


  這書可能關係到一位疑似高階法師的傳承,如此機會,特利根要為安德打算一二。


  夜魔是安德的老師,從昨日一戰中,也可以看出夜魔對安德傳授絕對盡心盡力。


  此時與安德起自己對夜魔的懷疑,既沒有證據,也於事無益——更何況夜魔幫助自己攻下德羅德城堡,對自己也算有恩,特利根更開不了這個口。


  可萬一,那位夜魔真對安德心懷叵測,自己這點點能耐是幫不上什麽忙的。


  可這本書上的東西,卻能在將來幫助安德跳出夜魔的掌心,留下一線生機。


  如果安德知道特利根為自己這一番苦心打算,多半要哭笑不得。


  ————————————


  安德和愛蜜莉雅都不在,領地裏負責統籌運作領地建設的第三號人物是老唐恩。


  從米爾村搬來的四十五戶領民人數雖然多,但是這些人都是領民出身,要論起伺候人的本事,洛科威家族積年傳承的高級仆人甩他們十條街都不止。


  所以安德領地中各種能夠比較高級,能靠近領主的崗位,基本都被這些人占據。


  就連安德的五名學徒,都漸漸被邊緣化了——從表麵上看,是現在人手充足,他們地位超然,不用再冒充男仆女仆伺候安德了。


  老唐恩是這些仆人的領導者,曾經是洛科威家族的副總管,現在他的身份是蒂爾斯勳爵家族的副總管——雖然整個家族就安德一個人。


  至於蒂爾斯家族的總管,那當然是愛蜜莉雅大姐,這是蒂爾斯勳爵的老師、神秘的夜魔大人親自安排,又是來自洛科威領人們的效忠對象,地位無可爭議。


  真正接手整個領地建設工作,從愛蜜莉雅手中接過安德的規劃,老唐恩大吃一驚。


  安德留下的種種規劃,雖然大多隻是些想法,可老唐恩依然可以見得其中潛力。

  那個大型木器作坊,老唐恩從未見過如此奇思妙想。


  如果這個作坊有什麽不足之處,就是生產的各種家具和木器太多太快,來不及賣掉,將來很可能會產生一些積壓——但這不是什麽大問題

  這種可以輕易組裝的家具,隻要不組裝起來,保管起來很容易而且占地麵積不大——在自家領地裏,也沒人來收什麽倉儲費用。


  光是這個作坊的收益,在老唐恩看來就抵得上一個富饒的鐵礦。


  別養活一個勳爵領了,就算對男爵領來,這也是一筆足可稱之為支柱的穩定收入。


  其他還有一些植物栽培試驗、土地規劃開發、領民數學培訓、全民習武識字、成立領地商隊等等。


  很多東西,以老唐恩的見識都看不懂。


  但光是他能看懂的那部分,已經讓老唐恩發覺這位少年領主,有著驚人的雄心壯誌。


  這位安德*蒂爾斯領主,絕不是甘於隻做一位勳爵的人!

  而他又是如此年輕、如此強大,等到白狐薩裏逝去之後,未來這北方四領是不是萊斯特家族的下,還不一定呢。


  而讓老唐恩真正確定這一點的,是安德留下了一份《蒂爾斯領地法律》草稿。


  誰聽過一個區區勳爵領會單獨製定一份法律?這玩意連男爵和子爵都不會在意好不?

  隻有擁有大城、伯爵以上的貴族,才會因為領地過於龐大、管理過於複雜、隻好專門製定法律公之於眾,讓大家遵守——法律不但是對領民的限製,也是對領主的限製。


  哪怕這種限製很有限,也常常被領主打破,但多少也是一道枷鎖。


  而在地方,領主的意誌就是法律,根本不會製定法律來給自己找麻煩。


  老唐恩吩咐道:“阿爾瓦,去叫領民們的代表過來,我們召開圓桌會議。”


  “唐恩爺爺,叫那些蠢貨過來幹嘛?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們在討論什麽。蒂爾斯領主也真是,一個勳爵領還需要製定什麽法律?”


  阿爾瓦是個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是年青一代中最具潛力的人之一,所以才被老唐恩帶在身邊耳提麵命。


  “閉嘴!”老唐恩怒喝:“你知道什麽?你仔細看過領主大人的法律嗎?理解其中含義嗎?今晚上,你把這法律背出來,明給我一下你的理解。如果背不出來,你就不要在勳爵別墅裏幹了,免得將來惹下殺身之禍!”


  雖然來了不久,但是老唐恩這樣的人,怎麽會不注意打聽自己領主的過往經曆?


  在別人眼裏,安德勳爵戰功赫赫,為人溫和;

  而老唐恩更留意的是,這位少年領主隻要不出手則罷,每次出手卻不留活口!

  這樣的人物,你居然還敢他的是非?

  作為仆人,妄論主人本來就是大忌,更何況這等少年得誌的領主,態度溫和而行為心狠手辣,性格難以測度,你知道自己那句話會引起領主的不快,被他記在心裏嗎?

  在這樣的領主麵前賣弄聰明,可能一百次都沒事,但是隻要有一次賣弄不好,就要丟掉自己的命——弄不好還要牽連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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