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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白手洗血衣(中)

  「辦!」趙允伏濃眉一掀起,拍手道,「今日事,均照你吩咐,老夫別我意見。」

  而後叫來十八個騎卒,吩咐道:「衛央的想法,你們可記著了么?」

  那十八人又敬又怕,又驚又懼,俱都往衛央臉上看一看,倆忙叉手道:「標下一一記在心裡了。」

  忠順王吩咐:「將那幾條約定,盡皆寫在紙上,用本王印信——唔,衛央,你可要署名?」

  衛央道:「我乃哈密一小兒,要那些名聲做什麼。」

  他拉著寧中則的手,向哈密軍民介紹道:「這位女俠姓寧名中則,乃華山弟子,也是華山派岳掌門之妻,封不平大俠師妹,方才她已說,劍下所殺之人,無一個不該死之人,她是個女子,且有如此氣魄,好不教人佩服。在下心中敬佩萬分,因此提議,王府諸位簽署之下,寧女俠第一個來簽名,各位有意見么?」

  誰敢忤逆他?

  這半日看得咬牙切齒紛紛敬畏的軍民人等登時都說道:「衛小官人安排的極是。」

  衛央又說道:「但官府畢竟有自己之事,怎可時時只顧江湖之事?我聽聞,王爺有一個世子,素有其父之風,那麼,寧女俠之下,不如以忠順王世子,代王府及咱們哈密軍民,再佔個位置,誰有意見嗎?」

  「我有意見。」趙允伏忙道,「衛央,你的好意老夫心領,只是她……世子可不通江湖消息,不若這樣吧,老夫有一小女,視若掌上明珠,武功么,你是見過的。」

  衛央訝然道:「原來那姑娘是小郡主?」

  「是啊,」趙允伏眉間得意至極,揶揄道,「可比你衛小官人武功高妙多不少,是不是?」

  「何止高妙多不少,如螢火之於皓月輝。」衛央讚佩道,「也好,這位小郡主,武功既高強,又排兵布陣,彷佛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她以王府一眾高手之首,簽署這傳首九邊之書,那可再合適也沒有了,」隨後偏過頭,「寧女俠意下如何?」

  寧中則笑道:「你可安排的夠好了,我沒有意見。」

  衛央又詢封不平:「封大俠意下如何?」

  封不平大聲笑著道:「這個安排再好也沒有了,不錯,不錯,衛少俠,你既知岳掌門乃封某師弟,卻是我們華山派的掌門,因此不好安排我二人先後。寧師妹慷慨豪爽,不讓我等鬚眉男子,請她做第一,那再好不過,咱們華山派承你的人情,你但只吩咐,咱們別無二話,請講!」

  衛央看一眼失禁而委頓在地的劉管家,招手叫來那婦人,說道:「如今看,劉公子乃那幾個惡賊戕害的第一個哈密人,他英魂不遠,想必也不願此等人間慘事再發生,必肯為父老鄉親,為九邊民眾,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我私心猜測,公子當願使旁人引以為戒,願使那些賊子有所忌憚。因此,我請少夫人也在那公約上,代劉公子簽下大名,好不好?」

  美婦咬著牙說道:「衛少俠俠義高潔,妾身待劉郎再拜,此事,奴自無不從!」

  衛央又叫道:「其他幾位受害的公子家,可願行此善事么?」

  十數人齊出,俱憤恨至極,有個中年漢子道:「舍弟素來仰慕江湖豪俠蓋世之風采,常恨不能仗劍江湖斬邪除惡,這等大好事,在下代舍弟簽名!」

  衛央當即叫來書吏,命他們寫好公約,又請忠順王審閱,趙允伏一瞧,命心腹:「取本王紅筆,並請天子旨意來。」

  他縱馬馳騁再三,說道:「天子有旨意,江湖上的惡賊,竟敢行刺皇子,孤奉命節制陝西以西武林,本便有整頓之意。今日,衛央辦本王也辦不成之事,行本王也做不到之能,又有這等上好的主意,孤當然依從。即日起,倘若江湖中的人物,膽敢在嘉峪關以西行兇,孤定放下誅魔劍,命衛央依法從事。你等軍民大小人等謹記,須不可違逆。」

  不片刻,幾個書吏捧著公文,又請一卷明旨,來在高台上展開誦讀,那聖旨寫得,衛央只聽出「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而後又聽什麼「卿為西陲首腦,代天巡狩,江湖之事,卿當須自決,無需上奏,生殺予奪,全憑卿言」,而後四六駢文之類的便聽不懂了。

  書吏又朗誦那公約,而後恭恭敬敬雙手捧下來,忠順王在馬上一瞧,擺手道:「雖不簽衛央之名,然此事他做主」。

  衛央取過來一瞧,公約之下,上頭已簽署王府之名,再蓋王府大印,又簽五軍都督府大都督、哈密諸衛總兵、嘉峪關以西的鎮戎軍大將軍之名,再蓋諸多紅章。

  之下卻沒有按察使等名字。

  「不夠,把所有衙門的名字都簽上。」衛央吩咐道。

  趙允伏面色稍稍一喜,他知道衛央這是拉上全體衙門給王府減輕壓力。

  有心了。

  但是你是否再看兩眼?

  衛央掃一眼,在官府簽名之下,前頭空一格,後頭簽著一個字體娟秀,卻有筋骨的花押,似乎叫什麼「趙紅翎」。

  衛央揚眉頭,不由稱讚道:「這名字好颯爽,紅翎赤羽,其為鳳凰,原來小郡主……」

  「傻小子!」寧中則忙捂住這廝的嘴巴,警告道,「女兒家的閨名,怎可公之諸人?」

  衛央卻不以為然,笑道:「這小郡主既名紅翎,又武功高強,想是個英姿颯爽的女子,若是個豪傑,聽了這名字,只會讚佩一聲『果真又美又颯,忠順王好福氣啊,竟能有這樣的女兒』。」

  趙允伏怒道:「你當老夫瞧不出你口不對心的恭維么?你給老夫滾。」

  衛央哈哈一笑,將紙筆遞給寧中則,寧中則刷刷寫上自己的名字,字跡卻也甚雄健。

  而後岳不群回來簽名,而後封不平簽名。

  衛央見幾個軍卒拿著木匣子,將那惡賊們的人頭裝進去,便將公約遞去,正待要說話,忽聽腳步聲響起,那老漢與他新婦,兩人捧著兩個托盤,上頭明晃晃都是銀子,擠進人群來,老漢高叫道:「小老兒感念衛小官人救命之恩,自願奉銀三百兩!」

  眾軍互視都笑。

  衛央取過來,也不說多了。

  他拿起一錠銀子,回頭招手道:「小孩兒,過來。」

  正是放才幫他尋找螞蟻的孩子。

  衛央給三五個小孩,一人遞過去一錠銀子,一錠有五兩。

  「你家大人呢?」衛央細問道。

  人群中戰戰兢兢出來幾個家長,都不敢抬頭看衛央。

  這廝滿臉血,一身衣服早被鮮血浸透,真如同天上太歲神。

  「小孩子拿這麼多錢,只怕會有貪心之輩搶,你們收著罷,記著多給孩子買點肉,換一身衣衫,要送去念書的。」衛央吩咐道。

  那幾人既驚喜又惶恐,抱著自家孩子連忙退下。

  衛央又拿起一錠銀子,玩味地看了那老漢一眼,招手叫那十八個騎卒:「各位請過來。」

  怎地?

  「一路要多辛苦,這裡的銀子,你們一人取十兩,不許拿去花,給自家高堂、婆娘、兒女送去。」衛央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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