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結局
?第五百零四章
結局
我目送外曾祖母和外曾祖父離去,河灘的路,依然漫漫無盡。苗玉問我。要走到什麼地方去,我不知道,踏上這條路的時候,我就沒有目標,只是想一路走過去,一路把沿途的一切都記在心裡。因為老刀子的囑咐,我也要離開大河灘了,我想在自己心中留下一個日後能夠緬懷的印記。
說起來。我還很年輕,但不知道是否因為經歷的太多,心靈上又承受了太多,讓我的心境影響到了整個人,幾天的奔波下來,我的嘴唇下巴上蓄起了細細一層鬍鬚,在劉家營渡口,我和苗玉遇到了幾個旁門人,新長的鬍鬚讓這幾個旁門人顯得遲疑,似乎是認出了我,又不敢確定,在他們遲疑之間,我已經走的遠了。
我想,或許我真的開始了另一種全新的生活,過去的二十多年。已經畫上了句號。
我帶著苗玉從劉家營一直到了大沙圍。沙幫的生意依然做的很大,下面的兄弟遍布河灘,我和沙幫的關係一直非常好,我一到來,韓成領著一幫人招待作陪。舉杯換盞之間,韓月和金大膽來了,他們來了之後,現場的氣氛就變的有些複雜和微妙。
經歷了太多,我的眼睛就好像能看穿別人的心事,我看的出整個沙幫隱隱洋溢著一片喜氣,同時也看得出韓成的神色有點尷尬,也有點不自在,還有。沙幫從上到下那幫兄弟,不再稱呼我姑爺了。
「近水哥,單獨說幾句,行嗎?」韓月在我身邊扯了扯我的衣袖,她沒有七七過去的樣子,但是我知道這副軀殼裡,還是從前的七七,善良,單純,有點懦弱。卻又堅強。
我從喧鬧的酒桌上和韓月走到了外面,兩個人並排走著,很久很久都默默無言。她像是要說什麼,卻幾次都開不了口。其實,我已經看穿了,只不過不肯說出來。
「近水哥」韓月輕輕咬了咬嘴唇,道:「從前,你護著我,寧可不要自己的命,我很感動,有時候,我就想,這輩子能找到這樣一個男人,女人是該知足了可是,近水哥」
韓月的神色有些歉意,又一次頓住了將要說出的話,我知道她會說什麼,很想在這個時候露出一絲微笑,讓她打消心底的一切顧慮和歉意,但我的臉是僵硬的,我笑不出來,只能微微彎著嘴角。
「大膽是個好人,他和你一樣,都肯拼了命去護旁人,他知冷知熱,他懂的心疼一個人。」韓月低下頭,道:「我跟爹娘都說了,爹不肯鬆口,他要看你的意思」
金大膽當時和韓月還是陌路相逢的時候,就曾經豁出命保護她,但韓成惦念著我,因為曾經跟韓月配過冥婚,我身上始終背著一個名分。
「好好的,過你們的日子。」有的話,我不想明說出來,對於七七,我一直當她是一個還沒有長大的小妹妹,她孤苦無依,親人都過世了,能夠找到一個好的歸宿,我很安心。
我回去親自和韓成說了,他又是為難,又是感懷般的笑了笑,拍拍我的肩膀。
沙幫是大河灘最後一站了,我走過了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見了自己想要見的人,是該最終離開的時候。我和苗玉沒有什麼行李,帶著兩個包袱,從沙幫離開,又走了百十里。汛期還沒有結束,河上載人的船非常少,百十里走過去,我看到在一個已經荒廢了很久的小渡口邊,停著一艘小船。
「船家,帶人過河嗎?」我遙遙的喊了一聲,小船上的船家懶洋洋的躺在船中,隨著我的喊聲,他支起半截身子,那一刻,我微微的有些意外。()
我看到許久都沒有出現的仲連城,他受了七門一張續命圖,保住了命。我記得很清楚,當時仲連城剛剛在河灘露面的時候,是何等的威風霸氣,但是此時此刻,他的鋒芒或許是收斂了,或許是消失了,整個人像是一柄已經生滿銹跡的劍,灰撲撲的看不出一縷劍光。他穿著一身河灘上走船人常穿的粗布褂子,眉毛鬍子長的老長。
「水大,過河要坐穩。」仲連城跳下船,從我手裡接過包袱,只有在他翻身一躍的時候,才依稀能夠看到他從前的影子。島司序扛。
小船順水漂流,我看著仲連城嫻熟的駕著船,在風波水浪中穿梭。很難想象,一個曾經叱吒風雲的人是如何面對和適應這種平淡生活的。他一邊駕著船,一邊回頭跟我說話,他說汛期水漲,坐船的人少了,生意比春秋兩季要淡的多,不過好在汛期前,他不停的渡人,攢著一點錢,足夠把淡季熬過去。
「過去的事,你都忘記了嗎?」
「沒有。」仲連城搖搖頭,想了想,道:「只不過事自己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什麼?」
「人,不就該這樣活著么?」仲連城笑了笑,從貼身的地方掏出一支烏黑的小鐵管,隨手丟給我,道:「這個東西,我留著沒有用了,你拿去吧。」
我沒有見過這支烏黑的小鐵管,但拿在手裡的時候,卻隱約覺得熟悉。把它打開以後,裡面卷著一張薄如蟬翼的紗絹,我頓時反應過來,這是三生觀古秋老道的三生圖。古秋死去之後,這張圖被旁門頭把拿去了。仲連城在野林邊擊殺亦甜,從她身上奪走了這張三生圖。
過去,現在,未來三生圖寓意三生,望著這張幾乎透明的圖,我彷彿能看到過去的我,飛騰在雲端,現在的我,漂流在水裡,未來的我,行走在路上此時此刻,三生圖對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我不需要誰的點化,我正走在這條屬於自己的路上。
我把三生圖重新塞進小鐵管,然後抬手丟入河中,仲連城有些意外。我收回目光,望了望他,其實,我想對他說,人,沒有必要知道自己的三生,因為即便知道了,也不可能全盤掌控三生的運勢,盡自己的力,做好自己該做的事,那已經足夠了。
仲連城駕著船,一直把我送出去很遠,之後,我和苗玉離開了這片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河灘,在另一個小城裡落腳了。這裡很陌生,沒有一個熟識的人,我們找了個小房子,收拾的乾乾淨淨。這房子小的只能住進兩個人,傢具都是舊的,但我呆在裡面,比呆在任何地方都要踏實,因為從今以後,這裡就是我的家。
我什麼都不會做,儘管身手和經驗仍然出眾,但這些本事顯然適應不了這個時代。我想了一段時間,然後找一些河灘的特產出來賣,很小的生意,賺不到什麼錢,只是能養活苗玉。我一直所渴望的生活其實是枯燥的,每天招呼生意,買菜做飯,洗洗涮涮,可是這種枯燥里,有我希望的那份真實。
在這個小城裡,我和苗玉生活了半年,我知道金大少和彌勒都在什麼地方,但我沒有找過他們。事情已經結束了,他們都過了自己的日子,我不想打擾他們。可這並不代表遺忘,在我的定義里,我不會輕易去攪擾我的兄弟,不過當他們有事需要我的時候,我會第一時間趕到。
這時候正巧是陽曆年,彌勒捎來話,他要和唐敏結婚了,那個年代的人還很保守,結婚對於一個人來說,一輩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我丟下手裡的小買賣,帶著苗玉悄然回到大河灘。婚宴不熱鬧,來參加的都是七門裡的人。我不善飲酒,但在這個場合下,我忍不住一杯接著一杯。
彌勒有了歸宿,成家立業,我該替他感到高興。望著彌勒憨厚的笑臉,還有因為陰火灼傷而常年不長頭髮的腦袋,我百感交集,我已經不是一個善於用語言表情來表達感情的人,能做的,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
我能看到彌勒身上大大小小的舊傷,我清楚的記得,這一處傷,是他在什麼地方因為做什麼而留下的,全身上下幾十道傷疤,密密麻麻。彌勒好像已經忘卻了,紅光滿面,而我卻怎麼也忘不掉。
我知道,如果沒有這些兄弟,我走不到今天,或許在很久以前已經死了。
我默數著彌勒身上的傷,數一道,自己就喝一杯酒,這一場酒宴下來,我喝的鼎銘大醉,完全忘記自己身在何處,被人抬到卧房,一覺睡的昏天暗地。
我從中午一直睡到深夜,蘇醒過來的時候,酒意還沒有完全消失,腦袋昏沉沉的疼,口乾舌燥,苗玉在床邊守著我,她的身子不好,精神也遠不如以前了,守到這個時候,不由自主的已經睡著。我想找點水喝,又不願驚醒她,慢慢的支起身子,翻身想輕輕的爬起來。
屋子裡一片昏暗,只有窗外稀薄的月光透射進來,就在我翻身想要爬起來的時候,胸膛猛然一緊,我好像看到一團黑乎乎的影子從胸口慢慢的漂浮到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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