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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保境安民和平軍

  王靜齋在裏麵聽到動靜,知道差不多了,一把將唐全壽從床上拎起來,繞到他身後,左手用肘部彎曲牢牢卡著他脖子,右手的駁殼槍頂在他腦門上,走出臥室。


  朱誌英則在後麵警戒。


  四人(算上那個臨時被征用的苦力),在眾目睽睽之下挪到大門口。


  “讓你手下把門打開”王靜齋喝道

  唐全壽無奈,依然隻能照辦。


  門開後,四人又慢慢挪到門外。


  此時,祝為民帶著幾個精幹的保衛三中隊員早就等在一邊。


  “把槍放下,滾進去!”馮有福命令道,那個家夥如蒙大赦,將九支槍往地上一放,連滾帶爬的回到唐家大屋中。


  馮有福從懷中取出槍機,祝為民接過分給眾人,嘩啦嘩啦聲起,片刻功夫九支步槍又恢複了射擊能力,並且裝上子彈。


  這時,河麵上的舢板漂來。


  大家一詞退到船上。


  唐全壽顫抖著道:“英雄,現在該放我一條生路吧。”


  王靜齋冷笑一聲,“好的,說話算話。”


  朝他屁股上踢了一腳,唐全壽一頭栽倒在石板街上,他顧不得痛,連忙爬進唐宅裏。


  幾條小船搖著櫓離開。


  唐全壽跳腳大怒,“去叫人,去叫人,去651團,找他們團長,就說新四軍來打劫!”


  唐福勝領命而去。


  但很快就回來了,身後跟著一大群歪帶軍帽的和平軍。


  唐全壽正詫異,和平軍駐地離鎮上怎麽也有二十多裏地,怎麽這會兒來的如此之快?

  但這個時候也想不了太多,何況眼前的軍官歪帶著軍帽,軍服敞開,滿嘴酒氣,看這做派肯定是黃協軍,錯不了……


  也隻有和平軍才有這般軍容軍紀,畢竟換身皮就是土匪……


  “老總,老總,”唐全壽連忙衝過去“有土匪,有土匪來搶劫,他們坐船走了,老總現在追的話還能趕上,隻要能追回東西來,我們二一添作五!”


  “弟兄們,都聽清楚了啊!這唐鎮長家裏碰到強盜搶了!”那個軍官摸出手槍,一頂自己的帽子,朝著隊伍裏大喊。


  頓時得到一陣亂哄哄的回答。


  “多謝老總!”唐全壽滿臉開心

  下一刻,黑洞洞的槍口頂到他額頭上。


  “老總,老總你,莫要開玩笑”唐全壽嚇得渾身發抖。


  “誰和你開玩笑,你家裏碰到土匪,殺人越貨,和平軍正好路過!”說完扳機響。


  唐全壽帶著不甘的眼神倒了下去。


  唐福勝連忙鑽出來,趴在唐全壽身上痛哭流涕,“老爺,老爺你怎麽就死了啊!”


  他隨即抬頭看著那個營長:“求老總給我家老爺報仇!去打殺千刀的土匪!”


  那營長哈哈大笑,“你這賊胚倒是乖巧!!”


  唐福勝立刻道“請老總和各位長官到家裏坐坐。”


  “小赤佬活絡是活絡的來,好了,從現在開始你就是這一家之主了!”


  “唐福勝,你怎麽勾結外人勾結土匪!,你不得好死!”


  說話的是唐全壽的獨養兒子。


  “土匪?”和平軍的營長立刻不和平起來。


  隨即一聲槍響,唐全壽這一房就此絕戶。


  老子還沒走遠,兒子就追了上去,黃泉路上倒也不寂寞。


  唐全壽動了一輩子的歪腦筋,怎麽也沒料到會是這麽個結果。


  這個營長叫張金昆。


  其實方才唐全壽的兒子並沒有說錯。


  張金昆確實是土匪,而且他比起老蟛蜞來可是更加的“專業”。


  後者其實是鄉間到處亂竄偷雞摸狗的二流子,也就是吃準了時局混亂,弄了幾條槍開始耀武揚威。


  張金昆不一樣,他是有傳承的,專門拜過師傅的。


  說他是土匪其實也不算恰當,實際上他的路子要野的多。


  殺人越貨,綁票放火,隻要能來錢的,樣樣都幹。


  這時節的浦東和後世的繁華安全挨不上邊,和浦西的高樓大廈也沒有任何關係。


  因為從編製來看,雖然僅僅隔開一條黃浦江,但浦東依然行政區劃上依然歸屬江蘇省,而上海作為特別市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


  在國民政府時期是如此,現在東洋人來了又是如此。


  這樣一來就給了土匪和各種犯罪分子以極好的躲避司法的空間。


  在上海做了票大案子後,連夜搖著舢板逃到浦東。


  上海警察局就沒法越界辦案了,隻能行文給江蘇省警察廳,而後者接到公文後還要轉發到縣一級,縣裏的警察出動前還要先聯係區裏的保長,讓他們帶路。


  否則河網密布蘆葦叢生的江南水鄉,外人進去了根本找不到出路,遑論抓賊了。


  而且這些土匪和當地鄉賢多有勾結,後者占著一方勢力,參與坐地分贓,銷贓包庇一條龍。


  張金昆原來的老巢就在七場鎮附近。


  唐全壽算是主要窩主。


  在以往張金昆對唐全壽客客氣氣,原因是後者不但在官麵上有人,私下裏也有槍有隊伍,再加上“鄉紳”與土匪的共生關係,彼此來往頗為熱絡。


  張金昆本人惡貫滿盈,他十四歲離開家鄉去黃浦江對麵闖蕩。


  小小年紀就以心狠手辣而在青幫裏出了名。


  當同齡人還在“拋頂宮”(搶帽子)“撬後蓋”(偷人後褲袋的錢)的時候,他已經發展成“獨腳強盜”。


  白天窩在老巢裏困覺,到了晚上,衣服裏塞根麻繩,就往人跡罕至的小巷街道邊溜達。


  他年紀小,身材瘦弱,穿的破破爛爛,雖然形跡可疑,但行人最氣量認為這就是個小毛賊,隻要自己把皮夾子放放好,頭頂上的帽子摘下來捏在手裏就沒啥事情了。


  尤其是冬天,不少行人都穿著進口的英國全毛華達呢大衣或者幹脆是昂貴的狐?。


  這個殺胚找好目標後,就摸出麻繩在地上的水塘裏浸浸濕,然後握住麻繩兩端,從後麵接近目標,乘其不備,將麻繩往他脖頸裏一套。


  自己隨即一個轉身,形成與被害人背靠背的形態,同時雙手緊握麻繩向前用力拉扯,自己彎腰弓背,這樣被害人會因為頸部麻繩的拉力往不由自主的往後倒去。


  正好落在他的背上。


  這時張金昆就會馱著受害者疾步而行,後者由於體重的緣故,身體向下沉,兩腳能夠著地,但卻用不上力量,就這樣脖子裏的麻繩便越勒越緊,越勒越緊,不消三五分鍾,人便活活窒息而死。


  這時候張金昆,便停下腳步,返過身來,蹲下將被害人身上值錢物品全部搜走,連帶著花呢禮帽,三接頭皮鞋,襯衫羊毛衫大衣自然不在話下統統剝走。


  有時候受害者往往隻是一時被勒暈了,剝光後被冷風一吹,還能醒過來,於是踉踉蹌蹌去警察局報案,自己回家後大病一場。


  但這畢竟是少數,十個裏麵能有一兩個活命就已經是祖宗積德了。


  何況報案了也沒啥用,這種獨腳強盜,其實大多是在警察和包打聽那裏掛了號的


  而更多人就這麽不明不白的丟了性命。


  他這麽“賣力”,自然得到了幫會裏“老頭子”的“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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