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習慣孤單
“劈劈啪啪……”敲擊鍵盤的聲音響個不停。
圓潤白嫩的手指在鍵盤上快速的動作著,電腦屏幕上的字漸漸多起來。
“……她落水後他就一直陪著她、摟著她,她一直睡在他懷裏,他卻什麽都不能做。落水?動作一頓,剛剛還開心的臉上立刻驚慌失措,拉開房門大喊,‘太醫!快傳太醫!’”
最後一個字敲完,安首可又從頭到尾把稿子瀏覽了一遍,確定句子通順,沒有錯別字,表達符合要求,才打開網頁上傳更新,一切準備完畢,看了看打賞以及評論區的評論,然後回複。
做完這些,安首可拿起一邊的手機看了看時間,十點五十分,還有十分鍾宿舍熄燈,得抓緊時間上個廁所先。
電腦點了關機,隨手抽了兩張紙巾,將地上歪七扭八的兩隻拖鞋穿好, “噠噠噠”忙亂的腳步聲響起,安首可很快消失在房間。
再次回來的時候,把桌子上的東西歸放回原位,從儲物架上拿出四個台燈全部打開,爬上床。房間突然斷電,十一點整,時間剛剛好,安首可狠狠呼吸了一口氣,好險,還好回來的及時,燈打開的也及時。
從初中開始安首可就辦理了住宿,直到如今上了大學,寢室的生活很久以前就開始習慣。
周末室友全部回家,雖然在本市,安首可還是覺得家遠,於是就沒有回去,安舒望不在家,就算不回去應該也沒有人想她。
家裏平時連電話都不給她打,偶爾安首可打回去對麵也匆匆掛斷,若不是和安舒望還有聯係,安首可都快忘記她還有家。
摸出手機解鎖,熟練的打開瀏覽器,進入小說網站點開書架,安首可怕黑,她需要適應黑暗,需要適應孤單,一個人的夜她更需要打發時間,看小說能夠分散注意力,可以緩解一些害怕。
她一直在追一個筆名為星辰的作者的文,他並沒有什麽名氣,他的文也不出色。安首可喜歡的是他的故事就像是他的筆名,若星辰,點點微光、溫暖人心。
最質樸的語言,最普通的故事,這是安首可渴望卻不能擁有的。
“如果這世上隻有一個人喜歡我,我希望那個人是你,這世上隻有一個人能給你幸福,我知道那個人是我。”默默念一遍,安首可笑容中帶著一絲滿足。
翻到下麵的評論區,手指在屏幕上輕點,三個開心的表情已經出現,安首可點了提交,評論區上方三個開心的表情正迎風招搖著。
上大學以後,宿舍周末都是就安首可一個人在住,盡管在宿舍開了四個台燈,空蕩蕩的房間太過寂靜,如果不是困到極致安首可很難入睡,實在難以入眠,她隻能看看小說,直到發展為作者。
小說網站有許多,作者更是不計其數,很多小說通常試看了前幾章就已經提不起興致,安首可沒想到會在角落翻到他。
“星辰。”安首可低語。
當初也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卻被樸實的文筆和細膩的情感吸引,於是在搜索欄輸入星辰這個筆名,試看了幾本都是一樣,平平淡淡的故事,卻讓人覺得真實,從此這位名為星辰的作者的作品,有幸得到安首可同學的垂憐,睡前必來拜讀。
星辰的作品看的人不多,評論的更是屈指可數,每每安首可看完,必會留下這麽三個表情,於是整個評論區,每天都能看到相同的昵稱相同的頭像,後麵飄著相同的的表情,那時候的安首可還不認識他,她隻是很孤單、很彷徨,而他是她孤單無助的生活中一味調劑的藥,所以不希望他同樣孤單。
每天晚上留言,雖然隻是三個同樣的表情,安首可卻覺得這不僅僅是簡單的表情,而是一次心靈的對話,可以告訴他,每日的更新她看過,她來過,就算他不出名,至少證明這個作者不是一個人。
其實安首可和他注冊在同一個網站,筆名很簡單:首可。
就是她的名字,她一直覺得很沒有存在感,她的靈魂是孤獨的,她希望有人能記住她,若是有喜歡她的讀者,她希望他們可以親切的叫她的名字,“首可”。
萬事總有巧合,巧到她與他進了一個作者群,雖然是個完全的意外,安首可在看見那個熟悉的群名片後覺得這個意外萬分美好。
他不怎麽在群裏聊天,隻是很偶爾的出現,回答一些問題幫助別的作者解決麻煩,安首可也不說話,隻是靜靜的看,不知道怎麽說,不知道說什麽。
手機屏幕上的文字還在不停的跳動著,把手機放在床上,安首可去洗了臉回來就在床上無聊的趴著,側著頭眼睛始終不離開手機屏幕。
他好幾分鍾沒出現了呢!安首可等呀等,半個小時之後他還是沒出現,安首可已經睡著。
明日要去B市參加壽宴,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回來,不如晚上先把稿子存了。百裏星辰放下手中的手機,坐到電腦桌前,給電腦開機的時候突然想到了什麽,嘴角一勾笑了笑。
打開電腦,在網頁收藏裏找到慣用的網站,賬號不用輸入已經自動登錄,進入評論區,若然如料想中一樣,三個開心的表情如期而至。
“首可。”百裏星辰默念。
每天晚上這個時候留言,夜貓子一族的,這女孩估計年齡不大,他點開她的資料看過,也在發文,唯一的作品還在連載,他曾經點開看過,文筆很稚嫩,文風走傷感路線,而且有一些極端。
這樣一個喜愛評論而且評論單一的讀者,百裏星辰想不注意都難,所以好奇才點開看看,看過之後百裏星辰不明白,是什麽樣的環境能養出這樣極端的人。
同樣的評論已經看了許久,已經占了整個評論區,每天更新小說,再看這樣一條評論,都已經成了習慣,他知道她加了那個讀者群,每天靜靜的停留在那裏,就像不存在似得不聲不響。
他能發現她,完全是因為她在他之後加群,係統的提醒:首可已加入該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