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條件
那是白凜在冥界與陰兵和巨龍大戰,撞動地底巨柱,闖下大禍之後,他被天庭捉拿,羈押到天道宮受罰。
上神在天庭中地位崇高,按照玄冕當年定下的天條,上神一旦犯罪,受到的處罰也比別的神仙嚴厲。
白凜在三昧真火中煆燒千年,又被鎖在冥海深處封凍千年,除此之外,還有蝕骨剜心等天道宮最重的刑罰。不過這些,白凜從沒怕過,一樣一樣都受了,用刑之時,他甚至不曾哼過一聲痛,求過一聲饒。
但其中一種刑罰,卻讓白凜至今恐懼,那便是蟲獄。
所謂蟲獄,顧名思義,便是以蟲為刑。受刑者被捆個結實,扔到一處百丈深的地洞之中。這地洞裏,爬滿了蜘蛛、螞蟻、蜚蠊、長蟲等無數蟲子,它們會爬到受刑者身上,將其噬咬。
白凜乃上神,有不朽的身體,這些蛇蟲無論怎麽噬咬,他也不會因此而喪命。但隨之而來的,就是那永無休止的啃食。它們鑽到白凜的衣服裏,口鼻裏,那周身的麻癢疼痛無時不在,而他,隻能一動不動,連掙紮一下都不可能。
雖然那之後,天庭並沒有要白凜的性命,但白凜卻因此落下了心病。
他最討厭密密麻麻的東西,所以在那溶洞裏,當他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蛹魔,毫不猶豫化身麒麟,召起玄水漲潮,將那些蛹魔全都消滅。
而此時……
白凜咬著牙,不斷在心底告訴自己,這不過是些沙蟹,並非那蟲獄裏惡心的東西。
可沒多久,一隻沙蟹鑽到了他的耳朵裏,麻麻癢癢。
身體一陣緊張的戰栗,白凜倏而睜開眼。
荼靡正站在椰子樹下,打算打幾顆椰子下來解解渴,突然聽心間傳來白凜神音怒吼:“給我滾回來!”
*
陳遠的外傷不重,傷得最厲害的,乃在根本。
這大戰之中,陳遠雖僥幸活下來,卻也隻剩一口氣。陳老祖將他精氣吸食了許多,神元受損,臉瘦削凹陷,身體骨瘦如柴,頭發已經全然白了。
幸而仙山上有些救命的丹藥,荼靡出來之前,為防萬一,備了幾丸。
先前在山洞裏,荼靡給他喂了一丸,助他保住元神。現在,沈戢看著時辰差不多,再取一丸喂下,沒多久,他的脈象好轉了些,命算是保住了。
沈戢才找了個陰涼的地方,讓陳遠躺好,忽然,他聽到了白凜的聲音,一驚,暗道不好。
沙灘上,荼靡施術,替白凜趕走了那滿身的沙蟹,看著白凜的模樣,不由感到好奇。
她從來不知道,神君的身上也會起疹子。
隻見白凜的脖子上紅了一片,也不知是沙蟹咬的,還是雞皮起的。
“沙蟹我驅趕完了。”荼靡拍拍手上的沙子,道,“神君可繼續歇息,我不打擾了。”
說罷,轉身便走。
白凜看著她,知道隻要她走開,那些沙蟹又會重新回來。
他深吸口氣,壓下心中的惱怒,道:“站住,我有事與你商議。”
荼靡轉頭,收住腳步。
“何事?”她問。
“那碎塊,我可還給你。”白凜道,“將我解開。”
荼靡心中一喜,臉上卻不為所動。
“如此。”她雖伸出手:“請神君給我。”
白凜睨著她:“我動彈不得,如何給你?”
荼靡覺得有理,於是拿出白玉芰,指了指。
白凜隻覺雙手終於有了知覺,嘴也能說話了。可他坐起來之後,卻發現雙腳仍不能動彈。
“這是何意?”他冷冷道。
“自是方便神君取碎塊給我。”荼靡道,“不然神君反悔,跑回天庭,我如何去追?”
白凜一怔,雙眸再度閃出怒光,惱道:“我乃上神,一言九鼎。”
荼靡嗤道:“一言九鼎之人會欺負小妖,迫人用偷雞摸狗的下作手段搶奪別人之物麽?”
“那是天庭之物,不是你的,我取回乃天經地義。”
“碎塊散落人間,天庭從不曾尋找,那就是無主之物,自是誰先拿到歸誰。”
白凜不耐煩:“我會給你,你先將我解開。”
荼靡也不耐煩:“誰知你打的什麽主意,你先給我。”
“你先解開!”
“你先給我!”
……
沈戢在後麵樹叢裏聽著,歎口氣,隻覺心累。
一個天庭上神,一個仙山弟子,如今竟像孩童一樣鬥嘴,全無體麵,恁的幼稚。
荼靡已然被白凜激怒,拿出白玉芰,冷笑:“神君莫不是要再嚐嚐那動彈不得的滋味!”
白凜亦冷笑:“你便動手好了。你口口聲聲說什麽血誓,莫非忘了你也許諾兩不相害,誰先動手,誰便是犯了禁。”
荼靡出離地憤怒,卻知道他說的是真的。
她先前雖將白凜定住,卻是因為白凜先攻擊她,而她借了血誓反噬之力才得以成功。一報還一報,她的機會已經用完,若再向白凜施法,亦會遭到血誓反噬。白凜雖然被天庭禁錮了神力,但不妨礙他變回麒麟真身,誰也不知道他會利用血誓的反噬使出什麽招來。
就在兩人互不讓步對峙之時,忽而聽到沈戢的聲音悠悠傳來:“二位何必動怒,我有一策,可兩全其美。”
荼靡和白凜看去,卻見沈戢從容地從椰樹林裏走出來,神色從容依舊。
“你不必做和事老。”荼靡即刻道,“是他欺人太甚,不用你幫我。”
沈戢不理會她,隻望著白凜,道:“在下且問神君,不知神君要這經緯司南的碎塊何用?”
白凜瞥他一眼,依舊冷傲:“此乃神器殘片,自當收歸天庭。”
“是麽,隻怕不然。”沈戢道,“這經緯司南,唯一的用處,乃是用它指路,找到辰元珠。在下鬥膽猜測,神君尋找此物,亦不外乎為此。由此可見,荼靡與神君乃目的一致。神君法力無邊,然而受天庭限製,在凡間不得施展,要尋找這司南碎塊,隻怕不易。故而這尋找司南碎塊之事,神君可讓在下與荼靡代勞。辰元珠乃至上神器,無論凡人還是神君,皆不可獨自持有。既然如此,它便是公用之物,待我等用經緯司南將它找到之後,便與神君分享,各成心願,豈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