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文過飾非
“出處”唐·劉知幾《史通·惑經》:“斯則聖人之設教,其理含宏,或援誓以表心,或稱非而受屈。豈與夫庸儒末學文過飾非,使夫問者緘辭杜口,懷疑不展,若斯而已哉!”意思是說,這是因為聖人(指孔子)建立的禮教,道理宏大,或者發誓而表明心跡,或者否認而承受委屈。哪裏像庸儒和不學之徒用漂亮的言辭掩飾自己的錯誤,使疑問者不敢發問而心中的懷疑無法消除,隻好罷休。 “本意”掩飾過失、錯誤。 “錯例” 1.官員們應該做好本職工作,要認真、及時有效地掌握各地物價波動,要把物價波動控製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不能影響人民生活。不稱職的應追究責任!絕對不能聞過飾非(文過飾非)。 2.差了,落後了,還聞過飾非(文過飾非)、不敢麵對,遇有上級官員來潢,為了視(市)容,為了得好,為了……不惜舉各單位工作人員之力,掃大街、攆商販、洗馬路、清牆麵、捂垃圾、封道路。 3.一個人若能正視自己的不足,果敢采取舉措,就會最終填平自身欠缺。而如果對自己的不足遮遮掩掩,試圖聞過飾非(文過飾非),則將永遠無法取得進步。 “分析”音同而誤。“文(wéi)”,掩飾,如文過飾非。“聞(wéi)”,聽見,如耳聞不如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