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派了個神來
投資分三次遞增。
第一次的投資,五百支最新型號的強化藥劑,十條免費的A級主動情報。
這就是柯明開出來的條件。
全世界各大國家都在進行以科技取代武能的研究。
但是隻有幽靈組織的強化藥劑,是最完美的成品。
五百支強化藥劑,單支價格上億。
五百支,相當於五百億。
而A級主動情報,價值更是不可估量。
要知道,一條關鍵情報,甚至能決定生死。
所以,柯明開出來的條件,不可謂不豐厚。
幽靈組織的情報分為主動情報和被動情報。
顧名思義,被動情報,需要詢問才會給你。
而主動情報不同。
情報需求者,隻要購買了有關於某個勢力某個方麵的情報,一旦觸發了設置的底線,那麽,這些情報就會直接經過分析,提煉,最終主動傳達到需求者手中。
這一套情報係統,是全世界幾個超級大國夢寐以求的大殺器。
前世的時候,秦歌沒少花時間在幽靈組織上。
這是一個遊走於世界,無孔不入,無處不在,卻又不插手於任何一方的神秘勢力。
說白了,這個組織隻信奉一件事。
無利不起早。
任何有利可圖的事情,它都會插一腳,但是卻從來不跟人結仇,也不跟人聯盟,獨來獨往,隻做生意。
秦歌連二等門閥的隱私絕密都掌握了不少,偏偏有關於幽靈的情報,卻沒有多少。
現在,幽靈找上門了。
他能不答應嗎?
這何嚐不是一個真正接觸對方的機會。
他相信,就算幽靈組織的情報能力再強大,也絕對不可能知道,自己是借屍還魂。
在相互利用的過程之中,秦歌占據了優勢。
送走了柯明,接下來的十天時間,秦歌很忙。
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
負責家裏一群女人的早晚餐,還得去星辰會,木蘭會,公司轉悠。
最要緊的是,枯青丹水的仿製。
秦歌忙了個不亦樂乎。
這是他重生以來,最忙碌的十天。
星辰會一幢戒備森嚴的別墅之中。
看著手中試管之中的透明色液體,秦歌終於長長的出了一口氣。
再忙也是值得的。
看看時間,他把手中試管裏的液體收集起來,然後走了出去。
葉彬立刻迎了上去:
“老板,人到了。”
秦歌大喜,連忙說道:
“快帶我過去。”
星辰會葉彬專用的會客室內,秦歌見到了他要見的人。
一個文質彬彬的中年男人。
這個男人大概四十歲的樣子,打扮得一絲不苟,鼻梁上架著金邊眼鏡,不苟言笑,身上自有一股強大氣場。
“秦少,我是薑穀同光,振青先生吩咐我從此以後聽您吩咐。”
中年男人見到秦歌,微微一躬身,態度十分恭敬。
秦歌笑著點了點頭,指了指身邊,說道:
“坐下來說。”
薑穀同光看起來小心翼翼,但是實際上他卻很隨意的坐了下去。
秦歌又讓葉彬倒了一杯水給他,這才問道:
“聽說你和阿寧父親是同學?”
“是。”
“你在孫家做什麽?”
薑穀同光伸手扶了扶眼鏡,淡淡一笑,說道:
“秦少,我做什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為您做什麽,您覺得呢?”
秦歌微微一笑:
“你這種人才,我大概請不起。”
薑穀同光也是微微一笑,輕輕說道:
“但是秦少您一句話,我卻必須聽從。”
秦歌慢慢的喝了一口水,玩味的看著薑穀同光:
“回去告訴孫伯伯,我隻需要一個經理人,你這路大神,我用不起。”
薑穀同光一愣,目光深邃的看著秦歌說道:
“秦少,您又何必讓我為難呢,老爺子派我來,自然有他的用意,老爺子說了,您,需要有屬於自己的勢力。”
秦歌不由得翻了翻白眼。
勢力?
自己需要嗎?
需要啊。
但是,一份屬於自己的勢力,要看跟誰比。
跟普通人眼中的豪門比,秦歌現在就是豪門。
但是,跟門閥比,他還真就是巨龍麵前的螻蟻。
眼前這個薑穀同光,深不可測都不足以形容。
因為,這是孫家培養出來,專為孫振青準備的……影子。
於孫振青而言,這位,就如同諸葛亮於劉備。
說白了,這位大神,不顯山不露水,甚至都沒有幾個人知道他是誰,但是,他輕輕咳嗽一聲……!
以孫家的地位,實力,都要倚仗這個人的腦袋。
但是沒想到,孫老爺子居然直接把人弄過來送給了他。
這是何等的舍得?
“好吧,既然是這樣,你暫時就在這裏住下,我還得計劃一下,才能安排你。”
薑穀同光笑著點頭。
看著薑穀同光出去,秦歌終於忍不住狠狠一捏拳頭,做了一個興奮無比的動作。
葉彬有點傻眼。
老板什麽時候,如此激動過?
他忍不住問道:
“老板,這位是誰啊?”
秦歌搖了搖頭,神秘一笑,說道:
“對於某些人而言,這家夥不是人,他是……神!”
葉彬震驚得嘴巴老大,結結巴巴的問道:
“神?老板,別嚇我啊!您快說說。”
秦歌嗬嗬一笑,靠在葉彬的大班椅上,閉上眼沉默了一下,腦袋裏又把有關於薑穀同光的資料過了一遍,這才歎息一聲,說道:
“他叫薑穀同光,他父親是戰爭孤兒,被孫老的父親收養,他是我老丈人小學的同學,隻不過,隻同了小學一年級。”
秦歌眼中都閃過一絲難以控製的震驚,接著說道:
“十一歲,他就大學畢業,十六歲,擁有五個全球頂尖的商業,哲學,數學博士學位,堪稱是一代妖孽。”
“這麽說吧,他如果混商場,就是商界皇帝,他如果當神棍,肯定能混成教皇,他要是當個數學家,諾貝爾獎能拿到手軟。”
“隻可惜……!”
葉彬都聽傻了。
“可惜什麽?”
秦歌一攤手,聳了聳肩:
“他什麽都不願意做,他從十八歲開始,就在全世界流浪。”
“流浪?”
秦歌點點頭,眼神裏有一種莫名的神采:
“是真正的流浪,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流浪。”
葉彬震驚的下巴都要掉了下來:
“為什麽啊?”
秦歌淡淡一笑,不再說話。
薑穀同光流浪了整整十年,然後,在華爾街街頭,用破紙板掛出了自己的日薪。
誰出五百萬美金,就可以聘他工作一天。
誰都以為是笑話。
而第一個出這份錢的人,叫喬布斯,今天,水果公司的排名,世界第一!
兩年之後,他銷聲匿跡,卻在華爾街留下無數恐怖傳說。
這個名字,在全球頂尖商業公司掌舵人的眼中,完全已經達到了上帝的標準。
這之後,薑穀同光成為了孫振青身邊的影子。
甚至大華經濟能在這十來年一飛衝天,薑穀同光都功不可沒。
這樣一個牛逼到不行的存在,居然被孫老爺子放出來給自己,秦歌都覺得不可思議。
他不敢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