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同人文的版權問題購買齊天大聖遊戲版權
「你閑的沒事兒嚇唬她幹嘛?」
蘇瓊明顯是跟田雯雯站在同一陣營的。
「她這明顯是斷章取義,非君子之道。」
田陌雲搖搖頭:「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她現在寫我當然沒關係,我又懶得跟她計較,可如果以後她寫了別人呢?人家會不會跟她計較?多學學法律常識是好事兒,免得以後吃虧。」
「是這樣嗎?」
蘇瓊微微皺眉,有些疑惑,這跟田雯雯說的不一樣啊。
見狀,田陌雲將自己跟田雯雯的聊天記錄拿給她看。
蘇瓊愕然發現,兩邊兒的聊天內容……不太一樣。
田雯雯給她發的截圖,明顯少了一些關鍵詞和前提條件。
「那丫頭的話可不能隨便信。」
田陌雲笑了笑:「其實現在這樣也好,真要是讓她覺得自己行了……沒準就能上房揭瓦。」 一秒記住http://m.bqge.org
現在田雯雯還是比較怕他的,因為惹毛了會沒有生活費。
但如果田雯雯自己能賺錢了,或者說,她賺的錢夠自己用了……到時候未必會聽他的話。
「那遊戲的分成款要不要給她?」
蘇瓊問道。
「給唄。」
田陌雲完全不在意:「想來也是沒多少的,她不是要追逐自己的音樂夢嘛,那玩意兒挺花錢的,我可不會掏錢支持她,讓她自己賺去。」
……
之後。
【蘋果文學網】也發布了鄭重公告。
明確提出了關於「同人文」的門檻條件。
田陌雲並不禁止這些作者們寫關於自己的同人,但卻也提出了幾個約束條件。
1、必須在【蘋果文學網】才能寫,且必須是正面形象的,不得抹黑、不得扭曲事實和價值觀。
2、網站會成立專區,除了田陌雲本人之外,部分名人也都可以寫(已授權的),會有專業的編輯負責審核。
3、同人文禁止IP衍生,版權不可使用,上架后的訂閱分成,將會讓利20%給創作者作為補貼獎勵。
這條公告,也算是變相鼓勵作者們去寫同人作品了。
相比起各大品類的網文,同人文的門檻是最低的,非常適合一些有創作欲的新人。
不過——
也正是【蘋果文學網】的這條公告,才讓沸騰的網文圈、遊戲圈猛地驚醒。
他們這才意識到「同人文」的背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
從某種角度來說,「同人文」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只是因為體量小、影響力小,所以沒人願意多此一舉而已。
但如果大張旗鼓的改編影視、改編遊戲什麼的……那可就不是小事兒了,到時候指不定要去法院聊聊天。
……
「《我的總裁哥哥》能賣的這麼好,田陌雲自身的流量價值起碼佔了90%以上,如果這款遊戲的主角換一個人,再換一家製作公司的話,恐怕連現在10%的成績都沒有。」
一名遊戲設計師說道:「同人文自帶流量,但改編限制太大,原創文的話,IP自身的流量顯然不足以支撐一款遊戲,除非IP本身的內容夠好,否則,沒有購買版權的價值。」
這位遊戲設計師的觀點,也是目前大多數人的想法。
他們起初興沖沖的關注網文行業,是想要從中尋找下一個《我的總裁哥哥》,給公司開拓新的盈利項目。
可現在卻有些失望。
同人文自帶流量,改編成遊戲的話,可以省掉很多風險和運營成本。
這是很多遊戲圈大佬的分析結果,他們認為《我的總裁哥哥》就是這樣考慮的。
但——
現在攔在他們面前的問題是:
同人文的版權有問題,無法改編遊戲。
想要破解同人文的版權問題,就需要得到當事人的同意。
可,那些當事人基本上都是娛樂圈的大咖,想用這些大明星的形象來做遊戲……得多少錢啊?
恐怕沒幾百上千萬是肯定不行的。
花費上千萬得到大明星的形象授權,再花費百萬以上開發遊戲,然後再投入運營資金……
這其中的風險太大了,而且幾乎沒多少利潤可圖,最理想化的成績就是不虧不賺。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費力不討好的製作同人遊戲呢?
……
不要覺得《我的總裁哥哥》能成功,換成別的大明星做類似遊戲也能成功。
首先,所有的遊戲設計師都必須承認一件事——
在遊戲圈,沒有任何大明星的聲望和影響力,能比得上田陌雲。
同樣類型的兩款遊戲,一個是田陌雲代言,一個是大明星代言,90%以上的玩家都會選擇前者。
當然——
如果換成其他行業,比如說食品、飲料、服裝什麼的,那田陌雲肯定是不如大明星的。
但遊戲圈嘛。
田陌雲自稱第二,還沒人敢稱第一。
《我的總裁哥哥》能在遊戲圈大火,跟田陌雲有最直接的關係。
如果去除田陌雲本身的流量和影響力,再去除【快樂遊戲】的粉絲量,那麼,這款遊戲還能剩下多少價值呢?
不談盈利,連回本都夠嗆!
這是很真實的答案。
……
同人文改編遊戲,遊戲廠商們還沒開始嘗試就被腰斬。
那麼,遊戲廠商只能嘗試著,去從原創文里尋找可供改編遊戲的IP了。
原創文相比同人文,有好處,有壞處。
好處是:沒有版權糾紛,且內容足夠純粹,精彩的劇情將成為一款遊戲的靈魂。
壞處是:沒有流量,版權的價值存在爭議,且開發出來的遊戲未必能賺錢,存在不小的風險。
「盡量找一些腦洞大開的創意文。」
有遊戲設計師說:「這類作品既有飽滿的劇情,又有不錯的創意,應該能挖掘出改編遊戲的價值。」
這是目前最好的辦法了。
於是——
這些遊戲廠商的目光不約而同的看向了……《齊天大聖》。
沒辦法,《齊天大聖》身上的光環就像是100W的LED大燈管,讓人想不看到都難。
網文圈成績最好的書,暢銷榜唯一的仙俠大作,劇情、人設、創意,都是上上之選。
如果用來改編遊戲的話,簡直再合適不過。
甚至很多遊戲設計師認為,這部作品簡直就是為改編遊戲而量身定做的。
很多遊戲廠商都給【蘋果文學網】發出合作邀約,希望可以拿到《齊天大聖》的遊戲版權。
但……
「直接拒了吧,沒有談的必要。」
當【蘋果文學網】負責人興沖沖的找到黎秋雅時,黎秋雅想都沒想,就直接擺手讓他回絕。
「這……」
負責人愣住,顯然沒想到黎秋雅會是這種態度,忍不住問道:「黎總,您就不先聽一下他們的報價嗎?」
他發誓,那絕對是一個能讓所有作者都嫉妒到眼紅的價格。
如果能促成這次合作的話,【蘋果文學網】完全可以藉此機會,一舉將其他所有同行踩在腳下。
就憑著「天價版權」的噱頭,便足以讓所有同行在他們面前顯得黯然失色。
「沒必要聽。」
黎秋雅搖搖頭。
見他還想說什麼,黎秋雅只好解釋道:「《齊天大聖》的版權衍生計劃,早在這本書發布之前就已經籌劃好了,所以,甭管這些公司開什麼價錢,都不可能賣的,你就不用跟我說了。」
「原來是這樣啊。」
負責人恍然大悟。
怪不得這本書在簽約的時候,就由黎秋雅親自負責呢。
看來,這裡面的秘密恐怕不少。
他對這背後的秘密並不感興趣,只是為沒能促成這段合作感到遺憾。
送走負責人後,黎秋雅無奈的搖搖頭。
這些遊戲公司能開什麼價錢?
《齊天大聖》的遊戲版權能帶來多恐怖的價值?
看看《射鵰》和《倚天》就知道了,這兩部作品的版權衍生加起來,價值都是幾十億起步的。
而《齊天大聖》呢?
田陌雲對這本書的期望更高,至少也得是百億級朝上。
這些遊戲公司能開出的價錢,連《齊天大聖》本身0.1%的價值都不到,還有聽的必要嗎?
……
【蘋果文學網】這邊毫不猶豫的拒絕,讓遊戲公司們都有些傻眼。
他們一家家為了爭奪《齊天大聖》的遊戲版權,報出的價格可不低了,比一些傳統暢銷書的報價還高。
結果,居然被果斷拒絕了!
這是什麼意思呢?
是還想捂在手裡等一等,還是早就被某家巨頭遊戲商預定了?
「要麼,是我們開出的價格還無法滿足他們,要麼,就是有人搶先一步下手了。」
某遊戲廠商的老闆皺眉頭,感到有些難辦。
旁邊的狗頭軍師則是說:「《齊天大聖》堪稱是目前最有開發潛力的網文IP,能爭取還是要爭取的,既然【蘋果文學網】這邊走不通,那我們就只能想辦法聯繫創作者了。」
「可問題是,我們根本不知道創作者是誰。」
老闆搖搖頭:「跟《齊天大聖》有關的,除了一個筆名之外,沒有任何個人信息,不論書評還是私信,作者一概從來沒回過任何人,而網站這邊又嚴防死守,我們如何才能聯繫上創作者呢?」
「我倒是有個主意。」
狗頭軍師說:「聽聞網文圈有個高級作家群,以《齊天大聖》創作者的實力,應該也會進入這個群的,我們從別的頂級作者入手,讓對方給我們提供消息。」
「如此甚好。」
老闆點點頭:「那就這麼辦吧,想辦法挖出創作者的身份和聯繫方式,咱們避開網站平台跟他談;」
「同時,我們也要做兩手準備才行。」
「盯上《齊天大聖》的遊戲廠商太多了,我們論名氣論財力,都不是最好的一家,拿到版權的幾率不大。」
「所以……」
「不如退而求其次,選擇其他的原創好作品。」
「到時候,就算沒拿下《齊天大聖》,咱們也不算虧,沒白來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