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顏狗
“竇寒易……”季允也看見對方了,眼神晦澀地狠狠瞪了他一眼。
“怎麽,你想找事?”竇寒易眼神冷冷的,掃了一眼季允。
季允頓時一僵,訕訕地摸著鼻子,看著竇寒易對那個女人顧前顧後的模樣,怎麽看都覺得怪異。
就說對方眼熟的很,他現在才認出對方是竇寒易。季允上次回家的時候,鼻青臉腫的,被看了好一陣笑話,心底恨死這姓竇的了。
但季允根本不敢對竇寒易下手了,上次被老爹查出來下手的是他,到把他狠狠關在家裏三天,還讓自己給竇寒易道歉。
季允根本不可能給對方道歉,心底還一個勁地罵那個病秧子,是的,病秧子.……但病秧子根本不病了,整個人強壯了不少,上次揍他的時候下手狠厲,根本不像一個中毒的人。
還是他老爹告訴他,竇寒易的毒被人解了,叫他安分點,別四處招惹,別得罪了人。
由於那個時候季允根本沒有聽見老爹在說什麽,根本不記得囑咐之類的,哪裏還管得不得罪的事情。
看著竇寒易對著一個女人頗為恭敬,季允心頭咯噔一下,難不成,眼前這個女人.……
季允有點不敢深想下去,神色卻不如先前那般惡劣,語氣更是緩和了不少,尷尬地打著哈哈道:“那啥,我隻是開玩笑而已,別當真……”
他偷偷地瞄了一眼洛景楠,這才發現對方長得跟他們完全就是兩個世界的人,在一群黑區區的人中間,格外顯眼,這難道就是大佬的本事嗎?
季允突然get到了大佬的厲害,也不敢教唆著記仇打架的事情了。
洛景楠瞧著季允沒有表現出一絲敵意,頗為無語,對方看她的樣子熱切極了,似乎忘記了方才的不愉快。
季允骨子裏就是個顏狗,看到洛景楠的顏值,瞬間心情就好了不少,還想著跟她拉近點距離,想著把自己也整帥點。
上次幹架的時候,一群大漢中間見到洛景楠,季允隻是以為對方是個厲害角色,而且那個時候的洛景楠也沒有那麽一眼看去就驚豔出眾,在加上季允那個時候仇恨在心中,哪裏還在意別的。
“那啥,給我說說你變得.……的秘訣唄……”季允麵皮子厚,湊上去套近乎。
洛景楠“.……”
竇寒易“.……”
就很無語,合著這個季允就是個看顏值的貨,怪不得問她變得好看的秘訣,其實就是變白的秘訣。
“看我不就是長得黑了點,隻要變白了,那不得帥出天際.……”季允一副自戀的摸著自己的臉,又暗示性地瞄了一眼洛景楠白嫩的臉。
洛景楠簡直一言難盡,麻蛋,季允這個性子,不知道咋養成的,方才不是還一臉記仇,變臉變得可真快。
“哎哎,別走啊,我不就說錯話了嗎,我沒有要幹架的意思,隻要你幫我,再打我一頓也不是不可以.……”季允追著兩人,讓小弟散了。
眾小弟“.……”他們怕是跟了一個假的季少,季少咋變成這樣子了?麵麵相覷,到聽話地散開了。
周圍的人還以為能看好戲,主角都走了,看熱鬧的自然就散了。
竇寒易聽見耳朵邊上一直嗡嗡個不停,真的很想揍季允一頓,麻蛋,他這麽就沒發現季允是個話癆嘞!
洛景楠全程木著臉,耳邊一直喋喋不休地說著求情的話,這位季少還真是有耐心,沒看見她不待見他嗎?臉皮居然比顧崇澤還厚,直接無視了她的臉色。
季允很是委屈,他一個大少爺都沒低聲下氣地討好過一個人,還是一個女人,對方居然還無動於衷。
但想到先前他放話的囂張樣,加上他有求人家,而且對方還是個厲害的藥劑師,人又長得那麽好看,他就不跟美人計較好了。
還是一直纏著竇寒易,後者實在受不了了告知他的,對方實力牛批,就算是他父親也得乖乖敬著,他可沒底氣還敢說些不敬的話。
洛景楠可沒管季允,顧區長那邊跟她打過招呼了,就算是市長的兒子,也不必在意,畢竟先撩著賤,更何況,市長一向是講道理的,要是知道自家兒子不識好歹得罪了藥劑師,肯定會下手狠狠教訓一頓。
雙方之間也沒有鬧到那種你死我活的地步,當然,少不了某人心裏識時務,怕是之前市長查到了東西,耳提麵命了一番。最重要的怕是季允是個外貌協會的,現在對於洛景楠心底是一點也沒有不情願。
季允心裏也是這麽想的,看著洛景楠的臉,他就在幻想自己要是變白了,肯定會長得比洛景楠還要好看。
竇寒易側頭瞟了一眼季允,不知道對方想到了什麽,傻乎乎地笑的難看死了,別說,雖然辣眼睛,但這個時候的季允要比先前順眼多了。
三區的坊市比六區的大多了,當然,那些商販老板,脾氣更不好,對於不買賣的客人基本沒有半個好臉色,一旦光顧生意,又是另外一副麵孔。
但季允誰不認識,坊市的老板商販都認識季允,一個個都賠笑著給季允打招呼,甚至還當眾誇起了季允。
季允心裏美滋滋的,雖然他在一眾人眼中是個紈絝冤大頭,但專門送錢誰不喜歡呢?
隻要誇得季允開心了,季允可能會看上他們的東西,也不還價,看順眼就買走,還是什麽都不重要的廢品,簡直是幫他們處理屯留貨物的大好人啊。
隻要別說什麽晦氣的話,不招惹季允生氣發怒,季允還是很好相處的,給大夥送錢的善財童子,沒人會故意找麻煩,平白招惹季允。
洛景楠看著季允走了一圈下來莫名其妙買了一堆廢物,眼神妥妥的像看那種敗家玩意。
竇寒易很是無語,他大概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人,就因為誇得人心裏舒服開心了,在人家攤販上買了一大堆廢物東西。
雖然這樣想,兩人倒是沒有阻止季允,照季允這熟悉的敗家程度,可能是一直就有的習慣,正主還開開心心地買買買,絲毫沒有覺得不舒服,甚至很享受別人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