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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以妻之名

  為了保持口風一致,在和瑩單處的時候,方浩跟她了想要分家的事情,對她道:“這件事情不好以我的名義來提出,所以我就拿你當了借口,到時候我媽要是問你,你就你是這麽想的。”


  “一家人在一起挺好的呀,為什麽要分家啊?”瑩對此很不理解。


  她還是孩子心性,覺得一大家子人才算熱鬧,要是一個家裏隻有她和方浩兩個人,想想都有些冷清。


  主要還是方家人對她的態度都還可以,讓她感覺到這家庭氛圍還不錯,又沒有離開的想法。


  方浩都不能理解她的思路——一般人都是希望能夠遠離公婆,搬的越遠越好,怎麽這個姑娘還不想搬走呢?

  “你沒發現咱們家的房子太了,住在一起顯得很擠很不方便嗎?”方浩道,“你想一下,我們要是能有一個自己的家,在屋前屋後種點花,種點菜,養養貓,養養狗,想做什麽就做什麽,什麽都不想做就不做,那得多自在?”


  “是哦,”瑩不是什麽有主見的人,馬上就被方浩勾勒出來的藍圖給吸引住了,道:“分出去也好,那樣就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了,我想養兩隻貓可不可以?”


  “沒問題,三隻都沒問題。”方浩很大方的道,“隻要你跟他們,這個要求是你提出來的,你想養什麽都可以。”


  “好的,沒問題。”瑩很開心的應承。


  “姑娘就是好騙……”


  方浩默默的感歎。


  分家並不是一聲就可以分開的,那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


  提出這個要求是很難,但是提出要求,隻是正式分家的第一步。


  接下來要通過方家全體成員的審核通過。


  方母將這件事情給了方父和方浩的大哥方成,他們都表示非常的震驚。


  接下來,方家開了一次家庭會議,不過沒有讓瑩參加。


  因為瑩還是新人,在她麵前討論劃分價錢的問題,顯得有些別扭。


  方父和方D勸方浩不要想著分家,人多力量才大,一大家人在一起更好。


  但是方浩堅稱這是瑩的意思,瑩又是裘主簿的義女,嬌貴的很,方家也不好拂逆她的意願,隻能接受這個事情。


  在財產分割方麵,方浩承諾不會分走方家的任何東西,包括田地房子,隻要帶走瑩的嫁妝就可以了。


  這麽算上來,方浩其實是吃虧了的。


  因為瑩的嫁妝本來就是屬於瑩自己的,這樣分配,等於方浩什麽都沒有分到。


  方D有些不好意思了,道:“浩子,這樣你就太吃虧了,我不能在你這個便宜。”


  他媳婦兒偷偷的踢了他一腳,讓他不要亂話,然後擠出笑臉道:“叔,我知道你娶了裘主簿的義女,以後肯定比你哥要有出息,你這份情我們領了。隻是有一件事我還是想問一問,等爹娘他們老了,是該大家一起來養,還是讓你哥一個人來養的?”


  在農村,養老的問題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越是貧窮的人家,這問題越是嚴重。


  要是方浩分家之後就不盡養老的責任,哪怕是什麽東西都不分走,她也是不會同意的。

  這個問題必須要問清楚。


  “他們也是我的爹娘,等他們老了,我自然要養的。”


  方浩毫不猶豫的回答。


  他可是要成為皇帝的男人,怎麽會計較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

  當務之急就是要成家,讓係統升級,獲得在這個世界更好生活的技能。


  養老什麽的都是問題,沒必要因為這個破壞了他的分家大業。


  得到他的承諾,他嫂頓時喜笑顏開,道:“我就知道叔你很孝順,不會做那種事情的,你要搬家,有什麽要幫忙的,盡管叫你哥來,一家人,不用客氣。”


  她心情很好。


  早就看這個隻知道吃飯,不知道幹活的叔子不順眼了,現在他要搬走,那是最好的事情。


  何況這樣分家等於是將家裏所有的財產都分給了他這邊,那就更高興,看著方浩都覺得順眼多了。


  分家的協議算是達成了,但是這並不表示方浩就可以搬走。


  首先,他必須要找一塊地方蓋房子,房子蓋好了之後,才能搬過去。


  這可不是一兩就能夠完成的事情。


  在鄉下蓋一個房子,著實不易。


  好在方浩的要求也不高,他最在意的是快一點搬出去,讓係統升級,房子簡陋點無所謂,隻要能住人就行。


  鄉下大多數是蓋的土坯房,但是建造土坯房也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方浩沒有那個耐心等待,他提出的要求是以竹為架,搭建幾個茅棚就可以了。


  竹子自家後山就有,而且砍伐方便,最是經濟。


  茅草就更加不用了,山坡上,河堤邊,一片片的都是,割下曬幹就可以使用。


  不過這些事情他自己可不會做,反正理由也很充足——他病了,不能幹活。


  這樣的活,自然被在分家中占到了很大便宜的方成夫妻攬過來了。


  他想著早一點搬走,他嫂也希望他早一點搬走,現在在這裏混吃混喝的。


  至於勞動力,在這樣的家庭,勞動力就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當上午,方浩提出這個要求,中午家裏開會討論通過,下午就開幹了。


  作為瑩嫁妝的那二十畝地在村子東頭,靠著村外的河,原來是好幾家的地,被裘主簿一一買下,連成了一片。


  方浩的新家就選擇在那裏。


  劃出了畝許大一塊地方作為宅院,進行平整,然後開始打樁立架,準備搭棚。


  一般搭棚都是用樹木,那樣會牢固很多,用得也比較久一點,不過需要的工時也要長很多,沒有竹子方便。


  方浩才不在意那棚能住多久,隻要能搬過去,就表示他已經成了家,哪怕隻能住上一個晚上都無所謂,隻要係統能升級就可以了。


  實在不行又搬回來住就是了,有什麽大不了的?

  在這樣的低要求之下,方家隻用了兩時間,就搭成了一個分作三間的茅棚,還圍了一個籬笆,有了一戶人家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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