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加法與減法
經典:加法與減法 注釋標題 此文為《香港文學》雜誌2015年7月號卷首語。
文學經典是一個彈性概念,通常是指那些影響長存的作品,在文學史上具有典範、指標、基石的意義。
其實,這些作品大多留有知識精英的物權印痕,切合曆史上中(產)等階級的總體心理需求——因為隻有讀書人才可能掌控評說、課堂、圖書館、文學史,以及向公眾傳導文學信號的職能。這樣說的意思是,草民對民間迷信插得上手,對文學卻不大夠得著。權貴對公文插得上手,對文學也不大夠得著。因此,經過一段不太長的歲月,迷信與公文不知何處去,很多文學作品卻依賴眾多讀書人的齊心合力,仍能頑強地保值增值,一次次重返書架。
讀書人五花八門,並非統一的整體。有的白皮膚,有的黑皮膚;有的信基督,有的歸佛門;有的敢擔當,有的頗頹廢;有的傍權貴,有的走江湖……於是產生不同的文學標尺,也是常情。但不管他們之間差別多大,既然都讀書,既然都在書裏泡,就如同一群棋友對棋藝還是會形成大致相近的規則。這樣,《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其“經典性”也許跨不出政治紅區的邊界;《阿凡提的故事》的“經典性”不一定能在基督教地區有效;但《羅密歐與朱麗葉》《西廂記》《紅樓夢》之類就不一樣了。這些讀書人共有的美人夢、精英悶騷、憤世糾結,能引起更廣泛和更持久的共鳴,成為興奮的更大公約數。
這印證了一種後現代主義的說法:凡經典都是建構之物,有一個經典化的過程,常常取決於什麽人、為了什麽、憑借什麽來上下其手。
在這裏,較小的公約數常常離不開政治、宗教、經濟等方麵的特定推力;而較大的公約數則有賴於知識界更為廣泛的通則和共鳴。
不過,這並非事實的全部。地攤上那些花哨的暢銷讀物能不能成為經典?那麽多涉性、涉金、涉官、涉暴的文字,明明撓到了很多人的癢癢肉,不脛而走,呼風喚雨,為什麽就很難碰上什麽“經典化”的好運氣?甚至撈不到一個較小公約數?可見,建構並非無條件的,無法由知識話語權一類來隨心所欲。在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筆下,葡萄酒是法蘭西人建構出來的一種文化圖騰,不一定天經地義。這也許沒錯。但法蘭西人再任性,再有能耐,也沒法把陰溝水建構成什麽至尊國寶。這裏的區別在於:與陰溝水不同,葡萄酒具備了基礎條件,具備了候補圖騰的可能性,在營養、口感、氣味、色澤等方麵顯示出無可替代的價值優勢。這就是後現代主義者不應忘記的另一半真相:思想與藝術終究是硬道理。
天不變道亦不變,道不變文亦不變。隻要人還沒有變成機器人,隻要這個最大的“天(自然)”還沒變,那麽某種普遍的人性之道,或說人類較為廣泛和持久的價值共約,就會構成經典化的隱秘門檻,把泡沫逐漸淘汰。托爾斯泰作為一個“思想大戶”(切入宗教、道德、政治的時代焦點),喬伊斯作為一個“藝術大戶”(竟然發現、開發、釋放出意識流這等奇物),就這樣跨入了門檻。還有一些“資源大戶”,比如《西遊記》(佛教文化資源)、《聊齋誌異》(道教文化資源)、《三國演義》(王侯文化資源)、《水滸傳》(江湖文化資源)等,也是各得先機,各成氣象,成為不易繞過去的大塊頭——至少在中國是如此。相比之下,大仲馬、張恨水一類超級寫手,再熱鬧也還是偏輕偏小,在大指標上不給力,最可能就被建構者們的目光跳過去。
不難看出,經典化是一個動態過程,卻是一種有限界的分布函數。換句話說,“建構”是文化權重者們做的加法;而淘汰和遺忘則取決於天下人心,是更多人在更久歲月裏操作的減法,一種力度更大的減法。
前者有偶然性;後者有必然性。
換句話說,前者是運之所成,靠機緣;後者則是命之所限,靠實力和品質。在這個意義上,大部分文學史其實皆可半信半疑,因為任何一個文學作品,都是在這種加法與減法的雙向對衝之下,進入一種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的無限漂泊,需等待下一本甚至N本文學史的再度檢驗。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