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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支招

  “刑法條文中所說的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製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所謂持有毒品,也就是行為人對毒品的事實上的支配。持有具體表現為占有、攜帶、藏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持有支配毒品。持有不要求物理上的握有,不要求行為人時時刻刻將毒品握在手中、放在身上和裝在口袋裏,隻要行為人認識到它的存在,能夠對之進行管理或者支配,就是持有……”


  “持有時並不要求行為人對毒品具有所有權,所有權雖屬他人,但事實上置於行為人支配之下時,行為人即持有毒品;行為人是否知道自己具有所有權、所有權人是誰,都不影響持有的成立……”


  “對持有毒品人‘主觀上明知’的認定:毒品犯罪中,判斷被告人對涉案毒品是否明知,不能僅憑被告人供述,而應當依據被告人實施毒品犯罪行為的過程、方式、毒品被查獲時的情形等證據,結合被告人的年齡、閱曆、智力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已經是夏季了,所有提審室或者接見室的窗戶都是敞開的,梁子講解法律法規時那鏗鏘有力的聲音從提審室裏傳出。


  “媽的,神經病!一大早地跑來提審,不說點正經事,卻在那跟一法盲講法律,這不吃飽了撐的嗎?”


  隨著遠去的腳步聲,秦良玉抬頭對馬依風道:“他走了。”


  梁子將手裏的《刑法司法解釋》往桌子上一丟,轉頭對坐在他旁邊的馬依風道:“老大,你得想個對策呀,這提審室快變成法律講堂了!”


  馬依風看著空蕩蕩的屋外,他也感到非常煩悶,什麽時候開始自己的提審竟然變得跟做賊一樣了?!

  “不行的話,以後來提審,咱們帶著警隊的人過來站崗,將這提審室給包圍個水泄不通,看丫的誰再有膽敢靠近偷聽?!”梁子氣憤地建議著。


  “你以為這是犯罪現場?你以什麽理由讓警隊的警員將這裏封鎖戒嚴?”馬依風瞪了梁子一眼接著道:“再說了,那樣的話,豈不是打草驚蛇?咱們弄出那樣大的陣仗,不用偷聽,他們也知道秦明月已經招供了。”


  “可咱們每次來,他都跟過來偷聽,本來用一兩天的時間就可以了解清楚的案情,這得跑一兩個月也叨叨不明白呀!”梁子抱怨著。


  “我倒是有個辦法,隻不知是否可行。”秦良玉這時插言道。


  “什麽辦法?”馬依風和梁子異口同聲發問。


  “看守所有規定,不允許在押犯人私藏紙筆。可是上次在監室搜號的時候,我見號裏有一個叫史莉莉的藏著一支筆,所以我就想著是不是可以將我能記起來的所有與案情有關的事宜都寫下來,你們回去後再慢慢看。”


  “對呀,反正咱們每次來提審她的筆錄都需要她來簽字,這樣讓她邊回憶邊寫下來倒也省了咱們不少的事。”梁子一拍桌子,讚同道。


  馬依風沒有立即答應,他知道看守所之所以有這種規定,就是為了防止在押人員利用手中的紙筆向外界傳遞案情。


  況且自己給她提供了紙筆,她一旦不慎被人舉報或發現的話,豈不是要費一番唇舌來解釋?


  李強的耳目眾多,說不定自己還沒看到秦良玉的筆錄,反倒讓李強搶盡先機了,倒不如自己多跑幾趟看守所來提審她,慢慢了解案情來的穩妥。


  想到這,馬依風微眯雙目看向秦良玉,卻發現在秦良玉的眼神中,漾滿對自己無比堅定的支持和信任,在自己看向她的同時,她居然破天荒地扯了下嘴角露出一絲淡淡的笑意。


  馬依風這才發現自己接觸這個女孩四個多月的時間裏,這還是第一次見她笑,這笑?馬依風心一顫,這熟悉的笑他仿似在哪裏見過?

  “可你怎麽把紙筆帶進去?你們每次進去前,看守所裏的幹警不會搜身嗎?”梁子有些不放心地問。


  馬依風掃視了眼秦良玉的穿戴,發現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長袖夏裝,下身是一條黑色的長褲,腳蹬一雙市麵最為常見的拖鞋。


  最關鍵的問題是,不用撩開衣服,他也能看出秦良玉裏麵連乳罩都沒戴,這樣的話,怎麽可能會在不被人發現的情況下將紙筆帶進去?


  “雖然我來的時間不長,但我一早便已發現,除了與家人接見完的犯人會被搜身外,像我這樣提審完返回的人是不會被搜身的。”秦良玉看出馬依風的顧慮。


  “那你打算把紙筆藏哪?”馬依風沉聲問道。


  “我自有辦法帶進去便是。”秦良玉說完,俏臉微微泛起一絲紅暈。


  ————————————


  由於是李國良的班,秦良玉知道自己今天無法寫東西,而且腳上的腳鐐還沒有被取下來,稍微一動便會發出聲響驚動了外麵的幹警或室內的其他人,所以她決定等腳鐐被取下後再行動。


  帶進紙筆的事,秦良玉隻告訴了孫翊爾,本來她並不打算讓任何人知道,但是她需要有人配合藏匿起來。


  為了便於攜帶,她隻管馬依風拿了十張紙,與筆一起卷起來藏在了內褲裏。


  往回走的路上,雖然有些不適,但因為她戴著腳鐐,走路的姿態本就不自然,所以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回到監室後,她直接便去了廁所,借口讓孫翊爾給她送衛生紙的當口,將紙筆塞進衛生紙裏藏了起來。


  夜裏後半夜的崗依然是李國良當值,就在他與林妮行雲雨之時,兩天沒露麵的王偉來了。


  當看到秦良玉腳上的腳鐐時,王偉第一反應就是秦良玉的案件判下來了。


  “秦將軍,你怎麽被戴上腳鐐了?案子判下來了?”


  因為據王偉了解,凡戴上腳鐐的人一般都是這幾種情況:第一、重刑犯關押進來時;第二、對已被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犯人;第三、在押期間有行凶、脫逃、自殺等危險的人犯。


  這秦良玉怎麽看都不像是第一和第三種情況,那就隻有一種可能就是她的案子已經判下來了,而且是死刑。


  想到這種可能性,王偉心裏一陣難受,不自覺地想起自己生前最後的那段日子。


  秦良玉明顯感受到王偉發自真心對自己的擔憂,笑著對他說:“不用擔心,不是你想的那樣,我隻是一時氣憤將外間的獄卒給打了。”


  王偉以為秦良玉在安慰自己說笑的,但看她神情又不像,納悶地問:“你打了外麵的幹警?你、你真的打了他們?”


  秦良玉哭笑不得:“是啊,我為何要誑你?”


  “秦將軍,你怎麽能打了他們呀,你知道現在你是屬於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這一旦把事情鬧大了,將來你的案子宣判的時候極有可能會給你加上一條罪名的。你可真行!”


  說完,他小心地稍稍靠近了下秦良玉,審視了她周身上下,見沒有什麽傷,這才問:“你沒什麽事吧,沒有吃虧吧?”


  “我哪裏有吃虧?倒是他們被我給狠狠地教訓了一番。”秦良玉安慰王偉道。


  “沒事就好,嚇死我了!”王偉這才重新退回廁所裏。


  “你這兩天去了哪裏?”自從剛子死後,王偉就一直沒有露麵過,秦良玉有些好奇這個鬼魂都在忙些什麽。


  “我這兩天去了譚民寶的家,我發現在他的枕頭裏放著廖婷婷被殺當日穿過的內衣褲,雖然時隔十年之久,相信還是能從那內褲上提出廖婷婷的DNA的。”王偉道。


  “現在看守所裏被李強收買的線人尚不知有多少,每次馬依風來提審我,總有個人在偷聽,連帶你的案情也無法詳盡陳述給馬依風聽。”秦良玉將這兩天裏發生的事講給王偉聽。


  “我管馬依風拿來了紙筆,明天開始我準備將你我二人的案情通過書寫的方式讓馬依風了解清楚。”


  “所以,從明晚開始,我需要你的協助來完成此事。”


  秦良玉知道鬼魂可以抑製人的思維和行動,想不被人發覺,她現在唯一可以依靠的隻有王偉了。


  “好的,你放心吧秦將軍,從明天開始,不管白天還是晚上,我都會守在你身邊,直到你把筆錄做好。”


  第二天是老郭的班,閔衛接崗後,直接向女監室的窗口走來,看到秦良玉的腳鐐,他眼裏流露出一絲不忍,然後就進了辦公室去打電話。


  沒一會兒,走廊響起哢哢的高跟皮鞋聲,小吳來了。


  “秦明月。”小吳打開女監室門後衝秦良玉喊。


  “到!”秦良玉抬頭看了眼趾高氣昂地站在門口的小吳,然後慢慢起身向外走去。


  “到辦公……欸……我說,你這人,我這話都沒說完,你怎麽就進去了?!”


  小吳氣急敗壞地在女號門口喊,一邊喊一邊將女號監室門鎖上,緊跟秦良玉身後來到辦公室。


  在勞動號的幫助下,小吳將秦良玉的腳鐐取下,送秦良玉回監室前,她擺出一副清高的嘴臉,言辭激烈地教育了番秦良玉才送她進去。


  犯了這麽大的事卻隻戴了一天多的腳鐐便被取下,這種情況還是自建所以來頭一遭。


  在所有人詫異的眼神注視下,秦良玉邁著輕快的腳步返回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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