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其他小說>我不求仙> 第三百七十八章 南疆驚變(三)

第三百七十八章 南疆驚變(三)

  豺狼精哈哈大笑:「聖姥這法子實在是妙,那幾個小國、部落,原本就有吸食煙草的習慣,卻是南疆多雨潮濕,吸食煙草不僅可以驅趕蚊蟲,還可以振奮精神。咱們這忘死丹與精美的煙管傳到他們身邊,必定代替煙草成為他們的最愛,甚至不需要我們暗中在飲水中下忘死丹,他們就乖乖歸順聖姥門下。要知道,在飲水中下忘死丹其實是極浪費的,研磨成粉末后的忘死丹很多都沉到井底,或隨著流水飄走了。」


  萬毒聖姥懶洋洋地道:「雖然這化屍草種植收割並不難,產量也高,但也該節儉一點,今後需要忘死丹的人口只會越來越多。」


  所謂越來越多之意,自然是被萬毒聖姥征服的國土、人口越來越多。


  豺狼精沒口子地道:「聖姥天縱奇才,想那大李朝,人口有數億萬,要讓他們人人都吸食上忘死丹,的確不容易,咱們還需要開墾更多的化屍草田才行。」


  萬毒聖姥的眼睛在口罩后盯著豺狼精,淡淡地道:「你這幾日總是有意無意在我面前提大李朝,可是想借我之手入侵李朝,殺了郭大路為你報仇?」


  豺狼精被萬毒聖姥一言揭穿小心思,嚇得連忙跪了下來,磕頭如搗蒜:「聖姥饒命!聖姥饒命!」


  萬毒聖姥淡淡地道:「我要你的命做什麼?只罰你停十天的忘死丹。」


  豺狼精全身都在顫抖,他不怕死,甚至不怕自己的元丹被奪,永生永世入不了輪迴,卻怕這十天沒有忘死丹的日子!

  萬毒聖姥看著那一望無際的化屍草田:「豺狼精,你這蠢材,怪不得敗在郭大路手下。你也不想想,這忘死丹、化屍草出自郭大路之手,他必然有解此毒的方子,我們如果冒冒然找上門去,可不是自討沒趣嗎?總得等到我功力大成,白日飛升,再去會一會那郭大路,卻不知道他除了化屍草,手裡是否還有別的奇草靈木?」


  郭大路身在封神山,哪裡知道因為自己的一時大意,居然讓罌粟流傳到了南疆,成了萬毒聖姥用來奴役百姓,獲取靈力的幫凶。說起來,萬毒聖姥佔據之地,形如三角,倒和原時空的金三角地理位置差不多。


  彼時,大李朝經二皇子征南越國大敗后,收縮勢力,又忙於內部禪讓等事務,並沒有將過多精力關注南疆一帶,各處邊關只是把守住城門,偵騎不出。


  而南越國,雖然表面上擊退了大李朝大軍,其實啞巴吃黃連,有苦自知,李朝大軍所過之處,南越諸地幾乎被洗成白地,軍民死傷慘重,有些地區,民戶十不存一。如今正在休養生息之中,根本無力關注邊疆上的動靜。


  正因種種機緣巧合,萬毒聖姥居然在極短的時間內坐大,突然有一日,舉起旗幟,自立為王,號「身毒國」,自稱「紅花女王」--蓋因化屍草色澤艷麗鮮紅,她居然還像模像樣,向大李朝和南越國遞了表章,要求冊封。


  大李朝老皇帝對那半文半白的冊封表章冷笑連連,這邊疆之上,總有些山野強人或妖精鬼怪,自立為國,稱什麼王號什麼帝,其實都是旋起旋滅,這天下,如果沒有修行界庇護,哪一個國家朝代能夠真正立得長久?那什麼紅花女王此前聽都沒聽過,居然以女子為王,真正是荒唐到了極點!那科學門後龍先生郭大路算是極出格的,也只不過宣揚什麼女子能頂半邊天,那紅花女王何德何能,居然敢稱王?!且看著吧,過不了多久,這種小國無聲無息間就消亡了。


  說起來,這並非老皇帝託大,他如果是個糊塗的,也治理不了大李朝諾大一個國家,只是他查閱了邊關的文書,最近一段時間,南疆並無烽火。


  以老皇帝的經驗,一個國家的建立,哪怕是個鼻屎大的小國,也少不了要廝殺一翻,殺得人頭滾滾,血流成河,才有那豪傑之士,在南疆蠻荒之地,立住腳,裂土封王。要不然,遍布南疆山山水水的野人部落可是好欺負的?


  那群野人,可是吃人不吐骨頭渣子的,當年大李朝南征,不知多少掉隊的將士,就是被野人生生吃了,成了散落在雨林中的一具白骨!

  可既然南疆一帶沒有戰事,那什麼紅花女王又是如何征服野人部落的?難不成,靠一張嘴說服嗎?那可不成了天大的笑話?!

  想來,那什麼身毒國、紅花女王,只是一個小部落無知之女,自封自立的,也不知從哪兒聽來了一些規矩,向大李朝上表,要求正式冊封,這紅花女王可以胡做非為,但我堂堂大李朝一國之君如果真的硃筆批示,那可不成了笑話了?


  老皇帝將那表章一扔,就此「淹」了。


  老皇帝也算是聰明的,有豐富的執政經驗,可他卻無論如何想不到,這世間居然有忘死丹一物,不知不覺間,就能征服無數部落、小國,竟然是舉國皆降,**************!


  要知道,這成癮性毒品一物,威力實在是太過巨大,別的不說,郭大路的原時空之中,有著數億人口,號稱GDP世間第一的「我大清」,差點就倒在鴉片之下,國無可戰之兵,並不是虛言。幸好神州地大物博,豪傑輩出,這才引領百姓推翻了三座大山,可既使如此,毒品在數十年後,依然捲土重來,防不勝防,治不勝治、


  南疆蠻荒之地,國少民窮,萬毒聖姥只需要控制幾口井水,幾處泉眼,就可不戰而勝人之兵,舉國歸降,以至於連老皇帝都看錯了眼。


  倒是那南越國,在接到萬毒聖姥的表章后,東拼西湊派出了一支兩千餘人的兵馬,來征討不臣,可沒想到,這支兵馬才出邊關,就被豺狼精給盯上了,他附身在領兵軍將之上,輕輕鬆鬆就讓所有將士都服下了忘死丹,用的卻是服用避暑防蟲藥丸的名義,等這支兵馬到了身毒國境內,就成了萬毒聖姥的忠僕。南越國經此一戰,嚇得再不敢主動招惹紅花女王。


  如此一來,身毒國正式立國,雖然有那修行者聞之,但也只是付之一笑,自求大道去了,凡間俗世,與我何干?想來那紅花女王沉醉於世間繁華,立國揚威,也是個眼光短淺的,哪裡知道,這修行需得拋去因果,沉迷於紅塵之中,建的功業再大,也只是浮雲。


  南疆紛擾,按下不表,北地,大巫祝帳內,卻又是另一番情景。


  只見曾經鼓動俞大忠偷襲后隆村的大鬍子,正趴在大巫祝腳前,嗚嗚痛哭:「大巫祝,屬下無能,攻打后隆村大敗而回,我帶去的草原上的好漢們全都折了,只余我一人,和這番鬼逃了出來。」


  --原來,大鬍子和傭兵頭子坐船逃離了鄞縣,在海上繞了一個大圈,在半島登陸,穿過白山黑水之間無數野人的部落,又越過戈壁和沙漠,終於回到了草原胡族的王庭。


  這其間,兩人遇上的危險不可勝數,總算大鬍子和傭兵頭子有些真功夫,還帶著幾件法器,這才掙扎到了王庭。不然,早就成了沙漠里的兩具白骨了。饒是如此,也花費了數月之功,直到冬季,大雪飄飛,才回到大巫祝身邊。


  那傭兵頭子站在一邊,向大巫祝行了個騎士禮,用番話道:「尊敬的大巫祝,我奉你之命潛伏在鄞縣,可為了攻打后隆村,我手下所有的騎士和自由兵全都死了,我希望得到令我滿意的賠償。」


  大巫祝不理傭兵頭子無禮之語,他知道,這些傭兵眼裡只有錢,誰給的錢多,他們就為誰賣命,自己也是花了數不清的金銀,才拉攏了他們,這些傭兵,死了就死了吧。大不了,花更多的金銀,再雇傭一批。要知道,大巫祝在鄞縣等沿海地區設下伏兵,原就是一支奇兵,成了當然好,如果不成,也不過給大李朝少添點亂而已。


  大巫祝淡淡地抬抬手,示意大鬍子起來:「究竟是怎麼回事?你細細說來。」


  大鬍子抹著鬍子上的眼淚,一五一十,將當初如何鼓俞大忠,如何招集了離宮、盜匪、妖怪以及傭兵等多方人馬,夜襲后隆村,但后隆村卻先後使用了古怪的會拋重物的木頭架子,會發出震天響的陶罐抗擊,最後雖然圍了倉庫,卻被郭大路用一個天雷給統統劈死的過往給細細說了。


  大巫祝越聽越奇,最後失去了往日的沉穩,從皮毛堆里站了起來,取過鉛筆,照著大鬍子的述說,細細描繪起來,他極是聰慧,雖然沒有身臨其境,但憑著大鬍子亂七八糟的回憶,將現場一一在白紙上重現了出來。


  大巫祝敲打著圖紙,沉聲對大鬍子道:「你也是在草原上征戰過十餘年呢,受我之命前往大李朝前就已經是千夫長,可怎麼攻打一個后隆村卻犯了如此大錯?別的不說,不整軍,不分隊,鬧哄哄擠在一起,沖向道路狹小的村莊,就是大大不該!」


  大鬍子垂著頭:「大巫祝,為了不過早暴露屬下的實力,屬下一行人等只能暫時遵那俞大忠為首,聽從他的指令,沒想到那俞大忠就是個草包,根本沒有一點行軍打仗的本事,以至於初攻后隆村,就吃一個悶虧,一頓亂石,打得眾人頭破血流。」


  大巫祝拉過一張圖紙,上面畫的正是投石機!雖然上面寫寫畫畫,塗改得一塌糊塗,但大致形狀卻是對的,卻原來當時雄初梅砸毀了幾架投石機后,大鬍子留心多看了幾眼,倒把內外結構都看在了眼裡,這投石機本身就不怎麼複雜,只不過是應用了槓桿原理,以大巫祝之聰明,自然全都畫了出來。


  大巫祝拍了拍紙上的投石機:「在那山後面以亂石、陶罐攻擊你們的,必是此物,此物之臂上下搖擺,可以將極重的物體扔到遠處。依我看來,這施用之人必不是郭大路本人,因為攻擊他們的人,對此物的應用並沒有靈活掌握。此物如果攻城,用石彈為佳,如果是攻擊游騎,則應用碎石,而攻擊水上船隻,或夜襲,則該用火罐。如果當時對方扔幾個火罐過來,油脂四濺,你們的死傷還要慘重幾分!」


  大鬍子見大巫祝歷歷有如親見,甚至連那怪木頭架子的優缺點都盤點得清清楚楚,敬佩到了極點,忙道:「正是如此,我們攻擊后隆村時,郭大路一直沒有露面,只是一些村民和他的弟子在迎戰,直到我們包圍了倉庫,他才出手。」


  大巫祝冷笑了一聲:「這是南人的計策,郭大路所著的《三個國家的戰爭》里說得明白,這叫示敵以弱,誘敵深入!哼,我以前一直以為那郭大路是個好的,卻沒想到,外敵臨頭,他居然故意讓老弱婦幼上陣,自己躲在倉庫里,尋找最佳時機,給了你們致命一擊。他根本不擔心那些老弱為自己而犧牲,真正是無恥!」


  大鬍子有些不解,不知大巫祝為何如此憤憤然,要知道,戰場之上,為了戰勝敵人,各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草原上的好漢殺敵時,有時也會故意讓老弱充當誘餌,引敵人上鉤,然後圍而殲之,自然,充當誘餌的老弱十有八九死得不能再死。大巫祝沒少見過這等場面,卻又為何對郭大路生氣?說起來,郭大路此計極妙,要不然,自己一方上千人,也不會被一道雷全給劈死了。


  大巫祝還在生氣,過了好一會兒才平靜了下來,他皺眉道:「此木架的應用之理我已經知曉,很快就可以原樣造出來,只是我不知道,在黑夜之中,又隔著一個山頭,后隆村村民如何能將重物擲得這樣准?這其中,一定又有郭大路的什麼妙法,可惜我不能盡知。」--郭大路利用拋物線原理教傻大個等孩子們的跨越射擊,卻不是大巫祝自己能琢磨明白的了。


  大鬍子道:「大巫祝,我看這木頭架子也沒什麼了不得的,倒是那陶罐,聲如霹靂,還會炸裂,碎片亂飛,此物如果用來對付我們的騎兵,卻是極可慮的。」


  大巫祝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不對,你高估了那陶罐的威力,依你剛才所言,那陶罐碎片連傭兵的重甲都穿透不了,又有什麼可怕的?如果我在草原上遇到這種陶罐,可先將馬兒的耳朵堵起來,不讓它聽到莫名的巨響而害怕失控,然後派出多支游騎,只在外圍賓士射箭。那拋陶罐的木架子移動笨重,不可能瞄準分散的游騎攻擊,只要找個空子衝到近前,刀砍箭射,殺掉操控之人,這木架子和陶罐,就全都無用了。」


  不得不說,大巫祝的確說中了投石機和陶罐的缺陷,可是她卻不知道,郭大路在極短的時間裡,早就已經更新換代,投石機改成了沒良心炮,黑火藥的陶罐被硝化炸藥所代替,威力猛增了十餘倍。


  這就是郭大路金手指可怕之處了,科學門的技術進步,並不是按步就班的,一個一個點科技樹,而是突然暴髮式增長,跨越式進步。甚至有時在垃圾桶的幫助下,橫空出世某項新技術,新事物。真要論起來,前後沒有脈絡可詢,更不講邏輯。


  大鬍子為大巫祝的克敵妙計鼓掌讚歎,就連番人傭兵隊長也點頭不已,用生硬的胡語道:「大巫祝,你真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人,幸好我是你的朋友,不是你的敵人,要不然,我連睡覺也睡不安穩。不過,那個郭大路是個可怕的巫師,他居然只用了一個雷就能劈死我們一千多人。我的故國也有魔法師,也會操縱雷電攻擊敵人,可是一道閃電劈下來,最多也就是打倒十來個騎士,從來沒聽說過能殺死上千戰士的。」


  大巫祝哈哈大笑:「那不是郭大路本領大,而是你們太過愚蠢。那,好好看看這本書!」


  說著,扔過來一本薄薄的小本子。


  大鬍子身為間諜,久在大李朝,只瞟了一眼,就認出此書正是如今風行大李朝的簡體字新版書,書背一行小字,正是后隆村書坊出品,書面數個大字--《電的原理和應用》。


  大鬍子翻開書本,粗粗看了幾眼,張口結舌,不知該說什麼好,只見上面講述了雷電產生的道理,還說凡人也可以自行製造雷電,如果用得好的,雷電還可以用來幫人做事,推磨行車,無所不能。


  那傭兵頭子也擠在旁邊觀看,邊看邊在身上划十字:「瀆神!這真正是瀆神的胡言亂語,凡人怎麼可能操縱雷電呢?那是只有天使和魔法師才能做到的事。」


  大鬍子不滿地瞪了傭兵頭子一眼:「咱們長生天下可沒什麼天使,大巫祝也一樣可以操縱雷電。不過,這書中所言用雷電來推磨行車,的確是歪門邪說。」


  大巫祝咳嗽了一聲:「你們兩個蠢才,懂得什麼?這本書乃是郭大路親筆所著,其中所言自有神妙,我雖然會操縱雷電,卻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看了他的書後,才算真正摸到了雷電的真相,那什麼陰陽電子,說得極有道理--」


  大鬍子和傭兵頭子面面相覷,這電也分陰陽?要不是大巫祝說的此話,他們一定要直斥對方昏了頭了。


  大巫祝搖了搖頭:「我就知道,和你們說這些事都是對牛彈琴,我胡族上下,居然沒有一個人能理解這本書中所言,唯有我一人,唉,知己難尋啊。算了,前面有關雷電的原理太過高深,你們不用細看,只看後面關於防雷一個章節就是了。」


  大鬍子忙翻到了後面,果然後面細細解釋人在野外,遇到雷電時該怎麼辦,如在空曠處,萬不可站在大樹下,不可手持金屬物體,不可站在坡頂等等,其中有一段提到,水也會導電,碰到積水要盡量避開,腳下穿木製的雨鞋--

  大鬍子一拍大腿,高聲嚷嚷道:「雨水!是雨水!我們在倉庫外準備進攻時,天上突然下起雨來,不僅淋濕了我們的衣服,也在地上積起了水窪!是那水,將那天雷導到了我們身上!」


  大巫祝輕嘆了一口氣:「不錯。這水是電的導體,你們站在水中,身體又是濕的,一個雷打下來,隨著雨水一一導到了你們身上,從而全軍覆沒。如果沒有這雨水傳導電,你們傷亡不至於如此慘重。」(未完待續。)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