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 爭搶(4)
可是兩個小奶包吵來吵去,真的隻是互相鬥氣那麽簡單嗎?
其實也未必。
說到底,慕晚晴很多難以理解的問題,歸根究底,還是因為她作為一個成年人,與兩個小奶包作為孩子的思維方式不一樣。
說簡單一點,就是三觀不同,自然就形成了觀念代溝,這種情況下難以理解實在是太正常了。
就好像現在的很多年輕人,也很難理解老一輩人的許多觀念一樣。
小孩子的思維方式更是天馬行空,很多時候甚至都沒有邏輯和基礎,還總是會時不時地冒出一些奇怪的堅持和執著,再有童心和耐心的大人都沒辦法理解他們。
而反過來說,站在臣臣和北北的角度上,可能有的時候也很難理解慕晚晴的想法。
就好比眼下的這件事,兩個小奶包都覺得自己是對的,而對方的行為則是錯的,可是偏偏,他們自己互相爭論,誰都沒有辦法打敗或者說服對方,更不願意白白受這種被冤枉的委屈。
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想要找一個“公平”的裁判,來評價自己和對方的行為對錯,這實在太正常不過了。
而且,這個“裁判”還不太好找,必須是他們兩個人都能夠認可、無條件信任的人,否則其他人即使做出了裁決,也沒辦法讓他們兩個人都認可。
從這方麵考慮,裁判的人選無疑是非慕晚晴莫屬的。
更準確的來說,是除了她以外,其他人都不行。家裏的保姆傭人不行,甚至是連還沒有回家的容尉都不行。
原因也很簡單,有兩個方麵。
一方麵是因為這件事的對錯本身,就和慕晚晴息息相關,她既是當事人,又沒有直接介入到事件對錯當中,甚至還非常了解事情經過,可以說是再適合不過了。
而另一方麵,則是因為她身份特殊,深受兩個小奶包的信任。
不管是北北還是臣臣,都非常堅定地相信她會支持自己,而且能夠做到公平公正。
有了這樣的信任基礎在先,慕晚晴不管做出什麽樣的裁判,兩個小奶包都更能夠接受,不會輕易產生質疑。
兩重原因考慮下來,不管是從哪方麵看,慕晚晴都無疑是“裁判”的最佳人選,連容尉都沒有她這樣的先天優勢。
當然了,這些都隻是邏輯方麵的考慮。
但小孩子的思維卻是不講邏輯的。
以兩個小奶包的直線型思維,在他們互相吵架鬥氣、然後拉裁判的過程中,根本就不會考慮這麽多,一切都隻是本能行為而已。
正因為兩個小奶包都對慕晚晴感情深刻,又十分親近和信任她,所以,他們自然而然都會想將她拉到自己的陣營裏,與自己統一戰線。
這就好像小孩子們互相吵架,如果身邊有其他小夥伴,雙方都會想把小夥伴拉到自己這邊,不跟對方玩一樣。
放在眼下這種場景,被雙方爭搶的小夥伴變成了更加親近的媽咪,那意義就更加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