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還真有買的(一更)
等級達到4級之後,一號的體型變得更加龐大。
由原本的三米出頭變成了現在的將近三米五,已經是堪比一層樓的高度,除此之外,體型上看起來也要比其他龍傀大上一圈。
遠遠望去,一號渾身肌肉如囚龍一般隆起,硬硬實實,簡直宛若一塊塊堅固無比的石頭。
不誇張的說。
現在其他幾頭龍傀,朵頤獸見到一號那都是低著頭走路。
附擁守衛擁有嚴格的等級威壓,高等級的存在對低等級的擁有先天的威壓壓製,尤其一號還足足高出了一級。
這一點類似於異形,種族中內部等級森明,分工明確,低級異形與高級異形之間擁有不可逾越的鴻溝。
……
幫一號成功升到4級之後,林晨並沒有在城堡內多做停留,留下兩頭龍傀負責看守之後,帶著剛剛達到4級的一號以及剩下的龍傀出了門。
趁著現在天色尚早,他得抓緊探索四周,積累物資。
……
……
【普通的茂密樹林,探索價值極低,危險程度無,探索後可獲得豬玀獸肉塊外加數量不等的金幣。】
……
【普通的茂密灌木叢,探索價值極低,危險程度無,探索後可獲得長毛兔兔肉外加數量不等的金幣以及皮毛。】
……
【普通的溪水,探索價值極低,探索危險無,由昨天的雨水匯聚在低窪地段形成,裏麵生存著一群變異田螺,變異田螺肉質肥厚筋道,不含細菌以及寄生蟲,口味獨特,可放心食用。】
……
相比起昨天的收獲來說,今天相對而言稀鬆平常了一些,沒有發現一個寶箱,不過食物方麵林晨倒是發現了一種可以放心食用,足有拳頭大小的巨大田螺。
這種變異田螺生吃異常的難吃,肉質跟橡膠一樣,又腥又硬,但是用火烤熟之後味道卻是出奇的棒,吃起來有一種魷魚的感覺,QQ彈彈,要是再往上麵撒一點蒜蓉之類的調味汁的話,味道絕對會更上一層樓。
林晨一馬當前,率領著龍傀守衛飛速的掃蕩著落雨囤積成的水坑,在太陽徹底落山之前足足打撈出來了將近上千枚的變異田螺。
返程的路上,林晨順帶著又撿了一些實心木柴。
城堡的大廳內附帶了一個巨大的壁爐,可以用來取暖照明。
雖說他並不害怕黑暗,但上輩子習慣了亮亮堂堂,處在黑暗中還是多少會有些不適應。
尤其。
這裏夜太過於黑暗,哪怕是林晨的視力還有感知力都會被削弱很多。
……
將撿來的木柴全部扔進壁爐中,林晨直接一口龍息噴出。
瞬間。
上千度的火焰直接將木柴上的濕漉漉的水漬蒸發,一團耀眼的火堆頓時竄了出來,照亮了城堡大廳的一角。
忙完這一切後,林晨徑直來到了魔王祭壇前。
之前的酸水梅讓他大發了一筆橫財,足足賺了兩千多枚金幣,加上今天收獲的,林晨的金幣總數已經達到了2800枚。
這是一個很誇張的數字。
如果用這是2800枚金幣召喚附庸守衛的話,林晨總共可以召喚28頭的附擁守衛。
至於具體召喚哪一種附擁守衛,林塵其實早就已經思考好了。
朵頤獸雖然在烹飪方麵有無與倫比的天賦,但在戰鬥方麵卻是弱的可憐,從遊戲給的評價也能看出,龍傀最起碼還能得個弱小的可憐幾個字,朵頤獸則是直接為無。
另外。
他現在手頭上的朵頤獸數量完全夠用,暫時來說不需要再召喚了,倒是龍傀的數量還遠遠沒有達到林晨的預期。
滿打滿算,加上一號在內,他現在手頭上一共也就五頭龍傀,作為戰鬥兵種,這個數量無疑太少,別說是以後攻掠城池了,就是巡邏城堡都不太夠,不管是從哪個角度來說,龍傀的數量都有必要先提上去。
“召喚十頭龍傀!”
魔王祭壇前。
林晨想法落定,心中呢喃道。
一級的魔王祭壇每天最多可以召喚5頭附擁守衛,而二級的魔王祭壇則是直接提升了一倍,每天可召喚的數量直接達到了10,他現在金幣充足,自然是能召喚多少就召喚多少。
虛空中。
林晨聲音剛剛落下。
猶如黑洞一般漩渦緩緩自魔王祭壇前出現。
下一刻。
數道龐大的身影快步從黑洞漩渦中走了出來。
赫然是一頭頭的龍傀,等級全都高達二級。
至此。
加上之前的五頭,林晨現在一共有十五頭二級戰士兵種,勉強算是夠他分配。
吩咐好剛召喚出來的龍傀輪番巡邏之後,林晨打開了交易區。
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條私信。
“我想買那個連衣裙,不過手頭上沒有這麽多金幣,你看可以用東西交換麽?”
私信的主人名叫【柳欣】。
“你真打算買那個連衣裙?”
林晨愣了愣,並沒有直接回答。
“真買!”
對方很快回了消息。
“不可以麽?!”
“不是不可以,我隻是比較好奇你買了怎麽穿?”
林晨直接道。
重生異界,大家可都轉生成了魔王,各個長的奇形怪狀,人類的衣服怎麽可能穿的下去?!
“我轉生的魔王是精靈種,像電影指環王裏麵一樣的精靈,人類的衣服還是能穿的下去的!”
對方猶豫了片刻,回道。
“原來是這樣,那你的運氣真不錯!”
林晨恍然大悟。
看過指環王的都知道,裏麵的精靈一族和人類其實並沒有什麽明顯的差距。
如果硬要說的話,無非也就是不論男女,身材,模樣,皮膚,氣質更好一些,外加上精靈的眼睛是湛藍色,耳朵更加尖銳一點而已。
除了以上之外,幾乎和人類無異,自然是能夠很輕易地穿下人類的衣服。
不得不說。
這個叫做柳欣的運氣是真的好。
單純從優雅和美感方麵,精靈種絕對要吊打絕多數魔王種,若是讓一些極度愛美的女人知道的話,絕對羨慕嫉妒恨死。
當然,林晨並不豔羨。
他對美並沒有什麽概念,在他看來,隻有抓到手裏麵的實力才是最踏實,最實在的。
容貌和實力麵前,他寧願選擇後者!
除非,二者可以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