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 生活要有儀式感
王宿安平靜下來後,看著地上的四具屍體,思考起善後的事情。
那少年的威脅言猶在耳,他可不想連累了妻兒。
看那少年殺人的手段,就知道這是個極為凶殘的人,封金鵬被他一拳打中麵門,已經必死無疑,還要打多幾拳,甚至將腦袋擰斷來泄憤,可想而知,此人性情有多暴虐。
所以,絕不能讓猛虎拳館的人知道凶手就是這個少年。
可是,封金鵬叔侄死在這裏,他無論如何也脫不了幹係。
思索片刻後,他心中已經有了想法,沒有理會地上的屍體,到內間換了一身黑衣,蒙上臉後,身上劈啪作響,骨架陡然變大了幾分,然後,離開了這個練功房。
到了外麵後,他飛速到了監控中心,將所有保安打暈,將監控電腦的硬盤拆了下來。
做完這些後,他直接離開了拳館,就這樣消失在這條繁華的商業街裏。
一個小時後,王宿安處理掉硬盤和衣服後,開車回到拳館,裝作剛發現屍體的樣子。
接著,他給當初在猛虎拳館的教練打了個電話,“教練,不……不好啦,封……封師兄被……被人……給……給殺了……”
“我……我也不……不知道……”他用哆哆嗦嗦的聲音說道,“應該……是宗師幹的……”
這是他早想好的對策,這樣一來,就沒有人會懷疑到那個少年的身上,畢竟,十六七歲的宗師,太過難以想像了。
…………
此時,莫氏武館的院子裏。
館主還懶洋洋在躺在搖椅上曬著太陽,大師兄站在一旁,時不時看一眼時間。
除了他們外,院子裏還有一個綁著馬尾的嬌小少女,正站在一個木人樁前,袖子捋得老高,露出白生生的手臂,正在砰砰砰地打著木人。
打了一會,她停了下來,臉上有些不耐,開口說道,“老師,一點早過了吧,人怎麽還沒來,我那邊還有一堆事呢。”
館主沒有睜眼,問一旁的大徒弟,“現在什麽時候了?”
大師兄答,“一點十五分了。”
“現在的年輕人,行事越來越沒規矩了,比武都能遲到。”館主感慨著人心不古。
“老師,他既然不來,不如咱們打過去吧。那家夥就在極武拳館落腳,離這裏不遠。”馬尾少女躍躍欲試地說道。
“胡鬧,我們接了人家的戰帖,能隨隨便便改地點嗎?繼續等。“館主說完,重新閉上了眼睛。
少女嘴巴一撇,小聲嘟囔道,“就知道你會這麽說。”
然後,她又砰砰砰砰地打起了木人樁,好像將心裏的不爽都發泄在它身上。
過了一會,她又停了下來,問道,“老師,聽說你收了一個小師弟,什麽時候讓我見見?”
館主說,“先別去打擾他,讓他專心練功。”
“不見就不見,好稀罕嗎?”
少女小聲碎碎念,一拳打在木人樁上,隻聽得啪的一聲,木人樁不堪重負,從中裂開。
這時,大師兄的手機響了,他接起來,聽了一會,神情變得有些古怪,掛了電話後,說道,“師傅,封金鵬他來不了了。”
館主一聽,睜開眼睛,問道,“為什麽?”
大師兄說,“他死了。在極開拳館內,被人殺掉了,死的還有他的侄子和兩個手下。”
“死了?”馬尾少女跳了過來,臉上寫滿了興趣,問,“是誰殺的?”
大師兄搖頭說,“還不清楚。”
“能殺掉練氣九重的拳手,是個高手啊。”少女興致勃勃地說道,“好想找他打一架啊。老師,你覺得會是什麽人做的?”
館主皺起眉頭,說,“這個不好猜,衛國,讓你五師弟想辦法查一下。”
“是,師傅。”
少女一聽找不到人,頓時失去了興趣,又問,“老師,我現在可以走了吧?”
“趕緊走。”館主沒好氣地說道。
“老師,再見。”少女笑嘻嘻地離開了。
…………
陳耀東離開極武拳館的時候,同樣是低著頭,避免被攝像頭拍到。至於那個王宿安怎麽解釋那幾個火族人的死,他就不關心了。
他到路口一家小店,買了幾副口罩,離開了小店後,就戴了一副到臉上。並且決定,最近出門,都戴著它了。
順道去剪了個頭發,又忍痛買了幾身新衣服,最最重要的,是那雙開始掉色的板鞋,上次就是因為這雙鞋,才被官琳琳認出來的。
經過這一翻改變,再戴上口罩,就算在大街上碰到,王宿安估計都認不出他來。
萬一王宿安懾於猛虎拳館的淫威,將他殺那幾個火族人的事情說了,他也沒那麽快被找出來。
剛才沒有透露姓名,唯一的線索,就是莫氏武館。反正這次的事情是因武館而起,就讓武館來扛吧。
陳耀東將換下來的衣服鞋子扔進路邊的垃圾桶,跑步回家。打算盡快將九死金身功的第一重練成。能屏蔽痛覺,他玩遊戲殺怪就再不用顧忌受傷,練級速度會變得更快。
殺了那幾個火族人,就跟猛虎拳館結仇,這個勢力如此強大,他必須變得更強,才能保護自己。
起碼,達到可以抗衡宗師的地步。
話說,宗師到底是什麽境界?相當於遊戲裏的幾級?
這種事,隻有下周日去武館的時候,問大師兄了。
整個下午,陳耀東都在學校附近那座山上,將不動如山樁和涅槃功練了好幾遍。
“還是差了一些。”
他感覺有些累了,知道再練下去也不會有什麽收獲,見天色已晚,就回家了。
晚上,陳耀東又去上班了,這是這一周的第三天。
這一次,總算沒出什麽意外,安安穩穩地把班上完了。下了班後,到財務那裏領到了第一筆工資。
不得不說,這家會所的老板算得上比較厚道,沒有壓他半個月的工資。
這是他來到這個世界後,掙的第一筆工資,有著特殊的意義,他拿著這六百塊錢,到了一家街邊攤,吃了個宵夜,作為慶祝。
這是他前世的習慣,工作已經如此辛苦,日複一日的生活也是平淡乏味,總要有一些儀式感,給生活增加一點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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