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初戀當小姐
當然,張浩自然也不會把事情給點明了。直接的扔了一竄鑰匙,然後摟著我肩膀,就說走吧!請我吃飯去。
我抖了抖肩膀,把他的手給甩下去,讓這家夥和我保持點距離。我咋感覺有點不正經呢?他該不會和那主管,在做“白麵”交易吧?
結果張浩聽到我的話,哈哈的就大笑,說我是從哪兒看出,他是做這個生意的?
我說他要是不告訴我咋回事兒,咱這朋友沒法做了。
張浩被我逼得死在沒招兒了,幹笑一聲。說他其實除了追債,看場子之外,其實也兼職一點“副業”。他所謂的這個副業呢,其實說白了,就是偷車子!
原來那種車子,又要拆玻璃,又要用卡尺的。現在高科技時代了,都是電子鑰匙,一鍵啟動。但也給了犯罪分子便利,他們就躲藏在好車附近,下了車,隻要你一按鑰匙,那邊有機器就給你對碼。
碼一對上了,他們就能開走你的車子,根本不費勁兒。然後換個套牌,直接給整到二手車市場,以極其低廉的價格,直接賣了。
我瞪大了眼,說他這還不叫犯罪啊?
張浩說我想多了,又不是偷窮人的車,他可是劫富濟貧的大俠。
我苦笑,說他這劫富是真的,濟貧我可沒看到。
張浩頓時一急眼,說濟貧,老子就是貧啊。不貧我能做這事兒麽?
好吧!這理由我特麽服氣。
找了個路邊小酒館,我倆又喝上了,一杯接著一杯的。
中間還不時的聊一下以前的同學,誰混的好啊,跑到美國去出國了。當年暗戀的妹子是誰啊,現在嫁做人婦了,孩子都能叫我叔叔之類的。
說到這兒,張浩又問我,還記得班上的李思敏不?
“李世民?那位啊?”我半天反應不過來。
也泵怪我記性差,畢竟當年讀書,我腦子就沒關心過學校的事情。要是真上心,我也不會高中畢業,就綴學跑出來工作了。
而且,論一論記憶的話,相信現在出來的朋友,讓你回憶你原來的同學,你恐怕也記不全了。
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讀書那會兒,現在還能記得的人,基本上就三種。一種學習好的,是老師和班級的驕傲,經常受表揚的。另一種就是漂亮的,班級裏麵的班花,班草。剩下一種,就是張浩這種,無法無天的“皮孩子”,頂撞老師,掀女生裙子。
像是我們這種,啥特長沒有的,反而就是路人甲的角色。班級裏麵不起眼,混到畢業了,到最後人家都想不起來的那種。
張浩聽到我說李世民,就擱哪兒笑,說是“李思敏”,班裏麵的一個妹子。當年讀書的時候,還暗戀過我,不過……
說到這裏,他偷偷的就樂。
我翻了個白眼兒,說這家夥剛才喝了啥?笑和尚的尿吧?還暗戀我呢。作為當事人,我都不知道的事情,他咋知道的?
張浩笑著對我說,他講出來,我可不能生氣。
我說有啥可生氣的?都是小時候的事情了,現在誰還記得住。李思敏是誰,我腦子裏麵是一點印象都沒了。
張浩說我當然記不住她了。那時候,她紮著個麻花辮,臉上還有青春痘,而且為人內向,不愛說話,要不是後來捉弄她,他也記不住。
我問張浩到底咋回事兒?
張浩說,其實李思敏呢,在高中畢業的前一個星期,偷偷的給我寫過情書。還塞在了我的桌子下麵,結果這一幕,剛好被他給看到了。
那時候我在教室外麵,不知道去幹啥了。張浩這臭不要臉的,就把情書給拿了出來,當著教室裏麵其他同學的麵,居然念了出來。
念完了還不算,還跟起哄,帶著大家一起嘲諷“李思敏”。姑娘都氣哭了,後來想起這事情,他挺後悔的,覺得對不住這妹子。沒想到,來到哈爾濱工作之後,再遇到“李思敏”,他都驚呆了。
女大十八變,人家不僅沒雀斑了,皮膚還好得沒話說。穿得也時髦,一頭長發,高跟鞋,短裙黑,絲襪的,走到哪兒,回頭率都是百分百。
我翻了個白眼兒,說得好像煞有其事的樣子。
說到這裏,張海拍了我肩膀一下,問我後悔不?要不然,他再介紹介紹,撮合撮合。那妹子別的不說,一雙大長腿,絕對“可玩年”。
我說他腦子裏麵盡是一些齷齪的事情,這都哪跟哪兒啊?咱這吊絲還是省省吧。
說到這兒,我又好奇了,他咋知道人家天天短裙,黑,絲襪的?
張浩喝著酒,越想越樂,最後憋不住了,“噗”的一下,噴出酒來。還說我拒絕是對的,為啥他知道?因為他不是幫著夜總會看場子麽?李思敏其實就是那夜總會裏麵的當紅“小姐”。
“噗!”
這話說出來,我特娘也差點都噴了。啥情況?好端端的,一個人要走到這一步去。作為同學,確實聽到這消息,帶給我的震撼太大了。
張浩說可能那次受刺激了吧。人家拚命的打扮,後來也明白了,女人臉蛋就是本錢,這年頭就是物質世界,笑貧不笑娼,有錢啥都好使,沒錢再漂亮也是頂卵用。
我說這話不對!醜了又何妨,心裏至少單純。她那種,是受到了物質的誘惑,拚了命的去追求物質,最後就淪落進去了。
張浩點了點頭,說那是!誰有你小子高尚啊。為了一本“死人經”,追到北京去,這事情尋常人可做不出來。
說到這裏,他舉起了手中的酒杯,說要敬我一杯。
為啥要敬我呢?
他說其實小時候,一直有夢想想當英雄,但最後卻做了一個壞蛋。但我最普通的人,反而成了一個英雄。雖然做的這些事情,別人不知道,但之所以大家能安穩的生活,正因為這些無名的人,把黑暗擋在了外麵。
我笑了,說這家夥說得文縐縐的,可一點不像是個古惑仔。
說到這兒,我還勸說他,早日回頭是岸,不要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到時候想回頭都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