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金手指
崔斯特把自己腿上的傷口處理好,然後一瘸一拐的走向港口的時候,便聽到了人們的歡呼聲。
接著他就看見莎拉朝自己跑過來,臉上是非常欣喜的表情:“崔斯特,我跟你講,菲茲它剛剛真的好厲害!我根本沒想到它那麽輕易就驅逐,不對,是……馴服了那條鯊魚呢!”一邊說著,她一邊伸過手來,“你現在走路方便嗎?我扶你吧。”
有個美人願意當自己的人肉拐杖崔斯特還是求之不得的,莎拉帶著他來到港口,人們自動給美麗的“厄運小姐”讓開了一條路,讓他們走到碼頭的最前麵。
在眾人停泊的船邊上,水裏麵漂浮著一些雜物,包括爛菜葉子新鮮水果什麽的,不排除是有人拿來砸食人鯊的,而水中最明顯的那一坨“雜物”,就是一條大鯊魚。
非常非常溫順的大鯊魚。
它半眯著眼睛好像睡著了似的,身子的側麵有一道明顯是三叉戟戳出來的傷口。而菲茲正坐在它的腦袋上翹著二郎腿晃著三叉戟,時不時的還低頭跟大鯊魚說幾句話——崔斯特權且認為它是在說話,雖然他聽不太懂菲茲到底在“說”什麽。
“莎拉,卡牌!”菲茲看見莎拉和崔斯特,高興的從鯊魚腦袋上蹦了起來,鯊魚晃了晃腦袋似乎在表示不滿,不過菲茲拿三叉戟敲了它一下以後它立刻就乖乖的老實下來,“這是我的新寵物……呃,叫大牙!”
大牙,我靠,這個名字真是很形象,崔斯特一邊想著一邊看了看食人鯊滿嘴鋒利的牙齒,與此同時,他也沒有錯過人們的議論。
“沒想到這家夥這麽厲害。”說話的是他身邊一個五大三粗的漢子,看他的模樣崔斯特覺得他家一定是開肉鋪的,“上次它來我這兒搗亂的時候,我拿案板扔它它居然沒有打我,一定是對我網開一麵。”
“我早就說過,菲茲隻是年紀太小很頑劣而已。”他身邊一個還帶著發網,顯然是正做著頭發就跑出來看熱鬧的女人說道:“你們都不相信,非要跟它生氣。”
她似乎完全忘了前一天還在跟自己的丈夫琢磨怎麽用老鼠夾子把菲茲的腿夾斷。
崔斯特聽到了這些,他相信莎拉也能聽到,看到莎拉眼中難以抑製的一點促狹與譏誚,他就知道這又是一夜洗白菲茲的戲碼,不過這也是人之常情,一旦一個人成了英雄,他做的一切就有了理由,就可以被原諒。
而這些市民們,也正是因為這種市儈和牆頭草的短板,才看上去更有一點可愛。
因為雖然他們罵過菲茲,但他們卻沒有對菲茲真的下手,遇到街上的流浪漢還是會扔幾個銅子或者給一塊麵包,街坊鄰裏會一起度過新年。
“菲茲是我們的城市英雄!”不知道誰喊了一句,然後“城市英雄”的呼聲就越來越熱烈,到最後碼頭上幾百個人喊著同一句口號,那場麵倒是有點壯觀。
菲茲好像是被嚇愣了,站在鯊魚頭頂上,眨巴著大眼睛半天沒說出話來,還是莎拉伸了隻手給它,它才蹦到岸上,而剛剛一到岸上,眾人就把它舉了起來,然後扔到天上,接住,再扔到天上,歡呼著表達對城市英雄的敬意與謝意。
“你們不討厭我了嗎?”好不容易腳可以著地以後,菲茲問了一句。
“你現在是我們的英雄!”人群裏不知道誰大喊了一聲。
“沒錯,你是我們的英雄!”這種話往往都是一呼百應。
菲茲得意的一挺胸脯,咧嘴笑了起來:“看來以後我還要多多做英雄才行,至少不會有人追著我罵我。”
“好啦,你看你都快飛到天上去了。”莎拉道,一邊說她一邊拽了一把菲茲,“走,姐姐給你做好吃的去。”
“啊?我站的很穩啊,哪裏快飛到天上了?”菲茲迷糊的問了一句,然後被莎拉拽了一個跟頭,“哎喲!我想吃蛋糕,你會做嗎?”
“沒問題!”莎拉道。
晚餐崔斯特是和莎拉、菲茲一起吃的,沒想到一隻小魚人居然還能吃的像模像樣,挺懂人類的餐桌禮儀,莎拉特意給它烤了一個比它個子還大的巧克力蛋糕,而令崔斯特驚訝的是,菲茲居然把整個蛋糕全都搞定了。
“你要不要也留下來?”莎拉問崔斯特,“留在我的船上?”菲茲是已經答應跟著莎拉混了,莎拉也給它騰出來了一個房間。
“不用了。”崔斯特笑著搖了搖頭,“我覺得還是四處流浪更適合我。”
“我明白。”莎拉笑了笑,雖然崔斯特能看出她的笑容裏多少有一點失望,但他隻能先無視掉了,“我本來也沒有指望你真的會留下。”
說完這句話,她回身跑進自己的屋子,一會兒拿了個錢袋出來:“這是五十金幣,權當是你的路費,記得常來看看你的好運姐。如果你要離開比爾吉沃特,記得跟我告別。”
“放心吧,親愛的好運姐。”崔斯特湊過去,輕輕的親了一下她的額頭,“如果我要走了,我肯定會來找你的。”
“再見咯,卡牌!”菲茲嘴裏塞著巧克力蛋糕,含糊不清的說著。
崔斯特笑笑,衝兩人揮了揮手便走出了莎拉的屋子。
比爾吉沃特的風比德瑪西亞要猛烈一些,而且風中帶著淡淡的海腥味,似乎每一個沿海城市都是這樣,崔斯特走在這樣的海風中,難得的感到一點點憂傷。
他不是沒有看到自己離開時莎拉那有些黯然的眼神,可他卻不能做出任何回應。
他是很喜歡莎拉,但是這種喜歡並不是很多男人會對她有的那一種。
如果莎拉早一點出現或許他就會約她一起出來吃個飯跳個舞,可是他來比爾吉沃特根本就是為了另外一個人。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崔斯特忽然很想抽煙,可是他隨身的煙都已經抽完了,就在他四處轉著想找雜貨店的時候,忽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看你跟個沒頭蒼蠅似的轉了好幾圈了,是不是想找個地方快活快活?”
崔斯特轉過頭,就看到一個男人,身材挺壯實的,一臉凶相,絡腮胡子,披著披風,配著槍,叼著卷煙,一副就是個標準的地痞長相。
“酒色財三樣,不知道你說的快活是指哪種?”崔斯特不動聲色,卻感覺到自己的手指已經在叫囂著“賭一把!”“賭一把!”了。
“酒是穿腸毒藥,色是刮骨鋼刀。”這個男人對著空氣吐了一個煙圈,“隻有財才是命根子,才真的好玩呐。”
“正合我意。”崔斯特微微一笑,“麻煩你給我領路了。”
和其他地方的賭坊一樣,比爾吉沃特的賭場同樣是開在很隱秘的地方,比如這個男人帶他去的這一家就在一條荒涼的巷子尾端,不過一進賭場,冷清立刻就被喧囂的人聲所取代了。
“祝你財運亨通。”男人拍了拍崔斯特的肩膀。
“希望如此。”崔斯特笑了笑,就走到了牌桌前。
五十金幣的籌碼在賭場看來實在是太小,崔斯特押下去的時候甚至遭到了嘲笑,隻有他知道自己不能輸。
但他也不會輸。
場麵轉了一圈,崔斯特的五十金幣已經變成了一千五百,莊家的臉色也不再那麽好看。
賭場,對於崔斯特來講,並沒有什麽心跳與刺激,有的隻是越堆越高的籌碼,和越來越滿的口袋。
一夜歌舞升平,崔斯特並無心計算自己換了多少對手,也無心去數自己贏了多少錢,他隻知道自己的外套口袋裏現在至少有五張一千兩的金票。
“再來最後一把了。”崔斯特看看眼睛已經有血絲的莊家,他知道這個莊家已經目不轉睛的盯了自己半天,就為了看明白自己出沒出老千,可是他還真怕這樣下去會把這個莊家活生生盯死。
會被人看出來的老千還叫老千嗎?
這一局牌的過程看上去無比的凶險,不知道什麽時候桌邊已經聚集了好多人,不過崔斯特倒是不擔心,雖然已經到了最後一手決勝負的關鍵時刻,可他心裏很清楚自己會翻出什麽樣的牌。
四個A,通殺。
然而這個時候,圍觀的眾人卻發出了很奇怪的聲音——總之那絕對不是看到最後一手牌是通殺的時候會發出的驚訝或者讚歎。
崔斯特愣了一下,再看牌桌,自己也傻眼了。
他的對家亮出的手牌,同樣也是四個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