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節 喧賓奪主
“出處”從“反客為主”演化而來。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七一回》:“此乃反客為主之計。” 清·阮葵生《茶餘客話》:“餘仿為之,香則噴鼻,而酒味變矣。不論酒而論香,是為喧賓奪主。” “本意”客人的聲音比主人的聲音還大。比喻客人占了主人的地位,或外來的、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的、主要的事物的地位。 “錯例” 1.記得張會軍老師在講MV拍攝時也曾提到過,情節太美也可能恰恰是MV的最大敗筆,因為你最想傳達的是歌曲。而這裏,韓庚和完美的故事已經宣賓奪主(喧賓奪主)了。 2.感覺體育主持人中比較喜歡張斌,有大家風範,幾個小時的節目非常從容,留給自己和觀眾很大的空間,絕不宣賓奪主(喧賓奪主)。 3.若不是情侶的話,男的要酷,黑白的比較好,女的白色,黃色衣服,表情是個關鍵,一定要把握好,還有就是飾品不要顯得突出,宣賓奪主(喧賓奪主)。 “分析”音同而誤。“喧(xuān)”,聲音大,如喧嘩、喧鬧、鑼鼓喧天。“宣(xuān)”,公開說出來,傳播、散布出去,如宣傳、宣布、心照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