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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買馬

  李俊在村裏的敲鑼打鼓一通發誓之後,總算是換來了文秀的原諒。不過也不算原諒,因為文秀沒有口頭承認她原諒他了,而是他們家的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他上一次離開之前。他每日負責接送孩子上下學堂,幫幫王燕青和張恒管管作坊裏的事。至於他和文秀之間的情感,卻有一種叫做“尷尬”的情緒橫亙在兩人中間。


  但是,鄉下人的生活,不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嗎?兩口子之間,哪兒又不鬧鬧別扭的?感情感情,總是要吵上一吵才完美的。


  李俊覺得,這種日子很不錯!

  反正,他最初的目的是達到了。至於其他的,來日方長,慢慢來,他一點都不著急,總有一天,他總會感動她的。


  臘月初六這天,王燕青家的新房修好了,把茅草棚裏的家具都搬回了新家裏,夫妻倆也從文秀家搬了出來。


  一個月的借宿,夫妻倆感念萬分,但也倍加增進了兩家人的關係。鄰裏之間的情誼,不似親人勝似親人。


  王燕青家的喬遷之宴沒有大肆鋪張宣揚,不過擺了四桌酒席,請了爹娘和幾位兄嫂以及文秀一家等人。


  宋曉月挺著大肚子,年後就要生產,張氏和文秀一大早便去幫忙,準備中午的飯食。幾個婦人忙了一上午把飯菜做好,王家的人才姍姍而來。來之後也沒人幫忙搭把手,一個個跟老爺夫人似的全往桌上一坐,抬起筷子便開吃。


  王燕青心裏也添堵的厲害,但顧念他們是自己的家人,硬是忍了下來,紅著眼向文秀她們千謝萬謝。


  中午這一頓,總算是對付過去了!


  王家人走之前,幾位嫂嫂是雁過不留毛,將中午剩的肉菜也一並帶走了,臨走時還說了幾句尖酸刻薄的話,簡直是不要臉至極。宋曉月再能忍,最後也沒忍住,好好地大喜日子,還是哭了。


  文秀和張氏無可奈何的搖頭,她倆都是外人,沒資格參與王家的家事,兩人對視了一眼後,文秀率先道:“月娘,你別氣了,新房修了,孩子也快生了,日子肯定會越過越好。你看看我,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勸人總是用蜜糖,哪兒敢用黃連?文秀若是把原身已死的信息泄露給宋曉月,即便她不被嚇瘋,也會直接絕望。


  張氏聞言,也是連連附和,“可不是?咱們啊,這日子還多虧了文秀。但是瞧瞧一年多以前,她過的啥日子?咱們要往前看,想想將來,那些不省心的人,惹不起咱躲得起,離遠點就是。”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宋曉月終於止住了哭聲,愛憐的摸著圓鼓鼓的肚皮,重重的點了點頭。


  秀娘說得對,別人曾經笑她是下不出蛋的母雞,可是她的孩子快要出生了;王家的人想要餓死凍死他們夫妻,可是他們分出來不到一年就修新房了。如今王燕青跟著文秀做工,日子總會越過越好了去,她難過什麽?即便難過,但難過的人也不該是她才對。


  宋曉月想通之後,喜笑顏開的同文秀幾人說著話。晚飯時分,也是重新讓王燕青買了酒菜,招呼大家又吃了一頓。


  初七一早,文秀去了一趟鎮上,目的很簡單,她要買馬車。近些日子,各種生意賺的錢已經足夠她買普通馬車好多輛了。如今天是越來越冷,遇到下雨下雪就沒法步行,她又坐不慣牛車驢車,那就買輛馬車好了。


  文秀是做生意的能手,上輩子對電腦和汽車也很有研究,但是,麵對這時代的“寶馬”,她卻是遲遲下不去手。


  這馬,該怎麽挑呢?


  馬販們拉著自己的馬都稱好,張口就是滿嘴一通誇,哪怕是一匹風燭殘年的老馬,也能被他們吹的“此物隻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回見”。


  文秀最是不信吹噓的厲害的東西,紛紛搖頭拒絕。


  馬販們見她搖頭,幹脆起了“互踩”的 的心思。


  “姑娘,你別瞧這馬沒精神,它這是起早了鬧脾氣呢。你若不信,我帶你去馬場溜一圈,騎上試試就知分曉了。”


  “姑娘,別聽他瞎說,一看他那馬就是懶骨頭,光吃不幹活兒,你買過手保準虧。買我的馬,這馬吃得少,又肯幹活兒,保準買到就是賺到。”


  “嘿,我說張三,你幹啥呢?”


  “李四,我跟這位姑娘推銷我的馬呢!”


  “有你這馬踩低我的馬的?”


  “有嗎?”


  “你信不信我跟你單挑?”


  “誰怕誰啊?來就來!”
……

  兩個馬販因為搶奪客源,玩了手段之後,竟然掐上了。


  文秀絲毫不覺得這是自己引起的,也並沒有看熱鬧的意思,回頭看了一眼二人,搖了搖頭,轉身離開。


  文秀一走,看熱鬧的人直接把兩個馬販給圍住了,熱鬧聲一浪蓋過一浪,像是兩人真的打了起來。


  李俊跟了她一路,見她打算買馬車卻又毫無半點頭緒,最後還引得兩個馬販打了起來。若是自己再不現身幫忙,她在鎮上逛一天也不見得能把馬車買到。


  “阿秀,你要買馬車,不如直接去馬場吧!”


  文秀聽見熟悉的聲音駐足,抬頭便看見李俊挺拔的身姿站在自己不遠處,正一臉溫柔的看著自己。她眨了眨眼,挑眉道:“馬場?”


  李俊“嗯”了一聲,大步走到她麵前,全然不記她早上死活不要自己跟著的尷尬,眸光精亮的道:“嗯,馬場。馬場的馬什麽等級的都有,像鎮上這樣的馬場,一部分供給大戶人家拉車,一部分供給驛站。”


  文秀不是沒想過馬場,不過聽說去馬場挑馬的人都非富即貴,她一個“鄉野村婦”純粹就有幾個銀子,而這些銀子的總數還不足富貴人家的百分之一,她又有什麽資格去馬場挑馬呢?她願意掏錢,也不見得別人會賣給她。


  李俊不是不知道她的身份,他既然提議讓她去馬場,那麽,他是打算向馬場的人表明他自己的身份?

  興許是了,要不然,別人不會讓他們倆去挑馬的!

  文秀不置可否,卻是跟著李俊步行去馬場。


  和平鎮需要馬匹的數量不多,供給有限,所以馬場並不大,就建在最東麵。從熱鬧的集市穿過去,一直往東走,大概走兩刻鍾便到了。


  集市的喧嘩熱鬧隨著版腳步聲的遠去,鋪滿青石板的巷子越發安靜。快要走到馬場的時候,巷子裏就隻剩下文秀和李俊兩人的腳步聲了。


  兩人走到馬場門口,李俊熟門熟路的便率先走了進去,隨後便有小廝來恭迎,貌似還跟他挺熟,臉上賠著笑,嘴裏說著客氣話。


  文秀跟在他身後,一邊走一邊打量馬廄,離李俊稍微遠了一些,他與那小廝的對話斷斷續續的飄進她的耳朵裏,聽不太真切。不過,很快,那小廝便跑到了她跟前,恭敬的道:“恕小人眼拙,不知文老板親自上門挑馬。不知文老板想要什麽樣的,您說,小的帶您去馬廄裏挑選最好的。”


  文老板?


  文秀看了一眼一臉笑容的小廝,抬頭望向前頭已經走到馬廄門口,撫摸著駿馬的李俊。這混蛋,他知不知道“人怕出名豬怕壯,死豬不怕開水燙”這句話?她根本就不想暴露自己好吧?要不然,她同馮記布莊以及如意樓合作的生意,她完全可以要求對方推廣自己的名號,而不是如此低調了。


  放眼整個和平鎮,知道月月舒的人不少,知道十三香的人也不少,知道火鍋店的人也不少……可是,知道這些創造發明這些東西的人叫文秀的有幾個?

  “文老板……”


  小廝見她不出聲,又恭敬地喊了兩聲。


  文秀晃過神來,心裏罵了李俊兩句,隨後回道:“我用來拉馬車,你看著挑兩匹好的給我看看,我再從中挑一匹即可。”


  “好的,請稍等!”


  小廝去馬廄裏挑馬,文秀則疾步走向李俊。她剛要出聲時,卻見李俊轉過身來,搶先一步說道:“你不要生氣,我隻是想把你的名號打出去。等你的名號能震驚四座時,你手下的生意便該往京都發展了。”


  “我已經打算往京都發展了,而且正在籌備。”


  “那又如何?你以為,憑著默默無聞的你以及馮家能在京都站穩腳跟?”李俊這話猶如一盆涼水,卻又醍醐灌頂,他道:“京都大大小小的產業背後,誰沒有個靠山?你的東西再好,百姓們再喜歡,可京都是天子腳下,貴人如雲。如果沒有名氣和強大的背景做靠山,你會有源源不斷的麻煩。你每日都會為麻煩而焦頭爛額,你覺得你還會有精力去照顧那些生意?”


  “不可以?”


  “不是不可以,至少,現在不可以!”


  李俊的話很現實,但卻又是真理,京都貴人如雲,隨便一塊瓦片掉下來砸中的都可能是皇親國戚、富商巨賈。像文秀這樣的無名小卒想要現在在京都站穩腳跟,拓展生意,實在是難如登天。


  除非……

  不過,他不想讓她跟自己扯上關係,他怕自己的身世最後會連累她。所以,她的生意不與“李將軍”扯上關係,將來即便有變故,她也能保全她的一切。


  所以,她需要名聲,強大的呼聲和影響力。有了這兩樣東西護航,進京之後再攀交貴人,那麽,這條路便容易走多了。


  李俊的身世是他心中的痛,也像一個不定時炸彈,指不定什麽時候突然就炸了。所以,即便他想保護她一輩子,但是,他不知道自己最後能不能活著陪她走完人生這幾十年。所以,他考慮的東西更多更遠,卻是不知道文秀能不能理解。


  兩人正說著話,小廝便折回來了,手裏牽著兩匹馬,一匹黑色,一匹棗紅色。兩匹馬差不多高,差不多壯,鬃毛冗長,毛發油亮,馬鼻噴著熱氣,有一搭沒一搭的抬著馬蹄、搖著尾。


  嘿嘿,兩匹馬都挺不錯。


  文秀左看右看,兩匹馬各有特色,一時間難以抉擇,繞著兩匹馬走了一圈後,看著李俊道:“你說哪一匹好一點?”


  李俊看著她寵溺的笑笑,“隨你喜歡。若是都喜歡,咱們兩匹都要了。”


  “買兩匹做什麽?”


  文秀話雖如此,但最後還是把兩匹馬都給買了下來。她實在是有選擇糾結症,隻要一“犯病”,她就得全部買下來。


  這兩匹馬貴,一共花了三百二十兩銀子,還是用來最普通的拉車,偶爾也能跑跑路這種品類。文秀付錢的時候有些肉疼,一個勁兒的往特供驛站使用的馬廄處張望,她真的特想看看,那些馬的價位是不是得在自己買的單價後麵加上一個零?


  小廝請賬房先生開了收據,拿著收據又在馬場裏跑了一圈,這才把買馬的手續給辦齊了。管事今兒個不再,所有稍微麻煩了一些。他辦好手續遞交給文秀,一個勁兒的賠不是。他沒說累,文秀卻是聽累了。


  小廝是個圓滑伶俐的,直到把文秀和李俊送出了馬場,目送兩人牽著馬走遠了,他才折回去。他們做的是提成生意,賣掉一匹馬那是有提成的,更何況,買馬的顧客很可能是回頭客,待人更是用心了幾分。


  如果文秀知道馬場的管理模式是采用“提成”,實行“多勞多得”,說不定她會想要見見這位管事是何許人也。


  文秀和李俊牽著馬又回到了集市,不過這時候的集市都逐漸散場了。之前的兩個馬販也不知去向,兩人的搏鬥最後怎麽樣也不得而知。


  兩人回到集市後,直接去買了車廂。文秀向來低調,選的也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木料,不過外表普通但內有乾坤,她把車內的杌子鋪上了厚厚的棉花軟墊,坐上去不會磕屁股,雖然有些輕晃,但軟軟的卻很舒服。


  李俊見她買馬的時候掏錢有點小“糾結”但買車廂卻淨是撿好的挑,不由得多看了她兩眼,還真是“低調”。他現在都有些懷疑,把“文老板”的名頭給她宣揚出去,這做法到底對不對。


  文秀在專門出售車廂的店裏又花了幾十兩銀子,將棗紅色的馬套上車廂後,她為難的看著黑馬。她要怎麽把這匹馬給弄回去?

  李俊見她盯著黑馬,便知道她在想什麽,喊了她上車,隨後將黑馬綁在了車廂後麵,自己坐上車,趕著馬車走了。


  前麵的馬車一走,黑馬也跟著抬了腿,不急不緩的跟在馬車後,神情很是愜意,像是在慶幸自己是“自由身”,棗紅馬卻幹上了活兒。


  文秀坐在屬於自己的馬車裏,一來心靈上得到了滿足,二來早上實在是起的有些早,坐在馬車裏,很快便昏昏欲睡。


  當李俊趕著馬車,身後還有一匹烏黑油亮的黑馬一起回村時,村裏的人都沸騰了。村裏沒事兒的人都跑來湊熱鬧、看新鮮,紛紛伸手想要摸一摸馬兒。但見馬兒抬蹄,“哼哼”兩聲,卻又嚇得連忙縮回了手。


  現如今,村裏麵百分之六七十的人都跟著文秀混飯吃,大家夥兒見文秀買馬車了,一個個都笑眯眯的說著恭維話。


  村裏又年長的大嬸,瞧著馬富貴,笑著打趣李俊道:“小三兒,你小子可真是好福氣,這輩子娶了文秀,逐日發達,命好呢!”


  李俊對著外人笑不出來,但也不忍拂了別人的善意,特為難的扯了扯嘴角,點著頭道:“五嬸兒說的是,是我的福氣。”


  “這小子,還真是會順杆兒爬。不過啊,文秀是旺夫命,這一點毋庸置疑。”


  “對對對,旺夫命,旺夫命!”
……

  村裏的人越說越遠,卻是聽的車廂裏的文秀嘴唇抽搐。自己還真是時來運轉,“克夫”命成了“旺夫命”,這都趕得上“批命”的了。


  文秀沒打算掀開簾子同大夥兒說話,實在是人太多,鬧哄哄的說的她腦袋疼。她往車門口挪了挪,壓低了聲音道:“李俊,趕緊回去了。”


  “哎!”


  李俊應了一聲,又扯著嘴角,似笑非笑的同眾人客氣了幾句,便趕著馬車往回走。


  一眾看客們望著馬車和駿馬,滿臉羨慕,這兩匹馬得多少錢啊?他們這輩子,隻怕是沒有那富貴命來買一輛了。


  李俊把馬車趕到自家院子裏後,桐桐便歡喜的爬上了馬車,在車裏玩兒的不亦樂乎,隨便誰哄都不下來。最後李俊沒轍,解了車廂,把馬拉到外麵去吃草,桐桐覺得無趣了,這才不高興的下了車。


  文秀原本是出門喊李俊吃飯,誰知卻看見他一個人似乎在笑,但又不是特別像。她狐疑了半天,走過去問道:“你撞鬼還是吃錯藥了?”


  李俊看見文秀,很自然的便笑了出來,心中納悶兒不已,但又無跡可尋,老實交代道:“我練習笑呢。”


  “練習.……笑?”


  “嗯!”


  “然後呢?”


  “學不會。”李俊回答的一本正經,卻是將文秀給逗樂了。但是,下一秒她卻笑不出來了,因為,李俊長臂一勾,將她摟進了懷裏,吻上了了她唇,好半天才放開她,然後才笑著說道:“隻有在你麵前,我才表現的如此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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