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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章 踏入娛樂圈

  沈一凡簡直要吐血,這女人也是一根筋,不知道外麵的世界有多危險嗎?


  他現在沒有資格控製林夢夕的行為,但為了保險起見,他還是希望雅子能留在林夢夕附近,真有點什麽事也來得及趕過去。


  雅子自然不反對沈一凡的這個要求,她也怕林夢夕會出事,於是和小蝶一起搬去了離林夢夕新的住處比較近的地方,並派了妖蝶長期跟隨林夢夕。


  林夢夕加入的那家娛樂公司叫青禾娛樂,公司其中一位總監正是當初在財大校園歌手大賽中給了林夢夕名片的中年男人,名叫麥展圖。


  這家公司還算正規,規模也不小,這讓沈一凡稍微放心了點,但他還是認為林夢夕將遭遇各種不軌男人的算計,看來隻要沒和李吟霜離婚,他都不會有安心的那一天。


  林夢夕暫時住的是公司提供的宿舍,她需要接受一段時間的培訓,畢竟雖然她唱歌跳舞都不錯,但還沒有達到專業水準,光靠一張臉就想在娛樂圈站穩腳跟,不是容易的事。


  她身邊其實剩下的錢不算多,之前給她的一百萬零用錢都投入了慈善基金會,但她拒絕沈一凡再給她打錢,她已經有工資可以領,她要靠自己的能力生存下去。


  沈一凡現在對林夢夕的感覺,已經不光是愛人,更像是家人,甚至有一種爸爸對女兒的愛在裏麵,不希望她被人欺負,不希望她因為沒錢而生活拮據,不希望她傷心難過,不希望她受到任何傷害,他想把她留在身邊,寵愛著、保護著,讓她無憂無慮、幸福快樂的生活。


  但現在這已經不可能,林夢夕特意要斬斷和他之間的聯係,獨立生活,這讓他感覺十分的無助,他已經好久沒體會到有力無處使的滋味了,他再能打又能怎麽樣?他再有錢又能怎麽樣?他是青城派掌門又能怎麽樣?他沒法去更改別人的想法,當心愛的女人要離開他,他不能強行把她綁在家裏,畢竟那是個大活人,不是他養的金絲雀!


  鬱悶無比的他重新抽上了煙。


  之前戒煙是為了林夢夕,現在她都離開了,這個封印也是時候解除,當初沈婉瑩結婚讓他飽受打擊,現在林夢夕雖然還沒有跟別的男人跑掉,但無法掌控的感覺對他的打擊同樣很大,這也算是他腳踩多條船的報應吧,終於把他最愛的女人都踩跑了。


  ……


  ……


  白天的時候,沈一凡偷偷去了林夢夕的公司附近,就為了親眼看一看她目前的狀態。


  林夢夕的公司在靠近市區的恒天大廈內,聽說整整兩層辦公樓都是他們的,位於這幢三十八層高的大廈的二十一和二十二層。


  他把清國集團那輛奧迪開過去,停在比較遠的地方,就躲在車裏等著。


  等到晚上八點多鍾,才看到林夢夕跟幾位和她一樣青春洋溢的女孩有說有笑著出來,當然,在那些人之中,林夢夕是最耀眼的一個。


  其實他很早就清楚,林夢夕的容貌身材,即使在美女如雲的娛樂圈,也是最頂尖的那一批,隻要有足夠的資金來捧她,說不定她真能成為華夏知名女星。


  他本人是可以拿出那麽多錢的,銀行卡裏畢竟還有六個多億的燈元,要捧紅一個本身硬實力就不錯的女人,應該不成問題,隻是他當初可不願意林夢夕出去拋頭露麵,這樣會被更多的人盯上。


  就像上次那個錢博文,要是被那種家族勢力驚人的人渣看中,很難逃出對方的掌心,而現在林夢夕正式進入了演藝圈,一切就無法控製了,誰也不知道會有多少人暗中打她的主意。


  正在胡思亂想的時候,他看到一輛白色寶馬跑車停到了那些女孩麵前,有一位打扮光鮮亮麗的年輕男子下車,手裏還捧著一束紅色玫瑰花。


  年輕男子徑直走向林夢夕,把花遞給了她。


  沈一凡此刻的感覺就是日了狗,這才幾天啊?就已經有人對林夢夕發動猛烈追求了?他真是低估了某些餓狼的行動能力!


  他很想衝過去把那男人死揍一頓,但這樣一來,說不定林夢夕以為自己在跟蹤她,對他更是反感。


  他隻能強忍著怒火在一旁看著,幸好,林夢夕一直在躲避那男子,根本不接他的花,還快步走了開去。


  男子糾纏了一會,發現沒有效果,隻能拿著花悻悻的回到車裏。


  隻不過這男人不一定會放棄,以後可能還會來糾纏林夢夕,或者說他放棄了,又會有新的追求者,畢竟林夢夕這個級別的美女,投放到社會上,會招來太多各種各樣的男人,其中不乏條件優異者,沈一凡開始懷疑林夢夕能不能等他三年,說不定等他和李吟霜離婚時,林夢夕已經移情別戀了。


  現在想著這些也沒有用,他隻能做他可以做到的,他總不能把所有追求林夢夕的家夥都打一頓,打到他們不敢騷擾林夢夕為止吧?

  這工作量可不是一般的大,因為這樣的男人數不勝數。


  他鬱悶的從口袋裏掏出一根軟中華點上,抽了幾口,就想起了《讀者》上的一個故事。


  在暴風雨後的一個早晨,一個男人來到海邊散步。


  他一邊沿海邊走著,一邊注意到,在沙灘的淺水窪裏,有許多被昨夜的暴風雨卷上岸來的小魚。


  它們被困在淺水窪裏,回不了大海了,雖然近在咫尺。


  被困的小魚,也許有幾百條,甚至幾千條。


  用不了多久,淺水窪裏的水就會被沙粒吸幹,被太陽蒸幹,這些小魚都會幹死。


  男人繼續朝前走著。


  他忽然看見前麵有一個小男孩,走得很慢,而且不停地在每一個水窪旁彎下腰去。


  他撿起水窪裏的小魚,並且用力把它們扔回大海。


  這個男人停下來,注視著這個小男孩,看他拯救著小魚們的生命。


  終於,這個男人忍不住走過去:“孩子,這水窪裏有幾百幾千條小魚,你救不過來的。”


  “我知道。”小男孩頭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為什麽還在扔?誰在乎呢?”


  “這條小魚在乎!”男孩一邊回答,一邊拾起一條魚扔進大海。“這條在乎,這條也在乎!還有這一條,這一條,這一條……”


  這故事讓沈一凡幡然醒悟,他一拍大腿,自言自語道:“對啊,我為什麽不能和這小男孩一樣呢?即使追求林夢夕的人再多,我一個一個揍,總比無動於衷的好!”


  下定決心後,沈一凡發動車子,追上了已經開車離去的追求者。


  他跟著那輛車一路開到了一家夜店的停車場,沒想到這家夥追求林夢夕失敗後直接來這種地方玩了,估計是想泡個容易搞到手的妞湊合一下。


  等他停好車時,沈一凡已經迅速開了過去,直接把他的車位出路封住。


  那人見沈一凡下車,不準備挪開的意思,心裏自然不爽,可正要質問沈一凡時,已經被沈一凡一把揪住。


  他一下慌了,不記得自己最近得罪過誰啊?隻能強裝鎮定的問:“你,你想幹嘛?”


  “跟我走一趟,我有事跟你說。”沈一凡輕描淡寫地說。


  “不,不行,有什麽事在這說就可以。”那人本能的感到不對,因為沈一凡的眼神並不友善。


  沈一凡撇了撇嘴,笑著說:“你可別逼我動手啊。”


  “你到底想幹嘛?我什麽時候得罪過你?”那人緊張得不行,開始考慮求救的問題。


  沈一凡不理他,直接把他往自己車裏帶。


  那人拚命掙紮,但他猛然發現沈一凡力氣大得驚人,於是隻能開始大喊救命。


  為了減少麻煩,沈一凡一掌劈暈了他。


  停車場附近的夜店保安聽到救命聲趕過來,認為沈一凡是在綁架,連忙圍住了他,命令他馬上放人。


  沈一凡不慌不忙的掏出自己的證件,威嚴地說:“警察辦案,都給我散了!”


  那些保安搞不懂沈一凡是真是假,隻能把他車牌號記下來,然後讓出一條路。


  沈一凡把昏迷的那位小白臉安置在後排座椅上,就開車離開夜店的停車場。


  他一路開著車來到了江邊,把那人拎下車,摁進了江水裏。


  那個倒黴蛋自然很快就醒了過來,發現自己居然到了郊外,頓時嚇得魂飛魄散,自己難道是被綁架了?


  沈一凡不跟他客氣,先狠狠扇幾個耳光再說,不過他控製著手上的分寸,沒打掉對方的牙,隻是把他的臉抽腫了。


  把對方教訓得服服帖帖後,他開始詢問對方是怎麽認識林夢夕的。


  小白臉現在才知道自己是因為什麽遭此飛來橫禍,早知如此的話,借他一百個膽子也不敢去糾纏林夢夕啊!

  在沈一凡的嚴刑逼問下,那人終於承認,他經常喜歡在娛樂公司內閑逛,目標就是那種剛進入公司,還沒適應娛樂圈,也沒紅起來的小女生,因為這樣的小女生追起來相對容易,花的錢也少。


  他雖然看上去光鮮亮麗,但其實就是個普通的富二代,在東華這富人雲集的城市裏根本排不上號,隻能去泡些懷揣明星夢的單純女生。


  當然,被他追到的很多女生,其實根本紅不起來,被玩の弄一陣也就甩了,很多在娛樂圈堅持不下去,隻能走上另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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