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離經叛道的夢
記得當時天橋的風很大,我明明什麽都沒有聽清,卻沒頭沒腦的回答了他:“是!”說完就沒頭沒腦的笑起來,就像傻子般的模樣。
他抬手就往我的頭上拍了一下,然後把手放到褲兜裏說:“小呆妹!走!我送你回去。”
我說:“好!我明天回去,你就不用來送我了!”不知道為什麽,這麽說的時候有點難過,感覺心裏特別委屈,卻又不知道是為什麽。
他一臉平靜的笑了笑就說:“一路平安!”說著臉上的笑容有些牽強。
回去的路上我們都沒有說話,到達客棧以後,他站在原地看著我說:“進去吧!明天就不送你了!”說完就轉身走了。
至於很多事情,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那是過了很久很久以後,才知道心那麽大的他,也曾那麽細心的愛過一個人。
隻記得他當時離開的模樣,步伐輕盈背對著我揮動手臂,看起來一副滿不在乎的模樣。
直到後來才明白,他轉身以後背影消失在霓虹燈之下的心情。當時閃爍的燈光模糊了他的背影,一場深情都留在了那場觀看過的燈火裏。
時至今日我也未能說一句:“謝謝你以朋友的身份來過,也謝謝你愛過我。那段時光裏你明若星辰,恍如滿天星辰裏的白月光。可是對不起!我也真的不愛你。”
這些話從一開始不能說,終於變成了今天的不必再說。看著如今麵色憔悴,眼眶裏裝滿滄桑的模樣,我果然還是愛極了你們曾經的模樣,隻是那個眼睛裏裝滿滿天星辰的少年,或是在時光裏迷了路,後來我再也沒有遇到過他。
青蔥歲月能被幾人遺忘,又能被幾人銘記。
可不管怎樣,歲月裏真正美好的東西,又怎麽舍得遺忘。
那年的今日,我從未想過往後餘生的那一天,我都會想起一個,那個看似溫暖,其實內心無比悲涼的人。
在遇到她之前,我從未喜歡過學校,也從未覺得早起會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從未覺得父母的嘮叨是為我好,我也從未覺得老師的囉嗦是真的為了我。
從小就有一個當老師的親爹,所以導致我從未覺得,老師是真的那麽神聖不可侵犯。
並且很多時候,我都有一種很不應該的想法。看著他們站在講台上義正言辭的樣子,努力想要樹立自己美好形象的時候。
腦海裏就會莫名的跳出我那親爹,上課回家後,鞋襪胡亂一甩,不顧陣陣臭味,就挺著啤酒肚,邋遢的躺在沙發上的模樣。
每想到這一幕,麵對台上的人,心裏的好感蕩然無存。鄙視的瞥上一眼後,就拿出抽屜裏的歌詞。
隻要他一副滿不在乎的模樣,我也就一副相安無事的模樣。反正就是覺得互不幹擾最好。
他繼續在講台上麵對鴉雀無聲的觀眾即興表演,而我繼續在下麵做著我的春秋大夢。希望有一天可以在聚光燈下,有機會一展那破爛的歌喉。
年輕的時候,我們可以肆無忌憚的做夢。隻求心中是否願意,完全不用去考慮是否實際是否現實。
想到這裏還真的要感謝那些在我看來滿身瑕疵,挺著啤酒肚,也會亂扔臭鞋襪的老師們。
如今每每想到他們欲言又止的模樣,突然從心底裏生出一份感激。感謝他們沒有打擾我們,盡管我們都做著不切實際的夢。
也謝謝他們,在還允許我做夢的年紀裏,沒有打擾我的夢。後來的人生,清晰明了一眼就可看盡餘下的歲月,可後來即使遇到再美好的人和事,都不及那個不切實際的夢帶來的開心真切。
那一年深秋日落,我又轉班了。原因還是因為我對講台上那些老師的鄙視和不尊敬,相看不順眼,我就又從教室裏被趕了出來。
日子過得渾渾噩噩,我從未想過會遇到她。隻記得在啤酒肚的安排下,一個新老師又接受我了。
我被安排到了新的班級,距離高考的第789天。在此之前,我已經換過兩個班級,一學期換一個,麵對諸多陌生的麵孔,還來不及認識就分離。
高中時光過去一年,可真正認識的同學沒有幾個。我並不喜歡混,隻是喜歡陶醉在自己的世界自娛自樂,任誰打擾都不行。
提及顧宇這個名字,幾乎全校的老師都知道,我是啤酒肚家的兒子,一個離經叛道的人,把所在的班級攪得雞飛狗跳的人。
因為種種原因,在他們眼裏我基本上已經不是什麽好人,就像病毒一樣,人人敬而遠之。幾乎人人頭疼,可是礙於關係,不得不硬著頭皮接受我。
至於這些都是他們成年人的無奈,在當時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也就繼續肆無忌憚的折騰。
在後來的許多年之後,我終於體會到了,啤酒肚當時的無奈和不容易,並且有那麽一點心疼他了。
可是我慚愧但並不後悔,那時本來打算繼續折騰下去的。可是那年的秋天,我遇到了一個人。
一個讓我覺得很不一樣的人,在她之前我從未見過這樣的人,可以把身上的逆麟藏得如此之好。
那乖巧的模樣,別說老師不會留意到她的離經叛道,就連我也真的相信了,她就是一個好好讀書的書呆子。
倘若不是因為後來無意發現她書桌裏東西,倘若不是上課時看到她壓在課本下的,倘若不是因為看到她筆記本上自己創作的和文章。我絕對不會相信,這麽小的空間,還有一個人同我一樣,都做著不切實際的夢。
那一刻我多麽激動,我想走到她麵前,我想戳穿她乖巧下隱藏的一切。
可是最後我沒有那麽做,也不忍那麽做。因為她就是另一個我,那個隱藏在張牙舞爪之下的我,我們都做著一個自己想做的夢。
之後的許多年,時至今日我都永遠忘不了,第一次見她時的場景。
那天是數學課,上課的中年老師風趣幽默頭頂微禿,喜歡穿有領的短袖,不是一個死板的人,但不是很聰明,甚至有點傻,不過傻得很可愛。那時的我並不討厭他,甚至因為後來的一些事,有點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