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 第四章 ·

  維納斯廣場、艾曼紐紀念館、羅馬之神的雕像、羅馬廢墟、古競技場、君士坦丁凱旋門、特萊維噴泉……小破車載著三個人,馳過一個又一個曆史的遺跡,凱撒大帝和尼祿王、米開朗基羅和貝尼尼……無論是英雄與暴君,無論是藝術家與雕刻家,都已經隨時間而俱逝,留下的,隻是無數的石柱、雕像、廢墟,和憑吊者的驚歎!


  驚歎!真的,誌翔是瘋狂地迷醉在這一片古跡裏了。羅馬,誰說它是一座城?它本身就是一個神奇的藝術品!誌遠駕著車,在每一個地方作片刻的停駐,那車子每次發動都要鬧鬧脾氣,發抖、喘息、歎氣地來上一大串,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往前衝去。


  “今天,你隻能走馬看花,大致逛逛就可以了。”誌遠對誌翔說。“以後,你有的是時間,像你這種學藝術的人,每件街邊的雕像,都值得你去研究上三天三夜!”


  “別忘了去梵蒂岡,”憶華靜靜地說,“那兒有著名的米開朗基羅的壁畫,亞當頭像,是世界聞名的。”


  誌翔驚奇地看了憶華一眼。


  “你也學藝術嗎?”他問。


  憶華的臉紅得像酒。


  “你笑我呢!我什麽都沒學!我太平凡,學什麽都沒資格!”


  “她讀完中學就沒念了,”誌遠接了口。“別聽她什麽有資格沒資格,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隻是……”誌遠輕歎了一聲。“高需要她,而且,無論學什麽,學費都很可觀……”


  “別幫我掩飾了!”憶華笑吟吟地、坦白地說,“是我胸無大誌,我不是什麽天才,我隻是個平平凡凡的女孩子,犯不著讓爸爸做牛做馬地來栽培我。如果我真有才氣,爸爸是死也不肯讓我輟學的!爸爸和我都有個相同的長處:我們都有自知之明。”她望望誌遠,眼裏有著感激的光芒。“別把我說得太好,誌遠,你知道我多麽平凡!”


  “肯承認自己平凡的人就不平凡!”誌遠加重語氣說,好像在和誰生氣似的。“反正,你在我心目中,永遠是個最完美的女孩子!”


  憶華那紅得像酒似的麵龐驀然變白了,她像被針刺般震動了一下,眼光就緊緊地盯在誌遠臉上。誌遠似乎也吃了一驚,好像被自己的語氣嚇住了。下意識地,他加足了油門,車子飛快地向前馳去,他揚了揚頭,看著車窗外麵,說:

  “誌翔,快看!左邊就是博爾蓋澤公園,裏麵有個小博物館,知道拿破侖妹妹的裸體雕像嗎?就陳列在這裏麵。今天太晚了,不能帶你參觀了,改天,你可以讓憶華陪你來看,雇一輛馬車,在這公園裏慢慢地兜它一圈,是人間最大的樂事!是不是?憶華?”


  憶華把眼光投向窗外,眼睛迷迷蒙蒙的,濕漉漉的。


  “是的,”她靜靜地說,“我還記得我小時候,你常常帶我來兜風!”


  “那時候你還叫我陳哥哥呢!”誌遠對憶華作了個鬼臉。“越大越沒樣子,現在幹脆叫名字了!”


  憶華勉強地笑了笑,望著車窗外麵,沒再說話。


  誌翔狐疑地看看他們,一時間,覺得他們之間的關係很微妙,似乎不像他最初想的那麽單純。可是,這畢竟是哥哥的事,他是無權過問的。而且,他的心思正飄浮在別的地方。


  “哥,你演唱的地方叫國家歌劇院嗎?今天我們有沒有經過那地方?”


  “唔一經過了。國家歌劇院就在火車站旁邊。”


  “為什麽不讓我看看?”


  誌遠的眉毛擰了起來。


  “別談那歌劇院好不好?”他重濁地說。“羅馬有幾千幾萬個地方,都比歌劇院值得一看!”


  憶華的眼光從窗外調回來了,悄悄地望著誌遠。


  “誌遠,天快黑了,我們回家吧!”她說。


  “哥,你今天不表演了嗎?”


  “為了你,請了一天假,明天就要上班。我明天先陪你去注冊,我下午還有個兼差,晚上工作的時間,是八點到一點。”


  “白天還有兼差!什麽兼差?”誌翔嚇了一跳,“你晚上表演,白天做事,受得了嗎?”


  “下午的工作很輕鬆,不過是——是——”誌遠含糊了一下。“在家私立中學教音樂。”


  誌翔有些狐疑,教音樂,教音樂需要整個下午嗎?


  “哥,歌劇是怎麽回事?你每場都有戲嗎?”


  “哈!”誌遠笑得古怪,聳了聳肩,他輕鬆地說,“你哥哥是個天才,每場戲都少不了他!”


  一陣瘋狂的喇叭聲,誌遠超過了一輛大卡車,迎麵一輛漂亮的敞篷車,硬被誌遠的小破車給逼到馬路邊緣上去了。那車上的幾個青年男女,發瘋般地揮拳大罵,誌遠理也沒理,車子“呼”的一聲,就掠過了他們,衝往前麵去了。憶華長長地抽了口冷氣:

  “誌遠,你玩命呢!”


  “玩命?”誌遠揚了揚眉。“也不是從今天開始的!我就愛開快車,怎樣?”


  “你玩命沒關係,”憶華低聲說,“車上可還有你弟弟!”


  誌遠嘴角的肌肉一陣痙攣,車子的速度減低了。


  晚上,回到了“家”裏,兄弟兩個都很疲倦了。晚餐是和憶華一起,在一家小咖啡館吃的,誌翔初次領教了意大利通心粉的滋味。飯後,先送憶華回了家,他們才回來。誌遠推開臥室的門,有些抱歉似的對誌翔說:

  “這見鬼的小公寓隻有一間臥室,所以,你沒辦法有單獨的房間,咱們哥兒倆,隻好擠在一間裏!”


  “哥,我寧願和你住一間!”誌翔說,走了進去。臥室很小,放著兩張單人床,上麵整齊地鋪著雪白的被單、毛毯,和幹淨的枕頭套。床和床中間有一張小書桌,桌上,有台燈、書籍,和一個鏡框,鏡框裏是張照片。誌翔本能地走過去,拿起那鏡框,他以為,裏麵可能是憶華的照片,可是,出乎意料之外地,竟是誌遠和他的一張合照!在台北的院子裏照的,站在一棵杜鵑花前麵,誌遠大約是十八九歲,自己呢?才隻有十一二歲,吊兒郎當的,半倚靠在誌遠身上,誌遠挺神勇的樣子,一臉調皮的笑,手挽著自己的肩膀。他放下照片,鼻子裏有點兒酸酸的。“我都不記得,這是什麽時候照的了?”他說。


  “我也不記得了。”誌遠說,又燃起了一支煙。“離開家的時候,就忘記多帶一點照片,在舊書裏發現夾著這一張,像發現寶貝似的……”他勉強地笑了笑,在床上坐了下來。“家就是這樣一個地方,你待在裏麵的時候並不覺得它好,離開了就會猛想它。”


  誌翔把鏡框放好,在桌前的椅子裏坐了下來。離開家並沒多久,他眼前又浮起父母的麵龐。


  “誌翔!”


  誌遠忽然親昵地叫了一聲。


  “嗯?”他抬眼看著誌遠。


  “告訴我,”誌遠有些興奮地說,“你在台灣,有沒有女朋友了?”


  “女朋友?”誌翔搖搖頭,坦白地笑了。“我明知道自己會出國,何必弄那個牽累?”


  “你的意思是沒有?”


  “沒有。”


  “真的?”


  “當然真的!”他詫異地看著誌遠,“幹嗎?”


  “那麽,”誌遠熱烈地盯著他,有些急促地說,“你覺得憶華如何?”


  “憶華?”他嚇了一大跳,愕然地說,“哥,你是什麽意思?”


  “我跟你說,誌翔!”誌遠深吸了口煙,迫切地、熱心地說,“這女孩是我看著她長大的,不是我胡吹,她確實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孩。華僑女孩子,要不就不中不西,要不就歐化得讓人反感。而憶華呢?她比台灣長大的女孩還要規矩和中國化……”


  “哥哥!”誌翔打斷了他,困惑地說,“我知道她很好,可是……”


  “別可是!”誌遠阻止了他下麵的話。“隻要你認為她很好,就行了!感情是需要慢慢建立的,你們才見麵,我也不能操之過急,我隻是要提醒你,錯過了像憶華這樣的女孩子,你在歐洲,就不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中國女孩了!”


  “哥哥!”誌翔啼笑皆非地說,“這是怎麽回事?我以為她是你的女朋友呢!”


  誌遠一震,一大截煙灰落在桌上了。板起臉,他一本正經地說:

  “少胡說!誌翔!別糟蹋人家了!我足足比她大了十歲!我是看著她長大的……”


  “又怎樣呢?”誌翔微笑著說,“三十二歲配二十二歲正好!而且,你的年齡,也該結婚了!”


  “胡鬧!”誌遠生氣地、大聲地說,“誌翔!不許拿憶華來開玩笑,你懂嗎?人家是規規矩矩的女孩子,你懂嗎?你別因為她是個老鞋匠的女兒,就輕視她……”


  “哥哥!”誌翔驚愕地蹙起眉頭。“我並沒有輕視她呀!你不要誤會好不好?”


  “那就好了!”誌遠熄滅了煙蒂,站起身來。望著弟弟,他又笑了,伸手握了握誌翔的肩,他說:“是我不好,我太心急了。慢慢來吧!我們今晚不談這個。我去煮點咖啡,你要嗎?”


  “這麽晚喝咖啡?你不怕睡不著?”


  “已經喝慣了。”誌遠說,走開去煮咖啡。“將來有一天,你也會喝慣的!”


  誌翔往床上一躺,用手枕著頭,經過這漫長的一天,他是真的累了。閉上眼睛,他隻想休息一下,可是,隻一會兒,他就有些神誌迷糊了。恍惚中,他覺得誌遠站在床邊,審視著自己,然後,他的鞋子被脫掉了,然後,誌遠拉開越子,輕輕地往他身上蓋去……這一折騰,他又醒了,睜開眼睛來,他歉然地望著誌遠,微笑了一下,喃喃地叫了一聲:

  “哥!”


  “睡吧!”誌遠說,用毯子蓋好了他,看到他仍然睜著眼睛,他就欲言又止地叫了一聲,“誌翔!”


  “嗯?”他模糊地。


  “答應我一件事好不好?”誌遠的眼睛,在燈光下閃著光芒。


  “什麽事?”


  他沉默了一下。半晌,才啞聲說:


  “永遠別到歌劇院來看我演戲!”


  誌翔一震,真的醒了。


  “為什麽?”


  “因為——”他困難地、消沉地說,“我隻是個配角的配角!”


  “哥!”他握住誌遠的手,“我們是親兄弟呀!我不在乎你是什麽配角不配角……”


  “我在乎。”誌遠靜靜地說。


  誌翔愣了片刻,然後,他了解地點點頭。


  “好吧!如果你堅持這樣……”


  “我堅持。”


  誌翔又點了點頭,燈光下,他覺得誌遠的眼神黯淡而落寞。沒關係!他在心裏自語:我會治好他的自卑感!我會恢複他的信心!誌遠拍了拍他的肩,感激地對他笑笑,走開了。


  整夜,他聽到誌遠在床上翻騰,整夜,他聞到香煙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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