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網吧鬥毆(下)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觸發拯救任務:拯救李萍淼,改變未來!
任務內容:拯救李萍淼,使其脫離生命危險。
任務成功獎勵:未來日記本篇幅增加5頁,解鎖度10%,神秘點50點
任務失敗懲罰:未來日記本篇幅減少5頁。
是否接受任務?
—是
—否】
“又是拯救任務?”林修看著任務內容的描述,心中一沉。既然名為拯救任務,那麽拯救的目標自然處於極度危險之中,就像之前的洛蕭,先是遭遇車禍,而後遭遇劫持。
在現在這場合觸發一個這樣的拯救任務,用腳趾頭想也能想到要拯救的目標在哪裏——他一定是參與鬥毆的一員。如果林修不出手改變未來,他必定會在這場鬥毆中意外身亡。
這任務是接還是不接?林修一時有些遲疑,從任務獎勵來看,這次的拯救任務除了解鎖度保持一致,其他兩項獎勵都隻有先前那次拯救任務的一半,林修猜想這是因為這次的任務相比之下更加簡單。
可再怎麽簡單,也是要從一群瘋狂鬥毆的人手裏把目標救出來,一個不小心就會波及自己,既然這個李萍淼可能被人失手打死,那要是自己貿然衝過去救人,會不會也遭遇同樣的不幸?
林修一時間有些猶豫,畢竟,洛蕭是同窗一年多的同學,而且是個讓人喜歡的好女孩,而這次的任務目標卻是一個素未相識的人,再說能卷入這樣的惡性鬥毆事件中,未必是什麽好人。
自己有必要為這樣一個陌生人去冒險嗎?林修陷入了猶豫。
理智來說,現在林修並不急著要增加未來日記本的篇幅,對未來日記本的解鎖升級和那些可購買神秘物品的神秘點都沒有迫切的需求,應該放棄這個任務,保證自身安全。
可不管怎麽說,那都是一條生命。如果不知道結局,林修可以毫無負擔的拍拍屁股跑路,不會有任何心理壓力。可現在林修已經知道,如果自己選擇袖手旁觀,那個叫李萍淼的人會死!
說到底林修在獲得未來日記本之前隻是一個普通平凡的學生,而獲得如此奇寶後短短兩三天的時間裏林修的心態還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要是就這麽走了,肯定會陷入自責難以自拔。
“林修,愣著幹嘛啊,快把你書包收了咱們溜啊。”郝楠推了林修一下,壓低聲音說道,要不是林修跟他關係夠鐵,換了別人他可懶得理,早就自己溜了。
“你先走。”林修咬了咬牙,將手指按在了“是”上,接受了這個拯救任務。反正現在未來日記本夠用,就算少五頁也不會有大問題,林修決定先接下任務,留在這觀察情況,看看有沒有完成任務的機會。如果救人會讓自己也有生命危險,大不了放棄任務,虧掉五頁篇幅。
“你別犯傻啊,靠,我先走了,你趕緊。”郝楠沒有堅持,說了一句便匆匆跑開。
此時網吧已變得十分混亂,打打殺殺的聲音在網吧的VIP高配置電腦區響起,叫罵聲和吼聲不絕於耳,很多正在上網玩遊戲的顧客都離開座位往門外湧,連開的臨時卡都來不及退,爭先恐後地往外跑,生怕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林修站起來踮起腳往吵鬧聲最大的那一塊望了一眼,十幾個社會青年染著五顏六色的頭發,正人手一根棒球棍,追打著一個穿著二中校服個子中等的少年。其中領頭的那個染著銀白色披肩長發的青年兩手空空,不用問,剛才飛過來的那根棒球棍一定就是他扔的。
穿著紅白兩色校服的少年身手敏捷,在網吧裏扭來扭去,那十幾個人一時半會兒還追不上他,舉著棒球棍一通亂揮,打碎了不少電腦屏幕。
前台一個滿臉焦急中年人匆匆往這邊走,一邊走一邊喊:“別打了,都別打了,趕緊停手啊你們,草!”
林修也算是創界的常客,知道這個中年人是創界的老板,平時沒事就坐在創界玩玩遊戲,守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
不難想到為什麽創界老板會這麽焦急氣憤,可不僅僅是因為這些人砸了這些電腦屏幕,還因為這些暴徒在他的網吧裏製造混亂和恐懼,要是這事兒傳出去,說有人在創界上網被打個半死,以後誰來創界上網不得掂量掂量?
而且創界是個黑網吧,裏麵聚集著不少身份證都沒有的未成年,要是把警察惹來了,就算不查封創界,也得給創界老板來次大出血。
“你們哪裏的,跟誰混的,跑到這裏搞事情不知道先跟我打句招呼!”創界老板指著領頭那個白頭發的鼻子喝罵,全然不懼。
想來也是,如果沒點本事,誰敢在這中學附近開黑網吧?創界老板不敢說黑白通吃,至少在這一地界還是有點關係的,不然隔三差五的就有混混鬧事,那還開什麽網吧,賺什麽錢?
可創界老板卻沒想到,對方根本不買賬,揮手就是一大耳刮子扇到他肉呼呼的臉上,發出“啪”的一聲脆響,打得他原地踉蹌了兩步。
“去你媽的,滾一邊去。”白發青年狠戾地說道,“再BB連你一起弄!”
現在可不是古代,現代社會裏有幾個成年人會挨耳光?創界老板哪裏受過這樣的侮辱,氣的眼前一黑,險些栽倒。緊接著他的反應讓人大感意外,創界老板隻是狠狠瞪了那白發青年一眼,一聲不吭,轉身就走。
林修起初還有些驚訝這創界老板這麽慫,而後便想明白,這不是慫,這是去叫人了。創界老板好歹也是四十多歲的人,不可能跟小年輕一樣遇著事一點隱忍都沒有就往死裏懟,他現在隻身一人手無寸鐵的,要是直接動手肯定是他吃虧,不如裝慫等自己的人趕來。
他這一走,周邊再沒其他人阻礙。現在網吧裏的顧客、網管基本都走空了,就隻剩下那十幾個手持棒球棍的暴徒,和那個東躲西跑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