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天作之合
“出處”《詩經·大雅·大明》:“文王初載,天作之合。”意思是說,周文王剛剛成人,就與太姒配為夫婦,真是上天成全的夫婦。“載”,年,如一年半載、三年五載、千載難逢。 “本意”文王娶太姒是上天配合的。後指上天成全的婚姻,意為天生的一對。 “錯例” 1.灰歌海娜清爽但又足夠強壯的酒體與鳳尾魚幹熱情奔放的酸鹹口味搭配起來,非常合適,可以說是天作之和(天作之合)。 2.如今,不管這段聯姻是天作之和(天作之合),還是露水姻緣,兩周後就可能找到答案。 3.他將北控水務與中科成之間的合作稱為“天作之和(天作之合)”。 “分析”音同而誤。“合(hé)”,結合到一起、湊到一起、共同(跟“分”相對),如合辦、同心合力。“和(hé)”,形容和諧、和睦,如和衷共濟。“和”,不是成語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