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 大漢日報
最強帝王養成係統正文卷第一一七章大漢日報初始元年正月初一,一份名為大漢日報的報紙開始在發行。
這一份日報由宣傳部發行,報社社長由宣傳部部長賀霞客親自擔任,是一份規格很高的報紙。
發行區域,遍布大漢境內。
這一份報紙,頭版頭條就是粗黑標題——偉大的舵手、大漢帝國升起的不落的紅太陽、全世界的救星、我們大漢帝國最偉大的皇帝陛下祝大漢所有臣民新年快樂!
這樣的標題,讓一些讀書人感覺到很不適應。
在他們印象中,沒有人能夠擔得起這樣的頭銜,哪怕是那些流傳千古的聖賢。
而且,哪怕是弄一些大得嚇人的頭銜,也不會這麽的粗鄙。
他們毫不懷疑方浩的文才,隻能夠將這歸咎於以前跟著方浩打下的人都是一些連進士都考不上的粗鄙之人。
這是第一份全國發行的報紙,而且是為朝廷喉舌的宣傳部部長親自掛帥的一份報紙,代表著的就是方浩的意誌,哪怕上麵的文辭再粗鄙,想當官的人,在當官的人,都必須要看。
這一份報紙有兩大張,除了一些新年的祝福之外,就是匯報著這些年方浩所取得的成績,以及方浩入關之後,推行的一些政策,取得的一些成果。
比如從雁城到京城公路的全線貫通。
比如,幾座大橋的修建完成,從京城一直南下,幾個區域的公路修建完成,極大的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也方便了各地物資的流通。
然後再是方浩在一些朝廷所召開的會議上麵的講話。
關於方浩的講話,都用粗黑體標示了出來,非常的突出。
另外還有一些朝廷重要官員的講話會議等等,不過就沒有享受到用粗黑體標示出來的待遇。
整張報紙的內容看起來,倒是沒有什麽奇怪的,但是一些當官的人仔細的看下去,就能夠明白到一件事情。
方浩在神化自己,而針對的群體不是讀書人的群體,是那些現在還不怎麽識字的老百姓群體。
報紙的語言非常的通俗,全部都是大白話,有些地方還引用了一些民間的俗語,這樣的語言,有著很好的傳播性,很接地氣。
他們不是很明白,為什麽方浩要做這種事情,不去討好把持著朝政的讀書人群體,而去討好那些大字都不識得一個的農民群體。
方浩在還沒有起兵的時候,就和裘伯賢提到過未來的行政體係,那就是要打破以前皇權不下鄉的局麵,將行政體係一直落實到村組。
但是那得有一個前提,就是將所有的土地都收歸國有。
土地沒有收歸國有之前,大多數的老百姓都沒有屬於自己的土地,進行行政管理,無疑是非常不切實際的。
現在因為在各地開礦,金銀銅礦都開得不少,財政上麵看上去很有盈餘,國庫充實,國家的財力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可是,這樣的財力還不足以支撐朝廷將所有的土地都收歸國有。
在這種情況下,方浩一方麵是加大了對金銀銅礦的開采,另外一方麵,則是多弄出一些關係到民生的工業技術出來,加大對工業的投資,靠著自己掌握的工業來獲取更多的利益。
至於土地收歸國有的步驟,也是一步步的來,從北向南推進,分作三年來運作。
在堯國立國之初,至少九成以上的土地都是國家所有,可是後麵土地就逐漸的變成私有了。
現在還由國家控製的土地,都不到一半,而且大多數都是集中在國土的邊境,屬於才開拓出來沒多長時間的土地,或者是那種肥力不夠的土地。
在北方的情況稍微好一些,畢竟還有官府在那裏強買強賣的情況,沒有那麽嚴重,還有這大片的土地歸國家所有。
而在南方,那邊的土地又比較肥沃,灌溉又比較便利,離朝廷中心又比較遠,所謂山高皇帝遠,很多強買強賣的情況發生,那些土地,由國家掌握的還不到一成。
現在朝廷還沒有那樣的財力將所有的土地都收歸國有,隻能夠先從北方開始。
過完了正月十五,方浩就召集元老院所有的元老以及各部部長開了一個會,提到的就是土地改革,正式宣布要將所有的土地都收歸國有。
土地收歸國有的傳言,在他進京之後就開始流傳了,有一些人已經有了心理準備,隻是不知道到底會以什麽樣的方法收歸國有。
有的傳言是強製性的收歸國有,不會有任何的補償,有的會有一定的金錢方麵的補償,有的則是會按照三年之內的平均地價來贖回那些土地,收為國有。
對於最後一種法,大家都不是那麽的相信,因為堯國那些土地的價值遠遠的超過了國庫收入,而且不隻是一倍、兩倍,是超過了很多倍。
他們不認為朝廷有那種能力做到那個地步。
他們覺得很有可能就是朝廷拿很少的錢來收購他們手中的土地。
那些傳言傳得人心惶惶,特別是那些當官的,基本上家裏都有這大片的土地。
當初秀才們選擇鬧事,就未必沒有這方麵的原因。
將他們的土地收走,又將他們賴以升官發財的科舉取消,那就真的是斷了他們的生路。
要不然也不會做出那麽激烈的反抗來。
隻不過那些秀才們鬧事,被方浩毫不留情的鎮壓下去,殺得另外一些有異心的人也收斂了那樣的心思。
利益當然很重要,但是並沒有自己的命重要。
在這一段時間,這些官員們都是提心吊膽的,不知道到底會以什麽樣的方式來,將那些土地收歸國有,會不會引發一場更大的流血事情。
現在方浩終於當著大家的麵提出來了土地國有的這個政策,提出來的是他們不敢相信的優厚待遇。
——按照之前三年土地平均價格來收購,分作三年推行。
第一年,將北方的土地收歸國有。
第二年,將南方邊境六省的土地收歸國有。
第三年,將大漢帝國所有的土地都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