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別
那天發生的事情,對於我們來說,來得十分突然。
那天是1992年4月12日,我記得那天好像是星期三,我和華小月本來都在學校上課,不料在上午第二節課時,我被班主任王老師叫出了教室。
王老師告訴我說:「今天你不用上課了,你現在就回教室去把書包收拾好,然後跟四班的華小月同學一起,馬上回福利院去。」
我感到莫明其妙,雖然看見王老師表情有些嚴肅,還是大起膽子問她:
「為什麼我們今天不用上課?」
王老師說:「我也不是很清楚,剛才福利院打電話到我們學校來,說有急事,叫你們馬上回去一趟。」
我納悶不安地在教師辦公室里等了兩分鐘左右,就看見華小月進來了。
王老師看見她來后,又對我們說:「你們現在都不要多想,一起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啊。」
華小月沒有多問,看了我一眼,默默轉身離去。我遲疑一下,也跟著出了辦公室。
這一次,我倆沒有像以前那樣假裝不認識,在下樓梯時,我問華小月:
「你們的洪老師跟你說什麼沒有?為什麼我們今天不用上課?到底出什麼事情了?」
華小月不答,只是低著頭快走。
我碰了一個冷釘子,心裡有些不快,又說道:「其實你不說,我也猜到了,一定是昨天我不小心碰壞了福利院音樂室的那個窗戶玻璃,被你告訴了江老師吧?」
「你不要把人想得這麼壞,誰告你的狀了?」
「那為什麼你和我要一起回去?」
她回過頭來看了我一眼,遲疑了一下才說道:「老師沒跟我說,我哪裡知道。」說完又掉頭繼續走路。
「哼,昨天只有你看見我弄壞了那個窗戶玻璃,不是你告的狀是誰?」
「隨你怎樣想,反正我不是你說的那種人。」
「就算不是你親口告的狀,也一定是你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別人,然後別人去告了我的狀,所以福利院才會叫我們一塊回去當面對質!」
「懶得理你。」
「哼,敢說不敢認!如果真是這件事情的話,我遲早會查明是哪個陰險小人告了狀的!」
她不吭聲,只是加快了腳步。
我跟在她的屁股後面,恨恨地盯著她的後背。如果不是在學校,我真想上去打她一拳!
就在我胡思亂想,猜測到底是誰告了我的狀時,她忽然停下腳步,回過頭來看著我。
我心裡一突,雖然她是女生,但她比我長得高,見她突然停下來冷眼看我,心裡不禁有一點畏懼。
男生如果打了女生,不但要被老師批評,而且還會被人說男生欺負女生,但如果男生跟女生打架時,男生反吃了虧,那可丟人了!
我正戒備地看她,不料她卻小聲對我說道:
「我猜測會不會是有大人到我們福利院來了?」
「大人去幹什麼?」因為我滿腦子都是弄壞了我們福利院音樂室那個窗戶玻璃的事情,所以被她的話弄得有點發懵。
「可能是有大人想收養我們其中一個吧?」
我吃了一驚,隨即恍然大悟道:「你怎麼不早說呀!一定是這個原因!」
「我為什麼要早說?我們老師也沒告訴我到底是什麼事情,是我自己瞎猜的。」
我哦了一聲,心裡暗忖:「可能真是這樣的!一個窗戶玻璃被弄壞了,就算福利院的老師知道了,也不至於專門打電話到學校來通知我們回去對質。」
想到我們兩人中間其中一個,今天可能會被人收養,我的心裡又是忐忑又是激動。
我不知道兒童福利院的其他孩子們心裡是否都跟我一樣,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會被一雙好心的夫婦收養並帶離福利院。
之所以會有這個願望,除了每個孩子內心深處都渴望有一個真正的家以外,還有一個原因:兒童福利院的環境,並不適合每個孩子成長。
因為兒童福利院里的多數孩子,不是智力有障礙,就是身體有某種殘疾,作為一個身體健康、智力正常的孩子,當然不願意跟他們永遠生活在同一個大院里。這樣說,並非我是一個冷漠的人,我雖然有同情心,但並不代表我喜歡和有耐性跟他們作伴。這就好比一個正常人,不願住在精神病院里一樣。
我記得每次在有意願收養我們的大人到來之前,負責照顧我們生活的阿姨就會悄悄跟我們講:「你們待會一定要好好表現,要有禮貌。如果表現得好,你們可能就有真正的家,有爸爸媽媽了。」
阿姨給我們說這些話時,我們雖然大多沉默不語,內心也有些莫明的不安,但其實也在暗暗期盼,自己會是那個被看上的幸運兒。
所以每當有陌生人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來問我們問題時,我們都會儘力表現自己。除非我們跟對方沒有眼緣,或者看出對方家境較困難,心裡不願被其收養,才會故意表現不好。
出了學校后,我們雖然仍像以前一樣,分開了一點距離,但我們分開得並不遠。她在前,我在後,我們之間只相隔了五米遠。
一路上,我的心裡都很不安。老師雖然叫我不要多想,但我卻一直在胡思亂想。
「這次會是什麼人想要收養我們福利院的孩子呢?」
「那家人是想要男孩,還是女孩呢?」
「我可能不會被看上吧,就像以前一樣,雖然每次有大人問我問題時,我都會儘力表現得很有禮貌,但過了幾天後,當大人再次來到福利院時,被收養的總是其他孩子。」
每次「競爭」失敗后,我雖然表面上故做不在乎的樣子,但心裡其實有一種說不出的失落感,並且每失敗一次,心裡都會加重一分自卑感。
看著華小月的背影,我又有一種不好的預感:可能我又會失敗,她被人家看上了,而我像個永遠也沒人要的孩子一樣,繼續生活在福利院里。就像華周一樣。
華周也是一個男生,當時已經十四歲了,已經過了被人收養的最佳年齡。
那些大人都想收養年紀小,長得比較好看,身體健康,並且智力正常的孩子。
一路胡思亂想,終於回到了福利院。
我本來以為這次只有一對夫婦來挑選孩子,並且主要競爭者是華小月,但到了福利院后,我才知道這次一共來了兩對夫婦。
而被他們挑選的,除了我和華小月外,還有華周、華小芬、華芙蓉三人。
華小芬、華芙蓉都在我們小學讀書,華小芬在五年級,華芙蓉在四年級,只有華周是初中學生。還有一個在中學念書的華正月沒有出現,可能因為她已經在上高三年級了,年齡太大,所以不用見面了吧。
跟以前一樣,在跟那些大人見面之前,阿姨又偷偷叮囑了我們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我雖然低頭答應,但明顯信心不足,聲音小得跟蚊子叫似的,讓阿姨很不高興。
但這次結果卻出乎我們的預料,我們五個人被挨個叫到辦公室去,在福利院的兩名工作人員陪同下,跟那兩對夫婦面對面地進行了一些簡單的問答后,在快到中飯時間時,我和華小月兩人又被叫到了辦公室里。
其中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我們,我被那對年紀較大的夫婦收養了,而華小月被另一對看上去穿著稍稍講究一些的夫婦領養了。剛才他們已與福利院簽訂了寄養協議,同意將我們先帶到他們的家庭寄養半年,半年後再視情況確定是否正式領養。
談完話后,那對同意收養我的夫婦,也就是我現在的父母,立即帶我回到我的卧室,幫我收拾了我的所有個人物品后,就領著我離開了華城福利院。
我們直接去了長途汽車站,在一家車站小館子里吃完麵條后,當天下午就乘車離開了華城,經過近五個小時的顛簸后,便到了我現在居住的這個縣城。
就這樣,在我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我被人收養了,並與華小月從此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