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屍,多半為清代下葬人士,那時候流行土葬,埋的地方不對,或者身前有怨氣沒咽下,死後就會破土危害人間。
能出來蹦躂的僵屍,前後多半不超過兩百年。
也就是為什麽僵屍多穿著的是清代官服。
你見過哪個僵屍穿的是明代官服,或者更早以前的?
當然,問也白問,誰見過僵屍呐?
怕是大多數人連僵屍的低配版——行屍都沒見過。
有個人還真見過行屍。
就是方宇這個倒黴蛋。
前文書講過,方宇出門遇到了前來搜尋業障過多人士的紙人。
那紙人把方宇逼到了一條他從未走過的路上。
那片林子中,就盤踞著一直行屍。
按照常理來說,九叔的地盤,別說行屍了,來個吸血蝙蝠都少見,那怎麽可能有這種玩意呢?
這就不得不提九叔的另一個好徒弟,秋生了。
這家夥,前段時間來了場見義勇為的好戲。
事確實是好人好事。
可問題在於這個家夥辦好人好事的時候不想想現在是個什麽社會。
在民國,法律不健全就算了,社會風氣也不是很好。
有錢的,就能當官。
有權了,那就是方圓百裏的霸主。
那要是又有錢又有權力,還能有槍的話。
那就是當地的土皇帝了。
土皇帝一般都喜歡幹一件事。
那就是一個字。
幹。
具體啥你猜猜是幹啥。
那玩意的後遺症在現代來說,可以打胎。
可在古代,土皇帝就無所謂了。
隨便生,生多少也不嫌多。
反正有錢,生唄~
這附近鎮上就有個土皇帝的兒子。
那鳥人姓鞏,單名一個喜字。
俗吧?姓鞏叫鞏喜,就是為了諧音梗一個恭喜意思。
這也就是鞏軍閥沒什麽文化,孩子太多,前幾個還好,叫鞏雲聖、鞏鶴鵬的比比皆是。
到了最後,起名也懶得琢磨或者請先生起了,就隨便選個名字,直接起了得了。
鞏喜這倒黴名字就這麽來了。
要說鞏喜這人,別的本事沒有,仗著自己有個軍閥的爹,是一向欺男霸女。
他帶著幾名狗腿子,從大老遠來到了任家鎮,就是來瀟灑的。
別說是鎮上的普通百姓了。
就連當地官府的大老爺見了這廝也是點頭哈腰,生怕一個不小心被一個團的兵抄了家。
鞏喜可謂是成了任家鎮上最討厭的山大王。
這家夥,隻要出門,大家就回家休息吧,啥也別幹了,生怕惹到他。
家裏有媳婦的,別出門。
有閨女的更別想了,半大的丫頭在這鞏喜的麵前,都會被拖到府上。
鎮上就沒有不罵他的。
這天,鞏喜照常出門“微服私訪”。
今天他想了個餿主意。
他想來一招乾隆下江南的套路。
來個扮豬吃老虎,準備走裝逼打臉那套路子。
上街找茬,然後等對方要出手還沒出手時,爆出自己是大軍閥兒子的身份,嚇對方個屁滾尿流!
他這想法不錯。
同時他也是這麽做的。
沒帶小弟,也沒去都認識他的大飯店吃飯。
他去了一個偏僻的小茶樓聽評書。
聽了還沒三分鍾。
他“啪”的一聲,就將一個茶杯摔到了評書先生的身邊,險些砸到先生的頭。
當場,茶樓老板就不幹了。
你丫覺得說的不好,你就不聽走人不就得了?
那茶樓走的是聽評書免費,喝茶收費的路子。
這茶他還沒點呢,就先摔了杯子,不是故意找茬還能是幹嘛?
當下就衝出一幫人要揍這鞏喜。
茶樓夥計裏,有個小夥計,時常拿自己一個月的工資去鎮上的匯賢雅敘,也就是青樓,去瀟灑一番。
這青樓的常客,就有鞏喜。
小夥計一看找茬的竟然是鎮上的土皇帝鞏喜,當場嚇的直接跪倒在地磕起了頭。
茶樓老板一聽!
啥玩意?
這人是大軍閥的兒子?
也直接“撲通”一聲跪倒在地。
連帶著評書師傅和幾個聽書的路人,全在那磕起了頭,生怕自己小命搭進去了。
這下鞏喜爽了。
他倒是沒打人也沒罵人。
隻是覺得這種感覺不錯。
還有什麽比這樣裝逼更爽的了?他可算是明白了乾隆下江南是為啥了,感情是為了裝逼呐!
走出茶樓,他看到了一名村姑。
說是村姑有些不太準確了。
這是一名打扮樸素的小丫頭,隻不過穿的有些磕磣了,看起來就不是自己的衣服,更像是她家大人穿剩下的衣服給她又穿上的。
衣服穿著不行,比不上匯賢雅敘的小姐姐們。
可這丫頭的臉蛋兒,尤其白淨。
也不塗胭脂水粉,也不描眉打鬢,離著老遠就看著那麽的帶勁。
鞏喜是誰?
軍閥的第……xxxx房兒子!
那是什麽存在?
按清朝來說不是太子也至少是個阿哥!
他老人家來到這小小的任家鎮,還有什麽女人是他無法得到的?
那肯定是沒有了!
他直接尾隨著人家,就一路跟了上去。
那小姑娘去藥鋪開了點不知道什麽藥,然後就揣著藥包往鎮外走去了。
這任家鎮周邊的村子有三個,小姑娘前往的村子,正好就是九叔、方宇現在所在的村子,隻不過當時九叔還沒搬去。
走到一半,鞏喜體力就跟不上了。
他一天到晚除了幹壞事就是吃喝,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體,哪比得上務農人家孩子的體格?走了沒幾步他就喘的受不住了。
看到前麵小姑娘越走越遠,他直接掏出槍,朝天打了三槍!
“砰砰砰!”
震耳欲聾!
小姑娘被嚇了個半死!這可是槍聲,要人命的存在!
她回頭一看有人拿槍指著她,頓時嚇得不敢動彈了。
“別跑,你敢跑,老子就一槍打死你!”
鞏喜壞笑著,緩緩的走向了小姑娘。
這時候,來了個路人。
正是九叔的好徒弟秋生。
秋生雖然在原文中生活作風出了問題,可他骨子裏還是個喜歡樂於助人的人。
方才聽到槍聲,也不顧自己的安危,直接就順著槍聲來到了案發現場。
這一看,好家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竟然有強盜拿槍劫道?還特麽的是劫色?
擱別人可能就當沒看見直接跑了。
可秋生可不怕槍。
他的身手極好,甚至比起九叔來講,他的身手可能還能好上那麽一丟丟。
這樣一位高手,會怕槍?
更何況那鞏喜已經把槍丟在一旁,正撕扯人家小姑娘衣裳了。
抓住機會,秋生一腳踢了過去。
鞏喜昏迷,小姑娘得救。
事後,兩個當事人,小姑娘和秋生,都得知了那天劫色的人竟然是土皇帝鞏喜,怕出事,就直接躲了起來。
萬幸,秋生的臉應該是沒被看見。
但不怕一萬就怕玩意。
被非禮的小姑娘還好,秋生這個見義勇為的一旦被知道了身份,那估摸著死的就不隻是他一個人了,很有可能連帶著九叔都得被槍斃。
所以,得溜。
那小姑娘躲的挺遠,跑到佛山的舅舅家了。
秋生就難受了,他家在鎮上,而且也沒什麽親戚,他也跑不了多遠。
和九叔一說,九叔直接決定先搬到距離任家鎮最遠的李村邊上,緩一段日子再說。
所以,九叔是後來的,義莊後的那具行屍的存在,他也是不知曉的……
這才有了,後續一係列的坑爹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