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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派了個神來

  投資分三次遞增。


  第一次的投資,五百支最新型號的強化藥劑,十條免費的A級主動情報。


  這就是柯明開出來的條件。


  全世界各大國家都在進行以科技取代武能的研究。


  但是隻有幽靈組織的強化藥劑,是最完美的成品。


  五百支強化藥劑,單支價格上億。


  五百支,相當於五百億。


  而A級主動情報,價值更是不可估量。


  要知道,一條關鍵情報,甚至能決定生死。


  所以,柯明開出來的條件,不可謂不豐厚。


  幽靈組織的情報分為主動情報和被動情報。


  顧名思義,被動情報,需要詢問才會給你。


  而主動情報不同。


  情報需求者,隻要購買了有關於某個勢力某個方麵的情報,一旦觸發了設置的底線,那麽,這些情報就會直接經過分析,提煉,最終主動傳達到需求者手中。


  這一套情報係統,是全世界幾個超級大國夢寐以求的大殺器。


  前世的時候,秦歌沒少花時間在幽靈組織上。


  這是一個遊走於世界,無孔不入,無處不在,卻又不插手於任何一方的神秘勢力。


  說白了,這個組織隻信奉一件事。


  無利不起早。


  任何有利可圖的事情,它都會插一腳,但是卻從來不跟人結仇,也不跟人聯盟,獨來獨往,隻做生意。


  秦歌連二等門閥的隱私絕密都掌握了不少,偏偏有關於幽靈的情報,卻沒有多少。


  現在,幽靈找上門了。


  他能不答應嗎?


  這何嚐不是一個真正接觸對方的機會。


  他相信,就算幽靈組織的情報能力再強大,也絕對不可能知道,自己是借屍還魂。


  在相互利用的過程之中,秦歌占據了優勢。


  送走了柯明,接下來的十天時間,秦歌很忙。


  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


  負責家裏一群女人的早晚餐,還得去星辰會,木蘭會,公司轉悠。


  最要緊的是,枯青丹水的仿製。


  秦歌忙了個不亦樂乎。


  這是他重生以來,最忙碌的十天。


  星辰會一幢戒備森嚴的別墅之中。


  看著手中試管之中的透明色液體,秦歌終於長長的出了一口氣。


  再忙也是值得的。


  看看時間,他把手中試管裏的液體收集起來,然後走了出去。


  葉彬立刻迎了上去:


  “老板,人到了。”


  秦歌大喜,連忙說道:


  “快帶我過去。”


  星辰會葉彬專用的會客室內,秦歌見到了他要見的人。


  一個文質彬彬的中年男人。


  這個男人大概四十歲的樣子,打扮得一絲不苟,鼻梁上架著金邊眼鏡,不苟言笑,身上自有一股強大氣場。


  “秦少,我是薑穀同光,振青先生吩咐我從此以後聽您吩咐。”


  中年男人見到秦歌,微微一躬身,態度十分恭敬。


  秦歌笑著點了點頭,指了指身邊,說道:

  “坐下來說。”


  薑穀同光看起來小心翼翼,但是實際上他卻很隨意的坐了下去。


  秦歌又讓葉彬倒了一杯水給他,這才問道:


  “聽說你和阿寧父親是同學?”


  “是。”


  “你在孫家做什麽?”


  薑穀同光伸手扶了扶眼鏡,淡淡一笑,說道:


  “秦少,我做什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為您做什麽,您覺得呢?”


  秦歌微微一笑:

  “你這種人才,我大概請不起。”


  薑穀同光也是微微一笑,輕輕說道:


  “但是秦少您一句話,我卻必須聽從。”


  秦歌慢慢的喝了一口水,玩味的看著薑穀同光:


  “回去告訴孫伯伯,我隻需要一個經理人,你這路大神,我用不起。”


  薑穀同光一愣,目光深邃的看著秦歌說道:

  “秦少,您又何必讓我為難呢,老爺子派我來,自然有他的用意,老爺子說了,您,需要有屬於自己的勢力。”


  秦歌不由得翻了翻白眼。


  勢力?


  自己需要嗎?


  需要啊。


  但是,一份屬於自己的勢力,要看跟誰比。


  跟普通人眼中的豪門比,秦歌現在就是豪門。


  但是,跟門閥比,他還真就是巨龍麵前的螻蟻。


  眼前這個薑穀同光,深不可測都不足以形容。


  因為,這是孫家培養出來,專為孫振青準備的……影子。


  於孫振青而言,這位,就如同諸葛亮於劉備。


  說白了,這位大神,不顯山不露水,甚至都沒有幾個人知道他是誰,但是,他輕輕咳嗽一聲……!

  以孫家的地位,實力,都要倚仗這個人的腦袋。


  但是沒想到,孫老爺子居然直接把人弄過來送給了他。


  這是何等的舍得?

  “好吧,既然是這樣,你暫時就在這裏住下,我還得計劃一下,才能安排你。”


  薑穀同光笑著點頭。


  看著薑穀同光出去,秦歌終於忍不住狠狠一捏拳頭,做了一個興奮無比的動作。


  葉彬有點傻眼。


  老板什麽時候,如此激動過?


  他忍不住問道:


  “老板,這位是誰啊?”


  秦歌搖了搖頭,神秘一笑,說道:


  “對於某些人而言,這家夥不是人,他是……神!”


  葉彬震驚得嘴巴老大,結結巴巴的問道:


  “神?老板,別嚇我啊!您快說說。”


  秦歌嗬嗬一笑,靠在葉彬的大班椅上,閉上眼沉默了一下,腦袋裏又把有關於薑穀同光的資料過了一遍,這才歎息一聲,說道:


  “他叫薑穀同光,他父親是戰爭孤兒,被孫老的父親收養,他是我老丈人小學的同學,隻不過,隻同了小學一年級。”


  秦歌眼中都閃過一絲難以控製的震驚,接著說道:

  “十一歲,他就大學畢業,十六歲,擁有五個全球頂尖的商業,哲學,數學博士學位,堪稱是一代妖孽。”


  “這麽說吧,他如果混商場,就是商界皇帝,他如果當神棍,肯定能混成教皇,他要是當個數學家,諾貝爾獎能拿到手軟。”


  “隻可惜……!”


  葉彬都聽傻了。


  “可惜什麽?”


  秦歌一攤手,聳了聳肩:

  “他什麽都不願意做,他從十八歲開始,就在全世界流浪。”


  “流浪?”


  秦歌點點頭,眼神裏有一種莫名的神采:


  “是真正的流浪,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流浪。”


  葉彬震驚的下巴都要掉了下來:

  “為什麽啊?”


  秦歌淡淡一笑,不再說話。


  薑穀同光流浪了整整十年,然後,在華爾街街頭,用破紙板掛出了自己的日薪。


  誰出五百萬美金,就可以聘他工作一天。


  誰都以為是笑話。


  而第一個出這份錢的人,叫喬布斯,今天,水果公司的排名,世界第一!


  兩年之後,他銷聲匿跡,卻在華爾街留下無數恐怖傳說。


  這個名字,在全球頂尖商業公司掌舵人的眼中,完全已經達到了上帝的標準。


  這之後,薑穀同光成為了孫振青身邊的影子。


  甚至大華經濟能在這十來年一飛衝天,薑穀同光都功不可沒。


  這樣一個牛逼到不行的存在,居然被孫老爺子放出來給自己,秦歌都覺得不可思議。


  他不敢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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