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29.一隻紅鉛筆
“現場有些混亂,對,是的,吳隊你過來一下喂,我們不好判斷,哎呀,快點啦”。
在邕州高端富人區永豐一號裏,一樁命案已悄然發生。
“吳隊你終於來了,死者叫劉牧,這人物可不是普通人。”
“廢話,住在這種大平層的怎麽能是普通人,非富即貴,起來,我看看。”
昏黃的雜物間裏,一個身穿浴袍的男人斜臥在地上,血跡恰到好處地織起一條橢圓的弧線,活像一個藝術拚。
“我認識他,瑞星集團的大佬。”
讓鮮血開成一副藝術品的人,正是瑞星集團的董事長劉牧。
他是,從轄區民警到市局領導,從哥到泊車小弟,他都有熟人,對於每一個他覺得能用得上的人,他都施以恩惠,微笑真假難辨,人心浮沉難料。
如今,身價過億的集團大佬,竟狼狽地栽在自家的儲物間裏,浴袍裏一絲不掛,
吳準帶好了手套,隨意搗鼓現場那些東西,他從浴袍口袋裏取出了一片藍色的藥片,不用說大家也知道是什麽了。
“這家夥死前也算是個人了。”
“吳哥你是不是每天都這麽哈哈。”
“死者為大你們這樣開玩笑不好。”
法醫覃蕭諾等了這群死男人一眼。
吳準不以為然。
“這藥是好東西啊,不過我吃了沒用,還是給覃大夫吧,她用得上。”
劉牧的身邊的確亂七八糟,應該說他屍體附近的餐廳、保姆房包括客廳都是亂七八糟。
但顯然他的家太大了,這名顯然不是很冷靜的凶手來不及製造更多的疑團。
在身經百戰的吳準麵前,那些混亂並不能妨礙他的思路,他能夠在極其複雜的場景中抽絲剝繭,敲到好處地捕捉到問題的關鍵。
血跡感應器現實,死者的血液從雜物房一隻延續到客廳,但奇怪的是,血液反應消失了一段後,竟然又出現在了屋子最深處的廂房衛生間。
這種大平層共有5間臥室,每一間都配有獨立的衛生室和洗澡間。
屍體的身旁的確夠亂的了。吳準凝神注視著一個混亂陌生的環境,十分鍾後,他從中找到了一把生鏽的鑰匙,一條棕色的絲巾和一根,紅色的鉛筆。
“我建議給這幾樣東西做一下血液測試。”
“大隊長的話誰敢不聽。”
吳準趁檢驗的空檔四下環顧這間大房子。
雜物間爛七八糟地散落著男士手表、名牌男包和一些零錢,客廳的抽屜也都被打開,隻有主人房的那間沒有撬動的痕跡。
這明顯是在混淆視聽,管用的做法罷了。
廂房裏的物件看起來也不是那麽整齊,但不像是生人亂翻所致,目前還不能判斷出是熟人作案還是其他的什麽,吳準在思考,他需要掌握一些有利的證據,或者說,他腦子裏已經大概有了一些框架和信息。
“你來幹什麽。”
遲雨聞聲打開了門。
“小雨,你先讓我進去,我有事和你說。”
“你有什麽事跟我說,我一會約了人不方便。”
“小雨你起來。”
進來的不是別人,她是遲雨的母親。
媽媽這個詞,她已經很久沒說出口了。
自從她十八歲的那天,在家中以前父親睡過的床上,看到她和一個男人一絲不掛在攪動風雲的時候,她便下定決心再也不叫她媽媽。
這麽多年,遲雨唯一堅持不變的事,不是別的隻有這件。
“你到底要幹什麽!”
“小雨,你坐下來,我求你了你坐下來聽我說好不好,我們都冷靜一下,好麽?”
遲雨坐的遠遠的,她並不和自己的媽媽對視。
“小雨,你看著我,看著!”
“現在不是你耍小性子的時候,這張卡是我的私房錢,裏麵有200萬,密碼是你的生日,這三本房產證連同房門鑰匙都放在你這裏,房子地點我都寫清楚了,如果我遇到什麽事,你不要問,也不要給我打電話,我走了,你多保重。”
遲雨她母親在和她講這些時,她自始至終沒有說過一句話,她也沒有看她母親。
母親眼含淚水,回頭望了一樣坐在沙發上的遲雨,恰好和她的眼神相對,遲雨感受到了一種蒼涼和絕望,那是她從來都沒有體會過的感覺。
她到底發生了什麽?遲雨意識到事情並沒有那麽簡單。
“嘟,嘟,嘟。。。”
“吳隊,手機又響了,從我們發現手機開始,嗯,北京時間15點30分,到現在共有21個電話打進。”
“小王,你去查這些打電話人的相關信息,一一見到局裏做筆錄,程響,程響哪去了?報案人是誰,把他找來。”
“吳隊,是他自己報的案。”
“什麽,他自己?”
“對,他自己報的案。”
“吳準,你的火眼金睛挑選出來的東西,鉛筆和鑰匙上都有血液反應,至於死者的死因,初步判斷是背後的貫穿傷導致的失血過多,凶器可能是大約30毫米寬的刀具。”
“現場找到凶器沒有?”
“目前沒有發現,客廳有一張今天晚上20點鍾在藝術中心開演的話劇票,不過這個名字應該不是他感興趣的。”
“什麽話劇?”
“天空之城。”
吳準再次環視了一圈劉牧家偌大的客廳,他發現有一張被扣起來的相冊倒在沙發後麵。
“這應該是他的家人,程你去聯係一下,先從他的家人入手看看能找到什麽有用的線索。”
“你們是。。。”
屋內的警察聞聲回頭,一個十五六歲的漂亮女孩正臉色蒼白的站在門口。
吳準沒有說話。他看著女孩,女孩的目光下意識地躲閃著。
“你們怎麽在我家?”
“哦,你是劉總的女兒吧,先跟叔叔出來,你媽媽呢,來告訴叔叔。。。”
女孩兒顯得過於平靜了,也許是她父親經常帶她去看話劇的緣故麽?
生活中的每個人都是演員,但能夠在特定的場合保持冷靜,那一定要經過反複的排練才行。
照片裏的女孩。是她沒錯。
“17年冬,於攸縣。”
吳準把照片從相框裏抽出來,相片的左下角有這樣幾個字。
他拿起照片,走上寬大的陽台,點燃一隻煙。透過還堅守在崗位上的夕陽,欣賞著這照片上的兩個美人兒。
其中一個美人兒,他剛剛已經見過了,另一個,會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