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處加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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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處加楔
早上紅堡子村一個組的幾名群眾來找鎮長說林山的事,鎮長就給帶燈打電話,問帶燈在哪兒,帶燈說去包幹的村寨抓煙葉收購呀,鎮長說你趕快去紅堡子村解決那裏的問題。鎮長在電話裏發泄著他對群眾找他說事的不滿,說:我訓了他們,太小太小的事不給綜治辦說直接給我說,我這個鎮長掌櫃子當成夥計啦?!同時命令帶燈一定把問題在村裏就處理掉。帶燈一聽,當然知道是怎麽回事。去年臘月有個縣城的人入夥同這個組的組長通過群眾會把一條溝五百畝的公益林以二萬六買去二十五年,現群眾才知道國家一年一畝公益林地補貼十元,就幡然醒悟火速找鎮政府要回不賣了。而帶燈也知道那個提前知道國家政策來買公益林山的人有來頭,所以鎮長不會出麵也不能出麵。帶燈發了句牢騷:真是緊處加楔!但還是去了紅堡子村,支持群眾,就決定把那五百畝林山分了,並立即按戶按人造補貼款表。分林山和造補貼款表原本那個組長具體辦,組長卻甩手不管,帶燈讓監委會和群眾代表承頭分林山的分林山,造表的造表,群眾跑得風快,緊張得像是打仗一樣。那個組長是跑去了縣城找買主,給帶燈不停打電話說人家把錢交了事就成了,怎麽能撕毀合同?帶燈說:群眾反映簽的那個合同細節問題沒寫上,有欺詐行為。組長是個牛販子,說:這就像我買牛一樣總說買回來喂養呀但都不是殺了麽。帶燈說:道德和法律是不同的範疇。組長說:你真的要分呀?帶燈說:我得站在老百姓的立場吧。組長說:這我得叫各戶群眾簽字承擔責任,因為當時開會同意賣的,現人家不要錢,退不回去。帶燈說:咱說不清了法庭上見!當天把林山分了,把造表帶回了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