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 第十三章 ·
韓青念大四的這學年,該是他生命中最最幸福的日子了。
那學期,他一共隻有九個學分,為了要和鴕鴕在一起,他選的九個學分,全集中在每星期一和星期二上課,然後,他一周內有五天都是空閑的。
這五天的生活有如天堂,這五天的每一刹那都是永恒!他和鴕鴕把這五天填得滿滿的,那生活變得比較規律化了。差不多每天都一樣,他早上起床後,在九點三十分打電話給她,然後,他開始練毛筆字,練上兩小時。她會在十一點多鍾到他的小屋。她不會空手來,因為“經濟”一直是大問題,她也懂得如何幫他省錢了。她會帶來一兩個菜,她燒的菜總是第一流的,他們買了個電鍋,自己煮中飯吃,自己洗碗筷,儼然過的是小夫小妻的生活了。吃完午餐,他們會甜甜蜜蜜地膩在一起,說不完的話,談不完的未來。當然,他還要幫她做功課、抄筆記、查字典……或者,他們會出去玩,看電影、逛街、欣賞行人,跑到“來來”的許願池去許願。哦,談到許願,韓青總忘不了她那虔誠的模樣,她丟了一個銅板,竟許了三個願。一個為他們,一個為徐業平和方克梅,一個為徐業偉和丁香。噢,其實一句話就夠了: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
下午五點多鍾,他就送她去輔仁,他們的晚餐往往在輔大的仁園餐廳中草草結束。然後,她上課,他就點燃一支香煙,叫一杯咖啡,拿一本書,坐在那兒等她下課。有那麽長一段時間,他總是“孤獨”(表麵上孤獨,實際他快樂得很呢)地坐在仁園喝咖啡,居然引起一兩個女生的注意,找他說話,找他聊天,找他做朋友。他把這事告訴鴕鴕的時候,那股得意勁兒就別提了!鴕鴕也總是點著腦袋,煞有介事地幫他接一句:
“亂煩的!”
“你以為我蓋你?”他有些不服氣。
“不不。我完全相信。漂亮的小男生總有些漂亮的小女生來追,你可以大大方方多交兩個女朋友,別成天粘著我,那麽,我也可以多交兩個男朋友……”
“停!”他隻好叫停。“我蓋你的!”他打了自己腦袋一下,“我就是這樣,喜歡吹牛!該死!”他再打了自己一耳光。
她笑彎了腰。
那些日子,她差不多每天都要上課上到十點多鍾,他等她下了課,就把她送回家,到了三張犁,也就相當晚了,當然,他們在分手前還要“話別”一番。最後,他總是匆匆忙忙地搭欣欣254路最後一班車;十一點二十分回家。接著,就再迎接第二天的來臨。
這段時間,鴕鴕真是乖極了,可愛極了,除了偶爾耍耍小個性之外,她簡直是完美無缺的。自從認識周年那天,他們突破了“友誼”最後的防線以後,兩人間的默契就一天比一天重了。雖然,她始終不肯帶他回家去見父母,他也不急,反正這是遲早的事,如果鴕鴕說時機未到,就是時機未到,他一切都聽她的。不過,在周年紀念那天以後的好幾天之內,她每每想起,就會掉眼淚,啜泣著一再低語:
“我不是媽媽的乖女兒了!我再也不是他們的乖女兒了!假若給他們知道了,我真不敢去想……”
“可是,鴕鴕,”他會急急地擁住她,急急地喊,“遲早,你會屬於我,對嗎?自從你給了我一個八位數的電話號碼那天起,我就知道我要你要定了。鴕鴕,請不要為這件事責備自己,請不要有犯罪感,隻要我們的動機是出於愛,一切都是美的,一切都是好的,一切都是正確的。你一定要有這種觀念和認識!”
“但是,我以前也交過男朋友,從來沒有……”
“我知道。”他鄭重地握起她的手,虔誠地吻她的手指,“那些男孩隻是你生命裏的過客,而我將是你的主人。我用‘主人’兩個字,並不表示你是奴隸,隻表示我是你的歸依,你的支持,你的力量,你的安慰,你的堡壘,你的避風港……你一切的一切。”
“可是……”她仍然垂著淚,“假若我又變了,假若我又禁不起考驗……”
“鴕鴕!”他有些生氣了,大聲地說,“你怎麽還可以這樣說!”
“世界上沒有恒久的東西……”她仍然在爭辯,“你也可能變的!當一個男孩完全得到一個女孩之後,他會認為已經攻陷了那座城堡,於是,新的城堡會再吸引他去進攻。我看過不少這種例子,像阿琴,像小琪,像斐斐……都是這樣失去了她們的男朋友!”
“於是,你也把我看成這種人!”他咬牙說。到浴室裏去找剃刀,取出刀片。她驚呼著去抓住他的手腕,變色說:
“你要幹什麽?”
“用我的血,寫一個誓言,如果我有一天負了你,我會被天打雷劈,被五馬分屍,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他真要用刀片切手指寫血書,她這一驚非同小可,又哭又叫地去搶刀片。他推開她,硬是要寫血書。她又急又怕又心痛,眼看那鋒利的刀片就要對手指切下去了,她大急之下,胃疼的老毛病立刻發作。捧著胃,她痛得身子全痙攣了起來,臉色倏然間就血色全無,冷汗從額上滾滾而下,她彎著腰,捧著胃大叫。他一看到她發病,嚇得手指也不割了,血書也不寫了,隻是跳著腳喊:
“躺到床上去別動,我給你拿胃藥!”
他奔到桌子邊,拉開抽屜,發現胃藥全給她吃光了,一包也沒有了。他返身把她按進椅子裏,急急地說:
“你等著,我去給你買藥!”
說完,他打開房門,奔下三層樓,奔出公寓,直奔大街,那兒有一家熟悉的西藥房。當他快奔到藥房門口,忽然腳底一陣尖銳的刺痛,他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竟連鞋子都忘記穿,光著腳丫就跑到大街上來了。大概踩到了碎玻璃,腳趾在流血了。顧不得這麽多,他買了胃藥,又直奔回家,奔上三層樓,衝進房間,他的腳也跛了。
鴕鴕蜷縮在椅子裏,睜大眼睛看著他。他慌忙地倒開水,慌忙地把藥包打開,慌忙地喂藥給她吃。她吃完了藥,捧著胃,仍然稀奇地盯著他看。
“你沒穿鞋就跑出去了嗎?”她問。
“是呀,我忘了穿。”
“你……”她結舌地,“你這人真……”她想罵,又忍住了,瞪著他的腳趾,“老天,你在流血了!”
“是嗎?”他坐在床沿上,看著那腳趾,“我本來想割手指頭,結果割了腳趾頭!”他還說笑話呢!“可見,我非用血跟你發誓不可!隻是,腳趾頭寫字可不大方便,我每天練字,就忘了用腳練!”
“你這人!”她噘著嘴,又氣又急,從椅子裏站起來,滿屋子想找紅藥水,“一定要趕快上藥,當心弄個破傷風什麽的!該死!連瓶紅藥水都沒有!”
他一把抱住她到處亂轉的身子,柔聲問:
“胃還痛嗎?”
“你啊!”她氣呼呼地喊,眼圈紅紅的,“你把我的胃氣痛了,又把我胃氣好了!從沒看過像你這樣的人,光著腳跑到大街上去!人家一定以為你是從精神病院裏逃出來的……我……我……我會被你氣死!給我看,給我看!”她彎腰去看他的腳。眼圈更紅了,“你瞧你瞧!流了好多血!劃了那麽深一個口子呢!你瞧你瞧!”她哽塞著,“看你明後天怎麽上課?看你怎麽走路……”
他拉起她的身子來,擁她入懷。
“鴕鴕!”他啞聲說,“我可以為你死!你怎麽還能懷疑我會變心……”
“不不!”她急切地接口,“再也不懷疑了,永遠不懷疑了,如果連你這種愛都會變心,世界上還有值得信賴的男人嗎?”
“而你,輪能,”他更深刻地說,“也不允許再變了!不允許再有第三者!不允許再受誘惑!你知道你現在是我的什麽人嗎?”
她含淚瞅他。
“你是我的愛人,我的朋友,我的妻子,我的女兒,我的母親……我所有對女性的愛,各種不同的愛,都匯聚於你一身,隻有你,隻有你,隻有你!”
她感動至深,忍不住抱緊了他的頭。
“再不胡思亂想了!再不懷疑你了!再不說讓你傷心的話了!也再不、再不、再不……”她一連用了好幾個“再不”,“再不去注意任何男孩了,因為我已經有了你!有了你!有了你!”
這種情人間的誓言是多麽甜蜜,這種諾言是多麽珍貴,這種生活豈像人間?即使神仙,也沒有這麽多的快樂。韓青是太快活了,太滿足了,太感激造物主及上帝了。他謝謝上帝給了他生命,來愛上鴕鴕,他更謝謝上帝,給了鴕鴕生命,來愛上他。原來,生命的意義就是這樣,在世界的各個角落,造一個你,造一個我。再等待適當的時機,讓這個你,讓這個我,相遇,相知,相愛,相結合。原來,生命的意義就是這樣的。於是,韓青不再懷疑生命,不再懷疑冥冥中存在著的那個“神”。天生萬物,必有道理,他相信每個生命的降生,都出於一個字:愛。包括他自己的降生。
那段日子是太甜蜜了,那段日子是太幸福了。那段日子,歡樂和幸福幾乎都不再是抽象名詞,而變成某種可以觸摸、可以擁抱、可以攜帶著滿街亮相的東西了。生活仍然是拮據的,拮據中,也有許多不需要金錢就能達到的歡樂。春天,他們常常跑到植物園裏去看花,坐在椰子樹下,望著那些彩色繽紛、花團錦簇的花朵,享受著春的氣息,享受著那自然的彩色的世界。由於兩人在一起的時間多半都是白天,晚上鴕鴕要上課,上課後又要馬上回家。韓青總覺得彼此的“夜”都很寂寞,都很漫長。有天,坐在植物園裏,看著一地青翠,他們買了包牛肉幹,兩人吃著吃著。他突然轉頭看她,學貓王的一支名曲,對她唱了一句: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鴕鴕仰了仰下巴,很快地,驕傲地答了一個字:
“No!”
韓青開始和她談別的,談了好久好久,他忽然又轉頭看她,溫柔地再唱了一句: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鴕鴕的腦袋歪了歪,眼睛裏閃出柔和如夢的光彩來,唇邊湧出一個很可愛的微笑,她回答:
“Maybe!”
韓青又去談其他的題目,談著談著,他第三次轉向她,更溫柔地唱: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鴕鴕歎著氣笑了,她的頭低了下去,很幹脆地回答:
“Yes!”
韓青多快活啊!那一整天他們都很快樂,隻為了這樣的幾句問話和答話,他們就很快樂!這種情人間的小趣味,這種幽默,隻有他們自己才能深深體會深深了解而樂在其中。同時,韓青還常常喜歡送一些可愛的小禮物給鴕鴕。
鴕鴕和所有女孩一樣,是愛漂亮的,喜歡一切會閃光能點綴自己的小裝飾品。韓青買不起百貨店裏琳琅滿目、五花八門的小玩意,手鏈、項鏈、耳環、別針、發夾……可是,他會做。
他曾用好幾個不眠的夜,把各種核桃類的硬殼敲碎,打孔,穿上皮線,製成項鏈送給她。他也曾拔下水龍頭上的鏈子,用二四條聚在一起,製成一條手鐲給她。最別出心裁的,是在九重葛盛開的季節,他采集了各種顏色的九重葛,把它們穿成一串又一串。那九重葛的顏色繁多,有粉紅,有桃紅,有淡紫,有深紫,有純白,有淺黃……他把這些小小花朵,五色雜陳的,穿一串為項鏈,穿一串為手鐲,穿一串為發飾。戴在她頭上、脖子上、手腕上。她那麽喜悅,那麽驕傲,那麽快樂,而又那麽美麗!她渾身都綻放出光彩來了,她整個眼睛和臉龐都發光了。那天晚上,她就戴著這些花環去上課。老天!那晚她多麽出風頭啊,所有的女孩兒們都包圍著她,羨慕地,驚訝地,讚美地叫著:
“你在哪兒買來的呀?”
“哦,你們買不到的。”她笑著。
“你從哪兒弄來的呢?”
“哦,你們弄不來的!”
“你分給我一串好嗎?”
“哦,這是不能分的!”
真的,誰聽說過“愛”可以分呢?可以買呢?誰說過貧窮會磨損愛情呢?誰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呢?誰說現實與愛情不能揉在一塊兒呢?誰說現代的年輕人隻追求物質生活呢?誰說現在的大學生都不尊重“愛情”呢?誰說?誰說?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