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心中再無江湖!
一口綠蟻酒下肚,我感覺,自己好像吞了一口火焰一般,胃裏暖暖的。
腦子裏也暈暈乎乎的。
這種感覺,還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感受到,就是喝醉嗎?
怪不得那些江湖豪客,都喜歡喝酒,原來喝酒的感覺,是如此之好。
結果,正在我喝了兩杯綠蟻酒之後,碰巧見到一個女子在鄰桌笑。
女子臉上的那兩個酒窩,比我手中的綠蟻酒,還要更加醉人。
甚至,我感覺,就算這個酒館裏麵最上等的女兒紅,也不及這個女子臉上的酒窩醉人。
看到這個淺笑嫣然的女子這一刻,我的心中,再無江湖。
然後,我一口將整壺綠蟻酒,全部飲下。
我不準備去闖蕩江湖了。
因為,這個女子臉上的酒窩,要比我所憧憬的江湖,更加動人。
為了討得這個女子的歡心,我將剛剛買的這柄劍,給退了回去。
然後,我用這十五兩銀子,去平安城的胭脂水粉店裏,買了一盒胭脂。
十五兩銀子的胭脂!
雖然,在胭脂水粉店裏,這盒胭脂,算不上什麽上等,但是,這已經是我所能拿出來的極限了。
我想,那個不施粉黛的俏麗女子,在臉上塗上這個胭脂以後,那兩個酒窩,一定會更加的醉人。
手裏緊緊的攥著這盒胭脂,我快步跑回了酒館。
可是,等我返回到酒館的時候,卻是發現酒館一片狼藉。
好似在這個酒館裏發生了什麽劇烈衝突一般,桌椅板凳灑落一地。
酒館裏的這些江湖豪客,在這一刻,都是心有餘悸的表情。
而那個臉上帶著酒窩的女子,卻是已經不見了蹤影。
我以為那個女子離開了,心中很是失魂落魄。
因為,我怕我這一生,再也見不到那個女子了。
可是,通過這些江湖豪客的談論,我這才知道,是陳家的某個子弟,在路過這個酒館的時候,無意之間,看到了那個臉上帶著酒窩的女子。
然後,陳家子弟就派出了手下,將這個女子,給直接搶走了。
並且,那個陳家子弟還還揚言,要將這個女子送給陳家家主,納為一房小妾。
酒館裏麵,之所以會是一片狼藉的景象,是因為,那個女子不甘被陳家家主納為小妾,女子想要逃離,和陳家手下交手所致。
不過,讓人感到萬分惋惜的是,這個女子的武道實力低微,反抗不了陳家那幾位凶狠的手下。
在交手了不過兩個回合之後,這個女子,就被陳家的一個手下擒住。
然後,陳家的那位嫡係子弟,就抱著女子,揚長而去。
當我從這些江湖客的口中,得知這個消息之後,我感覺自己的腦子,一下子就猛然炸開了。
因為,我知道這個陳家。
陳家,是平安城裏,實力最強大的家族之一,掌握著整個平安城的漕運和青樓畫舫。
甚至,還有人還將這個陳家,戲稱為陳半城。
這個稱號的意思,就是陳家掌握了一半的平安城。
這句話雖然聽起來有些誇張,但是,卻是鐵一般的事實。
就算我這個酒館裏卑微的店小二,也聽過陳家的威名。
由此便可知曉,陳家的實力,是多麽的恐怖。
而陳家在這些年間,之所以能發展的這般強大,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便是因為陳家家主的武道實力。
三品之境後期!
俗稱千人敵!
就算是放眼整個平安城,陳家家主三品之境後期的實力,都是鳳毛麟角般的罕見存在。
就算是平安城的城主,在見到陳家家主的時候,也需要以禮相待,不敢有絲毫的怠慢。
而這個陳家家主,聞名全城的地方,除了他那強大無匹的實力之外,就是他非常喜歡納小妾。
據我所知,在這些年間,陳家的這個家主,已經納了三十七房小妾了。
在這三十七房小妾中,有些小妾,是心甘情願的,她們想要攀附上陳家的家主,享受榮華富貴。
可是,還有一部分小妾,卻並不是心甘情願的,而是被陳家強搶過來的。
關於這一點,平安城裏的很多家族都知道。
但是,卻沒有人敢管這個事情,更不會有人替那些女子出頭了。
因為,沒有人敢得罪陳家,更沒有人敢得罪陳家家主。
即便是平安城的城主,對於陳家多次強搶民女的事情,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去管這件事情。
而現在,那個讓自己沉醉的女子,就被陳家給強搶了過去,要成為陳家家主的第三十八房小妾。
放在以往,如果我聽到陳家子弟強搶民女,我根本不敢管。
因為,我隻是一個尋常的普通人,別說是踏足武道九品了,就連最基礎的武徒都不是。
甚至,因為我窮困潦倒、饑寒交迫的緣故,導致我的身體素質,比尋常普通人都遠遠不如。
以我的實力,如果敢管這種事情,陳家隨隨便便派出一個家奴,都能將我給直接斬殺。
但是,在得知那個女子被陳家搶走之後,我紅了眼。
所謂的理智,在這一刻,全部都已經消失了。
我發了瘋一樣的跑到了陳家門口,想要衝進陳家之內,將那個被陳家強搶的酒窩女子,給救出來。
然後,陳家的一個護衛,直接將我擊倒在地,打斷了我的一條腿,將我扔到了一座破舊的山神廟。
他們想要活活的餓死我。
而我的心,早就已經死了。
我無法反抗陳家,我也救不了我心儀的女子。
我恨無能的自己。
我更恨這個該死的世道。
這個世道,弱肉強食,有實力者,就可以為所欲為。
而沒有實力的人,就猶如案板上的一塊魚肉,隻能任其宰割。
在這個世道上,很多人隻是沒有尊嚴的活著,就已經拚盡了他們全力。
。。。。。。
我傾家蕩產買了把劍,準備喝完酒,就浪跡江湖。
碰巧你在鄰桌笑。
從此,心中再無江湖。
可造化弄人,當我賣了劍,買了胭脂,想要送給你的時候。
你卻被人擄走。
而我瘋了一般想要救你,卻被人打斷了腿,像扔一條死狗一般,被人扔到了一個破爛山神廟。
等待著我的結局,就是無比淒涼的死去。
而無力反抗的你,隻能成為那個人的第三十八房小妾。
。。。。。。。。
Ps:求一下訂閱,月票,打賞,小弟以後天天萬更,懇請諸位讀者老爺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