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

  △公家


  馬橋的水田形狀各別,犬牙交錯,躺在兩嶺之間的一條穀地,一梯一梯緩緩地落向張家坊那邊,落向那邊浮遊的炊煙或夜間的月光。這裏叫大滂衝,外人一聽就知道滂田多。所謂滂田,是山區一種水田,浸水多於流水,因此泥性冷,又有很多暗藏的深深滂眼,人一踩進去幾可沒頂。滂眼在表麵上不大看得出來,隻有經常下田的人,才會熟悉它們一一的位置。


  馬橋的牛也知道滂眼在哪裏,走到什麽地方突然不動了,掌犁的人就得十分注意。


  這些田都有各自的名字,或是以形狀命名:團魚丘、蛇丘、絲瓜丘、鰱魚丘、板凳丘、鬥笠丘等等;或是以所需禾種的重量命名:三鬥丘、八鬥丘等等;還有的以政治口號命名:團結丘、躍進丘、四清紅旗丘等等。這樣叫下來,名字還是不夠用,不足應付那些太零碎的也就數目太多的田塊,於是隻好借用某些人名,或者在某些田名前麵再加人名以示區分,比如“本義家的三鬥丘”和“誌煌家的三鬥丘”,就是分指兩塊田。


  不難知道,這些田以前都是屬於私人的,或是在土改時分給了私人,它們與田主的名字相聯係是很自然的事情。


  算起來,集體化已經十多年了,我奇怪他們對曾經是自家的田還是記得很牢。連稍微大一點的娃崽,也都知道原先自家的田在什麽地方,那裏肯不肯長禾。下肥料的時候,要是到了那裏就願意多下。憋了一泡尿,也願意到那裏再解褲頭。一次,一個娃崽在田裏踩到一塊瓷片,差一點劃破腳,惱怒地把它摳出來向另外一塊田甩去。旁邊的一位女子立即怒目:“往哪裏甩往哪裏甩?討打嗬?我兩筷子插死你!”


  那丘田原來是她家的——在很久很久以前。


  這位女子惦記著她家的私田,證明土地公有化在馬橋直到七十年代初還隻是一種體製的存在,尚未浸潤成一種情感,至少還不是人們全部的情感。體製與情感當然不是一回事,與體製之下湧動著的全部事實更不是一回事。婚姻的體製下,可能有夫妻雙方的同床異夢移情別戀。(還能不能叫“婚姻”?)皇權的體製下,可能有大權旁落後黨垂簾。(還能不能叫“皇權”?)同樣的道理,當很多馬橋人憋上一泡尿也要拉到自己以前的私田裏的時候,他們的公有化,他們的“公家”概念,也許不能不打上一些折扣。


  當然也不能說他們一心向往私有。事實上,馬橋從來沒有過夠格的私有製。村裏人告訴我,即使是在民國以前,他們的私權隻能管住田裏表麵上的三寸“淖泥”,也就是三寸浮泥。三寸以下,從來都是皇帝的、國家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官家要怎麽辦就怎麽辦,田主沒有權利阻攔。了解了這一點,外人也許可以明白,馬橋後來實現推行合作社,雖然難免一些人私下的抱怨,但隻要政府一聲令下,眾人倒也順順當當入了社,成了公家人,沒有什麽特別的想不通。


  在另一方麵,他們無論談“公”還是談“私”,都喜歡在後麵帶一個“家”字,這一點與西方語言不一樣。西方的私,是指私人。夫妻之間,父子之間,一說到財產也有明確的私權界限。馬橋人的“私家”,則是私中有公:一家之內,不分彼此和你我。西方的公,是指公共社會,所謂英語中的public,平等私有體的橫向組合,通常隻具有政治和經濟的意義,決不越權幹預隱私。馬橋人的公家,則是公中有私和以公為“家”:夫妻吵架,青年戀愛,老人入土,娃崽讀書,女人穿衣,男人吹牛,母雞下蛋,老鼠鑽牆,所有的私事都由公家管著,也由公家承擔全部責任。公家成了一個大私。


  正因為這種集體的家族感(公——家),人們一般都把幹部叫做“父母官”。馬橋的馬本義,還隻有三十來歲的時候,還剛剛娶回婆娘,憑著他當書記的身份,很多人就尊稱他為“本義爹爹”或者“本義公”。


  這倒接近了漢語“公”字的原意。中國最初的“公”字並不是指public,而是指部落首領或國家帝王,是“君”的同義詞。用“公”字來翻譯西方人的public,嚴格地說來,並不合適。把“私有製”、“公有製”一類西方名詞簡單地搬用於馬橋,似乎也伏下一種名實相離的危險。


  本義是馬橋的“公(在古漢語的意義上)”,同時代表著馬橋的“公(在英語以及西方一些語言的意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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