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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田陌雲的專訪

  【美格家電公司】——六樓辦公室。

  氣氛略微有點奇怪。

  「秋雅學姐,你看這部怎麼樣?」

  田陌雲笑呵呵的:「把這部放在雜誌首刊,應該不會太辱沒吧?」

  「……」

  黎秋雅抿嘴:「沒想到老闆居然還有這種才藝,真是失敬。」

  「如果沒什麼問題的話,我們簽一份授權協議,然後雜誌社拿去用就好。」

  田陌雲道:「《射鵰英雄傳》的版權歸屬於【雷霆科研中心】,著作權歸我,由【雷霆科研中心】授權給雜誌社使用,僅限於雜誌版權,時間為三年,授權費就免了。」

  「為什麼不是直接交給雜誌社來運營?」

  黎秋雅眼眸中閃過精光,感覺田陌雲的這番操作另有深意。

  【雷霆雜誌社】本就是【雷霆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全版權交給誰來運營似乎都一樣。 一秒記住http://m.bqge.org

  但田陌雲偏偏要大費周章,將作品版權與【雷霆雜誌社】區分開來,這讓黎秋雅有些不好理解。

  「我自有安排,你照做就是。」

  田陌雲沒有跟她解釋這麼多,想了想:「對了,要不要來個專訪?可以提高雜誌首刊的話題度喔。」

  「我也有這個想法。」

  黎秋雅笑著點頭,將版權的事情暫時拋在腦後,然後拿出錄音筆開始採訪。

  接下來是這樣的——

  黎秋雅:「老闆,能簡單聊聊您的創業心得嗎?」

  田陌云:「創業心得啊?我覺得創業是一件很枯燥乏味的事情。就比如我,看似創業成功了,但每碌碌無為,無所事事,生活平靜的一塌糊塗,我都不知道為什麼要創業,可能……閑的發慌?」

  黎秋雅:「那……咱們換個話題,請您簡單聊聊,在成為全國知名的年輕富豪后,生活產生了多大的變化呢?」

  田陌云:「變化?沒什麼變化啊,我不是一個熱衷於賺錢的人,成為富豪並不能讓我感到快樂,反而佔用了我許多寶貴的青春,很不划算……我最開心的,還是當初上學兼職,一個月幾百塊錢的日子。」

  黎秋雅:「老闆您別這樣……咱們再換個話題。」

  黎秋雅:「有傳言,您的事業發展速度很快,或許有望成為未來的大夏首富,您怎麼看呢?」

  田陌云:「大夏首富?我不行的,我不配,我只是個出身普通家庭的普通人,沒有什麼聰明的頭腦,也沒有專業的經商才能,之前發展的快純粹是運氣好……什麼未來的大夏首富啊,純粹是無良報的誤導……」

  黎秋雅:「咱們……再換個話題吧,請問您怎麼評價剛剛創辦的【雷霆雜誌社】?」

  田陌云:「你【雷霆雜誌社】啊?我一聽到這個消息就震驚了,這個名字聽起來很炸裂,有種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既視感,將來一定會成為頂級雜誌社的,我以我的眼光發誓。」

  黎秋雅:「呃……這不是您創辦的嗎?」

  田陌云:「所以我很佩服我自己啊,真是太流弊了,簡直是個才。」

  黎秋雅:「您……剛才不還自己是個普通人嗎?」

  田陌云:「普通人做成不普通的事情,難道不是才的表現嗎?」

  黎秋雅:「那您……到底是普通還是不普通啊?」

  田陌云:「糾結這個問題沒意義,我們談一些有趣的吧,比如——我將會在12月29日,為社會獻上一份禮物,讀者朋友可以開始好奇了。」

  ……

  採訪結束。

  黎秋雅離開的時候,大腦還處在懵逼狀態。

  在拿到王思成、張明達、雲盈盈三位「同門兄弟姐妹」的採訪稿時,黎秋雅覺得自己被針對了。

  可當採訪完田陌雲之後,她才感受到這個世界的濃濃惡意。

  「我果然還是太年輕。」

  黎秋雅長嘆一聲。

  她突然想到了某個一流雜誌社的記者,當初接連採訪了田陌雲兩次,當時那雜誌可是賣的紅紅火火恍恍惚惚……

  「雖然不在一個頻道上,但好在採訪完成了,可以拿出來做個賣點,還佣射鵰英雄傳》,年輕企業家田陌雲的首部長篇,這個噱頭可以吸引不少人……如果能再拿到王清河、蘇翰林的採訪機會就更好了。」

  黎秋雅心裡想著。

  突然腦海中靈光一閃,冷不丁想起另一回事兒。

  之前去採訪王思成、張明達、雲盈盈,那是田陌雲提前交代好的,以後如果他再去跟王清河、蘇翰林「打招呼」的話,這兩位大咖該不會也這麼「語出驚人」的……吧?

  ……

  送走黎秋雅,蘇瓊有些疑惑不解:「學長,你為什麼不直接把《射鵰英雄傳》交給雜誌社啊?」

  她感覺,某人這是在多此一舉。

  「【雷霆雜誌社】主做雜誌業務,沒有太多能力去開發《射鵰英雄傳》的衍生IP版權,比如電視劇、電影、漫畫、動漫、實體出版、電台有聲、甚至是遊戲。」

  田陌雲隨口回復:「未來【雷霆集團】會涉及全娛樂板塊的業務。將版權放在集團內可以更好的運營,如果交給【雷霆雜誌社】,光是各個子公司的利益分配,就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容易惹出糾紛。」

  「這樣啊。」

  蘇瓊點點頭,若有所思。

  按照田陌雲的意思,集團未來會成立涉及娛樂圈的子公司。

  到時候,如果要拍攝《射鵰英雄傳》的電視劇,則只需要得到集團的授權即可,而不需要經過【雷霆雜誌社】。

  否則的話——

  娛樂類子公司拍攝《射鵰英雄傳》,需要給【雷霆雜誌社】多少版權費合適?

  「我將集團旗下子公司做一個明確的利益劃分,也是有更深層的打算。」

  田陌雲耐心解釋:「現在只泳酷樂玩具】和【美格家電】分出了股份,但以後,【松鼠電器】和【雷霆雜誌社】都要分配一些股份出去,還要設立股權激勵金……為了避免旗下公司出現利益衝突,儘可能的將一切集中到【雷霆集團】之中,算是比較合適的做法。」

  雖然——

  這種做法並不是很專業,甚至可能衍生出更多的弊端。

  但田陌雲卻懶得顧忌這麼多,他是資本的使用者,而非驅使者,只要能將一切牢牢地攥在手中即可,至於利益最大化?

  這並不重要。

  反正——

  他也不是一個喜歡錢的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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