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被發文身
“出處”《禮記·王製》“東方曰夷,被發文身。”意思是說,東方有個叫夷的族人,被發文身。 北宋《太平廣記》卷一七三《車浚》:“吳太伯端委之化,已改被發文身之俗。”意思是說,吳太伯移風易俗的教化,已經改變了江南被發文身的風俗。吳太伯,即泰伯。吳國的始祖。“端委”,禮衣。“端委之化”,這裏指移風易俗的教化。 “本意”古代一些地方的風俗:披散著頭發,身上刺著花紋。 “錯例” 1.秦漢之際這個披發文身(被發文身)的年代。 2.黃藥師到了江邊,不由一呆,原來大潮翻滾之中竟有數百人披發文身(被發文身),手持十麵大彩旗,當中一麵“宋”字紅旗,正自搏擊風浪,出沒於鯨波萬仞之中。 3.固然,柳宗元稱柳州為“百越文身地”,我們不能就此認定今天的柳州人仍然保留了古代披發文身(被發文身)的質樸。 “分析”音同、形近、意近而誤。“被(pī)”,披肩、鬥蓬、披散、散開。“披(pī)”,覆蓋或搭在肩背上。“文身”,在人體上繪成或刺成帶顏色的花紋或圖形。紋,絲織品上的花紋。 第一個例句,用詞不當。被發紋身,是當時局部地區的民俗,不是秦漢時代全國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