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節 漠不關心
“出處”清《平定金川方略》卷一九:“及聞訥親前往,既諸事推委,漠不關心。”意思是說,待到聽說訥親前往,(張廣泗)就諸事不管,漠不關心。訥親,姓鈕祜祿氏,滿洲鑲黃旗人,時任經略大臣。張廣泗,漢軍鑲紅旗人,清朝名將。 “本意”形容對人或事物冷淡,一點也不關心。 “錯例” 1.他對我莫不關心(漠不關心),連我的空間都很少進,那他是真的喜歡我嗎? 2.老公一直對孩子和我莫不關心(漠不關心)的,真的很無奈。老公再(在)工作方麵很出色,形形色色的人接觸很多,各種場合都去過,在外麵對人對事做得都很周到,沒結婚前對我很體貼關心,但現在很冷漠,也不關心孩子,不知道哪裏出問題了? 3.老公沉迷電腦遊戲,對孩子莫不關心(漠不關心)。 “分析”音同而誤。“漠(mò)”,冷淡地、不經心地,如漠視、漠不關心。“莫(mò)”,不、不要,如一籌莫展、愛莫能助、莫衷一是;我不懂這裏的規矩,請莫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